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渔业管理服务中心中国芜湖长江渔文化博物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芜湖市渔业管理服务中心中国芜湖长江渔文化博物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渔业管理服务中心中国(芜湖)长江渔文化博物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环评报告表项目 | |||
项目名称: | (略) 渔业管理服务中心中国(芜湖)长江渔文化博物馆项目 | ||
建设地点: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东梁社区(东至园区道路、南至向东路、西至长江大堤、北至园区道路) | ||
建设单位: | (略) 渔业管理服务中心 | ||
环评机构: | 合肥雨 (略) | 公示时间 | 2023.8.21-2023.8.28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约345亩,建设博物馆主展馆,同步建设周边互动体验区等配套基础设施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控制生态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在敏感区内设立取弃土场和施工场地等,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系统植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禁止使用尾气排放超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对施工道路进行固化、洒水处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 -2001)。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制度。施工场地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有效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纳管协议要求,通过污水管网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运输路线,声环境敏感区域周边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设施工机械位置,高噪声施工机械尽量远离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根据需要设置临时隔声屏障。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噪声执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2008)中2类标准。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弃渣的收集和弃放,分类回收利用施工废料,不能利用的运至规范堆场;妥善处置挖掘施工产生泥浆,不得产生水体污染;施工场地内不得进行进行机械维修等产生危险废物的作业。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有关部门意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略) 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渔业管理服务中心中国(芜湖)长江渔文化博物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环评报告表项目 | |||
项目名称: | (略) 渔业管理服务中心中国(芜湖)长江渔文化博物馆项目 | ||
建设地点: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东梁社区(东至园区道路、南至向东路、西至长江大堤、北至园区道路) | ||
建设单位: | (略) 渔业管理服务中心 | ||
环评机构: | 合肥雨 (略) | 公示时间 | 2023.8.21-2023.8.28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约345亩,建设博物馆主展馆,同步建设周边互动体验区等配套基础设施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控制生态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在敏感区内设立取弃土场和施工场地等,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系统植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禁止使用尾气排放超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对施工道路进行固化、洒水处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 -2001)。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制度。施工场地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有效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纳管协议要求,通过污水管网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运输路线,声环境敏感区域周边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设施工机械位置,高噪声施工机械尽量远离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根据需要设置临时隔声屏障。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噪声执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2008)中2类标准。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弃渣的收集和弃放,分类回收利用施工废料,不能利用的运至规范堆场;妥善处置挖掘施工产生泥浆,不得产生水体污染;施工场地内不得进行进行机械维修等产生危险废物的作业。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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