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非税收入征收投诉处理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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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非税收入征收投诉处理工作机制


(略) 辖区内非税收入管理落到实处,强化社会监督,坚决遏制乱收费情形的发生,现建立“非税收入征收投诉处理工作机制”,主要内容如下。

一、设立举报投诉方式

师市财政局办公地址及投诉信件邮寄地址:第 (略) 胜 (略) 政府1楼。

投诉电话:0997-*、0997-*

投诉受理邮箱:*@*26.com

受理涉及非税收入征收的投诉事项

二、做好“乱收费投诉”反馈

收到投诉,经查不属于财政部门工作职责的(不属于各类非税收入范畴的),在接到投诉之日起3日内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及时告知投诉人;属于财政部门工作职责的,收到乱收费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核查完毕,将核查处理结果书面答复举报、投诉者。

三、对“乱收费投诉”处理

师市财政局国库科牵头受理相关投诉,受理的投诉事项,事实清楚、情节不严重的,由国库科会同分管科室协商后,函告有关部门整改。涉及金额较大、情节恶劣或情况复杂的,经报局领导同意后,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和后续处理处罚按照有关执法检查和处理程序执行。

四、乱收费投诉处理工作责任

在工作中应高度重视乱收费投诉事项,并及时进行核查处理,核查工作中务必为投诉人保密,不得侵犯投诉人合法权益。安排专人负责乱收费投诉核查处理工作,各有关部门通过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核查、会商等措施,对乱收费投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查处等。

经查实非税收入执收部门确存在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及相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及其他违纪行为的, (略) 财政局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移交纪委监委及公安机关。


终审:财政局


(略) 辖区内非税收入管理落到实处,强化社会监督,坚决遏制乱收费情形的发生,现建立“非税收入征收投诉处理工作机制”,主要内容如下。

一、设立举报投诉方式

师市财政局办公地址及投诉信件邮寄地址:第 (略) 胜 (略) 政府1楼。

投诉电话:0997-*、0997-*

投诉受理邮箱:*@*26.com

受理涉及非税收入征收的投诉事项

二、做好“乱收费投诉”反馈

收到投诉,经查不属于财政部门工作职责的(不属于各类非税收入范畴的),在接到投诉之日起3日内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及时告知投诉人;属于财政部门工作职责的,收到乱收费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核查完毕,将核查处理结果书面答复举报、投诉者。

三、对“乱收费投诉”处理

师市财政局国库科牵头受理相关投诉,受理的投诉事项,事实清楚、情节不严重的,由国库科会同分管科室协商后,函告有关部门整改。涉及金额较大、情节恶劣或情况复杂的,经报局领导同意后,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和后续处理处罚按照有关执法检查和处理程序执行。

四、乱收费投诉处理工作责任

在工作中应高度重视乱收费投诉事项,并及时进行核查处理,核查工作中务必为投诉人保密,不得侵犯投诉人合法权益。安排专人负责乱收费投诉核查处理工作,各有关部门通过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核查、会商等措施,对乱收费投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查处等。

经查实非税收入执收部门确存在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及相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及其他违纪行为的, (略) 财政局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移交纪委监委及公安机关。


终审: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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