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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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3-08-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污水提质增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8月21日-2023年08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略)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石桥路35号新东方大厦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略) 污水提质增效项目 (略) 凤山区凤山村9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沈阳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建设地 (略) 凤山区凤山村9组,本次扩建项目总占地面积26667m2,建筑面积10362.54 m2。2008年12月, (略) 环 (略) 编制了《 (略) 污水处理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9年1月9日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该项目的批复(丹环函〔2009〕6号); 2010年5月31日 (略) 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环验〔2010〕007号)。2017年1月,丹东 (略) 编制了《 (略) 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2月13日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该项目的批复(凤环审〔2017〕4号); 2019年7月30日建设单位组织开展并通过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污水处理厂现处理规模为3万m3/d,为 (略) 发展需要,该单位拟投资21567.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71.04万元) (略) 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西侧进行扩建。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良型A2O生化池、二沉池配水井、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深度处理车间、消毒接触池、反冲洗废水池、污泥脱水系统、加药间、机修间及仓库、排污口、管线工程等。供水、供电、供热(采用水源热泵)设施依托现有,配套建设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扩建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厂规模为3万m3/d,总处理规模为6万m3/d。 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落实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气:项目单位应采取设置围挡、洒水抑尘、物料堆放进行覆盖、密封运输、车辆减速慢行、使用商砼水泥、避开大风天气施工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废水:施工现场应建设临时沉砂池,施工废水、机械冲洗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得外排,严禁在周边河道冲洗机械或将施工废水向周边水体倾倒。噪声: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科学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禁止夜间施工(当日22时至次日6时)。确因工艺需要和特殊要求夜间作业时,须在5日前报我局审批后方可施工(抢险救灾除外),并向周边居民公告。物料运输途径村庄时应禁止鸣笛,减速慢行,减少噪声和粉尘污染。固体废物:应建设建筑和生活垃圾临时存储设施,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严禁向周边河道倾倒建筑和生活垃圾。弃土用于回填,需要临时储存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生态:施工区域应严格控制在土地征用范围内,作业面表层剥离土应临时储存并加强防护。应避开雨季施工,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尽快平整施工场地,恢复植被。(二)落实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应按照设计要求建设一套离子除臭装置,集中处理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删及旋流沉砂池、污泥脱水间、污泥浓缩池等环节产生的恶臭气体,恶臭气体经风管负压收集至离子除臭装置处理,再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标准限值。应对扩建进厂和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防止扬尘污染。应扩建场区周边、空闲地段进行绿化,种植树木或花草,净化场区空气。应采取水源热泵取暖,未经许可严禁建设非清洁能源热力生产设施。废水:应建设雨污分流系统,雨污管线不得交叉,污水管道不得设置明渠。雨水经雨水管道引导外排到周边水体。地下构筑物应分区按照防渗等级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建设污水处理工程,采有“改良型A2O工艺+高效沉淀池+V型过滤”工艺处理生活污水,在污水进出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监测设备要与当地环境监管部门能够稳定联网,污水经入河排污口排放到南山河,水质排放浓度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的一级A标准要求。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及时拆除原入河排污口。厂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噪声:应对水泵、脱水机、鼓风机类等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消声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应加强对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日常监管,落实管理制度。对项目产生的在线监测废液在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并与厂家签订回收协议,不得擅自处理;废灯管、废活性炭纤维集中收集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与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置协议,定期交其处置;栅渣、沉砂、污泥收集压榨后送至垃圾填埋场统一填埋处理,做到日产日清,严禁露天晾晒。扩建厂区应设置适量的生活垃圾暂存设施,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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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污水提质增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8月21日-2023年08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略)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石桥路35号新东方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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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略) 污水提质增效项目 (略) 凤山区凤山村9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沈阳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建设地 (略) 凤山区凤山村9组,本次扩建项目总占地面积26667m2,建筑面积10362.54 m2。2008年12月, (略) 环 (略) 编制了《 (略) 污水处理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9年1月9日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该项目的批复(丹环函〔2009〕6号); 2010年5月31日 (略) 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环验〔2010〕007号)。2017年1月,丹东 (略) 编制了《 (略) 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2月13日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该项目的批复(凤环审〔2017〕4号); 2019年7月30日建设单位组织开展并通过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污水处理厂现处理规模为3万m3/d,为 (略) 发展需要,该单位拟投资21567.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71.04万元) (略) 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西侧进行扩建。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良型A2O生化池、二沉池配水井、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深度处理车间、消毒接触池、反冲洗废水池、污泥脱水系统、加药间、机修间及仓库、排污口、管线工程等。供水、供电、供热(采用水源热泵)设施依托现有,配套建设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扩建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厂规模为3万m3/d,总处理规模为6万m3/d。 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落实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气:项目单位应采取设置围挡、洒水抑尘、物料堆放进行覆盖、密封运输、车辆减速慢行、使用商砼水泥、避开大风天气施工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废水:施工现场应建设临时沉砂池,施工废水、机械冲洗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得外排,严禁在周边河道冲洗机械或将施工废水向周边水体倾倒。噪声: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科学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禁止夜间施工(当日22时至次日6时)。确因工艺需要和特殊要求夜间作业时,须在5日前报我局审批后方可施工(抢险救灾除外),并向周边居民公告。物料运输途径村庄时应禁止鸣笛,减速慢行,减少噪声和粉尘污染。固体废物:应建设建筑和生活垃圾临时存储设施,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严禁向周边河道倾倒建筑和生活垃圾。弃土用于回填,需要临时储存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生态:施工区域应严格控制在土地征用范围内,作业面表层剥离土应临时储存并加强防护。应避开雨季施工,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尽快平整施工场地,恢复植被。(二)落实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应按照设计要求建设一套离子除臭装置,集中处理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删及旋流沉砂池、污泥脱水间、污泥浓缩池等环节产生的恶臭气体,恶臭气体经风管负压收集至离子除臭装置处理,再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标准限值。应对扩建进厂和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防止扬尘污染。应扩建场区周边、空闲地段进行绿化,种植树木或花草,净化场区空气。应采取水源热泵取暖,未经许可严禁建设非清洁能源热力生产设施。废水:应建设雨污分流系统,雨污管线不得交叉,污水管道不得设置明渠。雨水经雨水管道引导外排到周边水体。地下构筑物应分区按照防渗等级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建设污水处理工程,采有“改良型A2O工艺+高效沉淀池+V型过滤”工艺处理生活污水,在污水进出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监测设备要与当地环境监管部门能够稳定联网,污水经入河排污口排放到南山河,水质排放浓度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的一级A标准要求。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及时拆除原入河排污口。厂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噪声:应对水泵、脱水机、鼓风机类等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消声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应加强对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日常监管,落实管理制度。对项目产生的在线监测废液在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并与厂家签订回收协议,不得擅自处理;废灯管、废活性炭纤维集中收集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与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置协议,定期交其处置;栅渣、沉砂、污泥收集压榨后送至垃圾填埋场统一填埋处理,做到日产日清,严禁露天晾晒。扩建厂区应设置适量的生活垃圾暂存设施,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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