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7号泊位扩能工程
2023年8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7号泊位扩能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1 | 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7号泊位扩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略) 漳湾镇下塘村小岁屿西侧 | 福建宁港 (略) | (略) (略) | 项 (略) (略) 漳湾镇下塘村小岁屿西侧。本次扩能工程码头规模等级和功能性质保持5万吨级通用泊位不变,新增靠泊3万GT汽车滚装船、5万GT汽车滚装船,新增*域面积约7hm2,全部为汽车装卸工艺和堆场用地,改扩建完成后整个泊位的总建筑面积为18.7832hm2。码头扩能后年设计通过能力调整为货物76万吨(含集装箱5000TEU、48.5万吨钢材、9万吨石板材、4万吨机电、5.5万吨碎石、4万吨机制砂)和30.4万辆车。项目总投资49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5.70万元。 | (一)主要环境问题 1.施工期环境影响: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颗粒物、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工程施工期噪声来自各种施工作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疏浚土。 2.营运期环境影响:运营期的水污染源主要包括港区生产、生活污水和到港船舶废水;影响大气环境的主要是进港船舶及车辆产生的废气;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车辆和船舶运输噪声;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码头生产固废。 (二)拟采取的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处理后回用,用于道路及施工场地的喷洒降尘;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建筑材料的堆放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施工场界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控制施工期噪声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时间应避开午夜间作业;将不可回用的施工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理。 运营期港区污水为生活污水、码头冲洗废水、机修废水和初期雨水,处理达GBT 18920-2020《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标准后用于港区绿化或道路、堆场洒水抑尘;到港船舶油污水由有资质单位的接收船接收处理排放,不直接排放入海,并纳入宁德三都澳港区统一管理。泊位装卸船,堆场储存、堆取料,输运系统装卸车、输送等作业产生扬尘污染环节应配套相应的除尘、抑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干散货采用带式输送机进行转运作业输运。营运期对装卸机械采取减振等综合措施控制噪声,并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危险废物依托8号泊位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暂存,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 建设单位于2023年2月 (略) (略) 网站上发布了本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于2023年3月2 (略) (略) 网站发布了第二次公示,2023年4月10日在项目周边邻近村庄张贴了公告,同时于2023年3月28日和4月4日在闽东日报进行了项目公示,以上信息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一、公示时间:2023年8月21日-2022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 |||||||||
电话:0593-* 传真:0593-* | |||||||||
电子邮箱:*@*63.com | |||||||||
通讯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 |||||||||
邮 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1 | 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7号泊位扩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略) 漳湾镇下塘村小岁屿西侧 | 福建宁港 (略) | (略) (略) | 项 (略) (略) 漳湾镇下塘村小岁屿西侧。本次扩能工程码头规模等级和功能性质保持5万吨级通用泊位不变,新增靠泊3万GT汽车滚装船、5万GT汽车滚装船,新增*域面积约7hm2,全部为汽车装卸工艺和堆场用地,改扩建完成后整个泊位的总建筑面积为18.7832hm2。码头扩能后年设计通过能力调整为货物76万吨(含集装箱5000TEU、48.5万吨钢材、9万吨石板材、4万吨机电、5.5万吨碎石、4万吨机制砂)和30.4万辆车。项目总投资49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5.70万元。 | (一)主要环境问题 1.施工期环境影响: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颗粒物、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工程施工期噪声来自各种施工作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疏浚土。 2.营运期环境影响:运营期的水污染源主要包括港区生产、生活污水和到港船舶废水;影响大气环境的主要是进港船舶及车辆产生的废气;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车辆和船舶运输噪声;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码头生产固废。 (二)拟采取的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处理后回用,用于道路及施工场地的喷洒降尘;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建筑材料的堆放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施工场界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控制施工期噪声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时间应避开午夜间作业;将不可回用的施工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理。 运营期港区污水为生活污水、码头冲洗废水、机修废水和初期雨水,处理达GBT 18920-2020《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标准后用于港区绿化或道路、堆场洒水抑尘;到港船舶油污水由有资质单位的接收船接收处理排放,不直接排放入海,并纳入宁德三都澳港区统一管理。泊位装卸船,堆场储存、堆取料,输运系统装卸车、输送等作业产生扬尘污染环节应配套相应的除尘、抑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干散货采用带式输送机进行转运作业输运。营运期对装卸机械采取减振等综合措施控制噪声,并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危险废物依托8号泊位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暂存,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 建设单位于2023年2月 (略) (略) 网站上发布了本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于2023年3月2 (略) (略) 网站发布了第二次公示,2023年4月10日在项目周边邻近村庄张贴了公告,同时于2023年3月28日和4月4日在闽东日报进行了项目公示,以上信息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一、公示时间:2023年8月21日-2022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 |||||||||
电话:0593-* 传真:0593-* | |||||||||
电子邮箱:*@*63.com | |||||||||
通讯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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