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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17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17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29-*
传真:042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辽宁兰得新 (略) 资源综合利用10000吨/年硫酸镁项目 | 辽宁兰得新 (略) | (略) (略) 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白马片区 | 辽宁昌鑫 (略) | 该项 (略) (略) 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白马片区,工程内容包括:将厂内1套现有3000t/a硫酸制硫酸镁装置弃用,新建10000吨/年硫酸镁装置1套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8万元,占总投资的6.48%。 |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颗粒物等,其中2个反应槽废气采取密闭收集和硫酸储罐废气采取在硫酸储罐顶部设置集气管后,分别进入两级碱吸收装置处理后,由DA011排气筒(15m)排放;投料粉尘和包装粉尘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 3、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结晶母液、碱喷淋塔废水和循环等废水,其中结晶母液全部返回生产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碱喷淋塔废水和循环等废水采用“调节+微电解+均质+复合催化氧化+芬顿+电解法+A2O+二沉池”的技术路线的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与厂区污水处理站排水一同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须符合《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标准限值要求。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机械噪声和动力噪声,包括各种泵类、离心机、压滤机等设备,采取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为压滤过程产生滤渣、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贮存和运输。 6、地下水及土壤: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7、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网络、报纸等公示方式开展公众参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29-*
传真:042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辽宁兰得新 (略) 资源综合利用10000吨/年硫酸镁项目 | 辽宁兰得新 (略) | (略) (略) 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白马片区 | 辽宁昌鑫 (略) | 该项 (略) (略) 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白马片区,工程内容包括:将厂内1套现有3000t/a硫酸制硫酸镁装置弃用,新建10000吨/年硫酸镁装置1套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8万元,占总投资的6.48%。 |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颗粒物等,其中2个反应槽废气采取密闭收集和硫酸储罐废气采取在硫酸储罐顶部设置集气管后,分别进入两级碱吸收装置处理后,由DA011排气筒(15m)排放;投料粉尘和包装粉尘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 3、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结晶母液、碱喷淋塔废水和循环等废水,其中结晶母液全部返回生产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碱喷淋塔废水和循环等废水采用“调节+微电解+均质+复合催化氧化+芬顿+电解法+A2O+二沉池”的技术路线的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与厂区污水处理站排水一同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须符合《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标准限值要求。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机械噪声和动力噪声,包括各种泵类、离心机、压滤机等设备,采取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为压滤过程产生滤渣、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贮存和运输。 6、地下水及土壤: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7、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网络、报纸等公示方式开展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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