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建华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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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建华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22 来源:西青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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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略) 项目

(略)

(略) 西青区西青道大梁庄村北

(略) (略)

(略) 始建于1988年,注册资金100万元,地 (略) 西青区西青道大梁庄村北,是一家非营利性质的民营二级 (略) ,主要对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强迫症、偏执型精神病等常见轻度精神障碍进行诊断和治疗。医院主要设置精神病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内科。医院现有建筑主要为一栋 (略) 主楼,总建筑面积6495.02平方米, (略) 西青区财政 (略) ,厂院内自建一座地上1层的配电室、一座地上备用发电机房,一座地上地源热泵设备间、一处地上1门卫室、一处地上1层生活垃圾暂存间、一处地上1层危险废物暂存间、一处地上1层一般固废暂存间。为了满足现行的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拟新建一座地上1层污水处理 (略) 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后再排放。本项目一栋 (略) 主楼包括一层的康复中心、门诊室(精神病科、内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超声诊断、心电诊断、脑电诊断等)以及行政办公区、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会议室;二层 (略) 部病房区包括病房、药品库房、卫浴区、被服库等。本项目不设置洗衣房,病房床单、病人服等委托外单位清洗。医院现共120名医务人员,其中门诊工作人员15人,住院部工作人员105人,本项目门诊接待量为15人/d。本项目X光机放射性诊疗设备需要单独办理相关放射性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目前暂未办理。本次评价内容不包括放射性污染(辐射、废气、废水、固废等)相关内容。医院建成至今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略) 西青区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08月2 (略) 出具了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8Y001R),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补办相关手续,整改通知书见附件。本项目属于非营利性质的 (略) ,现有 (略) 主楼内已建成床位为450张,本项目对已建成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

本项目建设内容中除污水处理站外均已建成,新建污水处理站对现有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进行净化处理达标排放。新建污水处理站为彩钢板搭建构筑物,位于本项目厂区东北侧。污水处理设备为外购一体化处理设备,为全地上结构,不涉及土建施工。主要污染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固体废物。由于施工期简单且污染将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因此,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废气由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主要污染物为NH3、H2S、臭气浓度、*烷。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4.2废气排放章节要求,应对处理设备产生的废气进行除臭除味处理。除臭系统:臭气—引风机—管道—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不设传染病科室,不产生传染性废水。医学影像科采用计算机自动打印,无洗相废液产生,无放射性废水产生。项目不设洗衣房,病房床单、病人服等委托外单位清洗。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包括门诊废水、病房废水、检验室低浓度清洗废水、消毒剂配制排水等),生活污水、门诊废水、病房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与其他医疗废水一并汇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源为污水处理系统的泵类、脱水机、活性炭吸附装置风机、地源热泵空调、备用发电机组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污水处理系统的泵类、活性炭吸附装置风机位于污水处理站内,地源热泵空调位于地源热泵设备间内,备用发电机组位于备用发电机房内,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

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为废包装物,本项目医疗诊治活动产生的药品外包装及医疗耗材外包装,如拆除药品外包装后产生的纸质包装盒,拆除医疗耗材外包装后产生的废塑料袋等,属一般固体废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年产生量约1t/a,一般固体废物代码为841-005-99,分类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本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污泥、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医疗废物属于“HW01医疗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紫外线消毒,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泥属于“HW49 其他废物”,污泥定期采用生石灰消毒,清掏时由有资质的单位直接抽运走,不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废紫外灯管属于“HW29 含汞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属于“HW49其他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生活垃圾包括医务人员、门诊病人和病房病人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的生活垃圾暂存后由城管委统一清运。

2023年08月22日—2023年08月28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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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22 来源:西青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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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略) 项目

(略)

(略) 西青区西青道大梁庄村北

(略) (略)

(略) 始建于1988年,注册资金100万元,地 (略) 西青区西青道大梁庄村北,是一家非营利性质的民营二级 (略) ,主要对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强迫症、偏执型精神病等常见轻度精神障碍进行诊断和治疗。医院主要设置精神病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内科。医院现有建筑主要为一栋 (略) 主楼,总建筑面积6495.02平方米, (略) 西青区财政 (略) ,厂院内自建一座地上1层的配电室、一座地上备用发电机房,一座地上地源热泵设备间、一处地上1门卫室、一处地上1层生活垃圾暂存间、一处地上1层危险废物暂存间、一处地上1层一般固废暂存间。为了满足现行的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拟新建一座地上1层污水处理 (略) 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后再排放。本项目一栋 (略) 主楼包括一层的康复中心、门诊室(精神病科、内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超声诊断、心电诊断、脑电诊断等)以及行政办公区、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会议室;二层 (略) 部病房区包括病房、药品库房、卫浴区、被服库等。本项目不设置洗衣房,病房床单、病人服等委托外单位清洗。医院现共120名医务人员,其中门诊工作人员15人,住院部工作人员105人,本项目门诊接待量为15人/d。本项目X光机放射性诊疗设备需要单独办理相关放射性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目前暂未办理。本次评价内容不包括放射性污染(辐射、废气、废水、固废等)相关内容。医院建成至今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略) 西青区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08月2 (略) 出具了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8Y001R),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补办相关手续,整改通知书见附件。本项目属于非营利性质的 (略) ,现有 (略) 主楼内已建成床位为450张,本项目对已建成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

本项目建设内容中除污水处理站外均已建成,新建污水处理站对现有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进行净化处理达标排放。新建污水处理站为彩钢板搭建构筑物,位于本项目厂区东北侧。污水处理设备为外购一体化处理设备,为全地上结构,不涉及土建施工。主要污染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固体废物。由于施工期简单且污染将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因此,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废气由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主要污染物为NH3、H2S、臭气浓度、*烷。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4.2废气排放章节要求,应对处理设备产生的废气进行除臭除味处理。除臭系统:臭气—引风机—管道—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不设传染病科室,不产生传染性废水。医学影像科采用计算机自动打印,无洗相废液产生,无放射性废水产生。项目不设洗衣房,病房床单、病人服等委托外单位清洗。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包括门诊废水、病房废水、检验室低浓度清洗废水、消毒剂配制排水等),生活污水、门诊废水、病房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与其他医疗废水一并汇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源为污水处理系统的泵类、脱水机、活性炭吸附装置风机、地源热泵空调、备用发电机组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污水处理系统的泵类、活性炭吸附装置风机位于污水处理站内,地源热泵空调位于地源热泵设备间内,备用发电机组位于备用发电机房内,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

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为废包装物,本项目医疗诊治活动产生的药品外包装及医疗耗材外包装,如拆除药品外包装后产生的纸质包装盒,拆除医疗耗材外包装后产生的废塑料袋等,属一般固体废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年产生量约1t/a,一般固体废物代码为841-005-99,分类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本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污泥、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医疗废物属于“HW01医疗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紫外线消毒,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泥属于“HW49 其他废物”,污泥定期采用生石灰消毒,清掏时由有资质的单位直接抽运走,不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废紫外灯管属于“HW29 含汞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属于“HW49其他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生活垃圾包括医务人员、门诊病人和病房病人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的生活垃圾暂存后由城管委统一清运。

2023年08月22日—2023年08月28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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