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湘江东路与政通一路交汇处东南角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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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湘江东路与政通一路交汇处东南角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存在污染风险的土壤,需进行修复并达到相应用地类型环境质量需求后方可利用。因此,零陵区湘江东路与政通一路交汇处东南角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

一、地块责任单位单位名称: (略) 零陵区土地储备中心

二、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单位名称:湖南 (略)

联系人:罗伯文

联系电话:*

三、信息公示内容本次公示将本报告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四、公示全本零陵区永州大道与政通一路交汇处西南角项目用地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上传稿).pdf

,零陵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存在污染风险的土壤,需进行修复并达到相应用地类型环境质量需求后方可利用。因此,零陵区湘江东路与政通一路交汇处东南角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

一、地块责任单位单位名称: (略) 零陵区土地储备中心

二、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单位名称:湖南 (略)

联系人:罗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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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公示内容本次公示将本报告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四、公示全本零陵区永州大道与政通一路交汇处西南角项目用地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上传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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