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庆北部新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一期工程一永安初级中学**场地土方平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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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庆北部新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一期工程一永安初级中学**场地土方平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略) :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安庆北部新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EOD 一期工程一永安初级中学**场地土方平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内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项目名称:安庆北部新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EOD一期工程一永安初级中学**场地土方平整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码:2307-*-04-01-*。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
四、建设地点: (略) 宜秀区北部新城。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 (略) 宜秀区北部新城在建永安初级中学北侧及西侧,地处现状龙城路以北,龙珠路以西,本次设计区域占地面积 103.66 亩,填方 *.38 立方米,挖方量 6064.76 立方米项目占地面积 103.66 亩,为地块土方平整设计,主要对区域内的土方按照周边规划高程、已建道路现状高程以及现状地形进行土方计算,具体项目建设内容如下:1、地块平整高程设计,2、边坡防护及临时排水设计等。
六、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投资概算 2224.69 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
七、项目建设期限:6个月。
八、注意事项:
(一) 本项目请及时办理规划、国土、环保等相关手续。
(二)请项目单位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细化工程内容,控制工程概算,落实资金来源,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

(三)严格按照国办发(2007) 64 号《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开工的 “八项条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请项目单位抓紧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四) 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 (略) 令 712 号) 要求,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略) (略) :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安庆北部新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EOD 一期工程一永安初级中学**场地土方平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内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项目名称:安庆北部新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EOD一期工程一永安初级中学**场地土方平整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码:2307-*-04-01-*。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
四、建设地点: (略) 宜秀区北部新城。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 (略) 宜秀区北部新城在建永安初级中学北侧及西侧,地处现状龙城路以北,龙珠路以西,本次设计区域占地面积 103.66 亩,填方 *.38 立方米,挖方量 6064.76 立方米项目占地面积 103.66 亩,为地块土方平整设计,主要对区域内的土方按照周边规划高程、已建道路现状高程以及现状地形进行土方计算,具体项目建设内容如下:1、地块平整高程设计,2、边坡防护及临时排水设计等。
六、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投资概算 2224.69 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
七、项目建设期限:6个月。
八、注意事项:
(一) 本项目请及时办理规划、国土、环保等相关手续。
(二)请项目单位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细化工程内容,控制工程概算,落实资金来源,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

(三)严格按照国办发(2007) 64 号《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开工的 “八项条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请项目单位抓紧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四) 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 (略) 令 712 号) 要求,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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