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2023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全过程服务招标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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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2023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全过程服务招标信息公示

饶河县2023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全过程服务招标信息公示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3-08-22 责任录入: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河县2023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已由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饶发改字【2022】18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百信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2023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全过程服务。

2.2建设地点:饶河县饶河镇。

2.3建设规模:雨污分流改造总长度24.429km;破道及恢复69600㎡;老旧管道改造及修复19.307km。

2.4计划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略) 市检查验收通过为准(以招标人具体要求时间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从施工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的工程管理、工程监理、造价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核,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工程管理:包括质量管理、监理管理、投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组织协调管理、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风险管理、竣工验收管理、项目后评价与运营维护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服务等;

2.6.2工程监理:根据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开展监理工作,包含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3造价跟踪审计: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及建议;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或审核、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参与施工现场造价管理;项目动态造价分析;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审核及汇总分阶段工程结算;

2.6.4竣工结算审核: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对饶河县2023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核等方面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1.1工程管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

3.1.2工程监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3造价咨询: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在本企业注册;

注: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最多可兼任一名专业负责人。

3.2.2工程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2.3工程监理负责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执业资格;

3.2.4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注:上述人员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3年05月到2023年07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略) 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人员要求:应符合《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二家(含二家)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工程管理单位;

3.4.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4.3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6.2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6.3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2020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查询为准)。

3.6.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拟派各专业负责人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17时00分至2023年8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2开标时间:2023年9月13日9时00分。

6.3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 (略) 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9.3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4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招投标投诉受理机构: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69-*

招 标 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饶河县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469-*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百信 (略)

地 址: (略) 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2167号汇智外滩金邸9层

联 系 人:康先生、彭先生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63.com



饶河县2023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全过程服务招标信息公示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3-08-22 责任录入: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河县2023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已由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饶发改字【2022】18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百信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2023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全过程服务。

2.2建设地点:饶河县饶河镇。

2.3建设规模:雨污分流改造总长度24.429km;破道及恢复69600㎡;老旧管道改造及修复19.307km。

2.4计划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略) 市检查验收通过为准(以招标人具体要求时间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从施工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的工程管理、工程监理、造价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核,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工程管理:包括质量管理、监理管理、投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组织协调管理、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风险管理、竣工验收管理、项目后评价与运营维护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服务等;

2.6.2工程监理:根据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开展监理工作,包含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3造价跟踪审计: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及建议;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或审核、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参与施工现场造价管理;项目动态造价分析;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审核及汇总分阶段工程结算;

2.6.4竣工结算审核: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对饶河县2023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核等方面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1.1工程管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

3.1.2工程监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3造价咨询: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在本企业注册;

注: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最多可兼任一名专业负责人。

3.2.2工程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2.3工程监理负责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执业资格;

3.2.4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注:上述人员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3年05月到2023年07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略) 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人员要求:应符合《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二家(含二家)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工程管理单位;

3.4.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4.3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6.2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6.3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2020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查询为准)。

3.6.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拟派各专业负责人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17时00分至2023年8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2开标时间:2023年9月13日9时00分。

6.3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 (略) 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9.3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4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招投标投诉受理机构: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69-*

招 标 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饶河县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469-*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百信 (略)

地 址: (略) 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2167号汇智外滩金邸9层

联 系 人:康先生、彭先生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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