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2023年8月22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2023年8月22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索引号: | *MB*L/2023-01426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行政审批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3-08-22 | |
公文时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公示时间 | 2023年8月22日起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1 | 策克口岸热源厂改造工程 | 策克口岸杭盖路以东,长安街以北、星辰街以南,陶来路以西(额济纳旗 (略) 厂区内) | 阿拉善盟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 |||
项目概况 | 项目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
项目策克口岸热源厂改造工程位于额济纳旗 (略) 进行改造,占地面积为19465m2。本次改造主要新建一台29MW热水锅炉、新建1套锅炉脱硝系统以及新建一次管网176米。同时本次对现有的锅炉房进行土建改造、对现有锅炉配电系统、锅炉房热水系统进行改造。项目投资9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总投资的52.5%。 | 报告表 | 内蒙古 (略)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洒水抑尘。锅炉烟气经“SNCR+SCR联合脱硝+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经过一根60m高的烟囱排放,燃煤锅炉产生的颗粒物采取车间密闭,定期洒水抑尘。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锅炉排水、软化水装置排水、冷却水排水、排入污水池,用于冲洗炉渣,不外排;脱硫废水经脱水系统回用于脱硫系统。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锅炉烟气中带出的飞灰经除渣系统处理后进入渣仓,灰渣属于Ⅰ类固体废物,暂存于渣仓,定期送往口岸固废填埋场处理。除尘灰经除会系统处理后(除灰过程中需要用水降温),进入灰库,除尘灰属于Ⅱ类固体废物,暂存于灰库,定期送往口岸固废填埋场处理。脱硫石膏属于Ⅰ类固体废物,暂存于渣仓,定期送往口岸固废填埋场处理。废脱硝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六)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
受理单位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 |||||
邮政编码 | * | |||||
邮寄地址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 |||||
传真电话 | 0483-* |
索引号: | *MB*L/2023-01426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行政审批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3-08-22 | |
公文时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公示时间 | 2023年8月22日起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1 | 策克口岸热源厂改造工程 | 策克口岸杭盖路以东,长安街以北、星辰街以南,陶来路以西(额济纳旗 (略) 厂区内) | 阿拉善盟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 |||
项目概况 | 项目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
项目策克口岸热源厂改造工程位于额济纳旗 (略) 进行改造,占地面积为19465m2。本次改造主要新建一台29MW热水锅炉、新建1套锅炉脱硝系统以及新建一次管网176米。同时本次对现有的锅炉房进行土建改造、对现有锅炉配电系统、锅炉房热水系统进行改造。项目投资9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总投资的52.5%。 | 报告表 | 内蒙古 (略)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洒水抑尘。锅炉烟气经“SNCR+SCR联合脱硝+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经过一根60m高的烟囱排放,燃煤锅炉产生的颗粒物采取车间密闭,定期洒水抑尘。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锅炉排水、软化水装置排水、冷却水排水、排入污水池,用于冲洗炉渣,不外排;脱硫废水经脱水系统回用于脱硫系统。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锅炉烟气中带出的飞灰经除渣系统处理后进入渣仓,灰渣属于Ⅰ类固体废物,暂存于渣仓,定期送往口岸固废填埋场处理。除尘灰经除会系统处理后(除灰过程中需要用水降温),进入灰库,除尘灰属于Ⅱ类固体废物,暂存于灰库,定期送往口岸固废填埋场处理。脱硫石膏属于Ⅰ类固体废物,暂存于渣仓,定期送往口岸固废填埋场处理。废脱硝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六)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
受理单位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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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0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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