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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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稳定生猪生产,加快生猪品种改良, (略) 农业农村厅《关 (略) 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 (略) 生猪人工授精和生猪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为了加快生猪品种改良,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减少生猪疫病传播,提高生猪养殖效益,促进养猪业持续健康发展, (略) (略) 财政资金164万元,优先 (略) 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 (略) 级标准化示范场,确保年底实现补贴已配种或经产母猪不少于20500头的目标。

二、项目内容

(一)补贴对象条件为:

1、 (略) 范围内使用良种猪精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存栏50头以上(含50头)的养殖场(户)。

2、养殖场(户)养殖地址位于非禁养区范围。

3、2023年7月31日前在国家畜禽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上备案,获得养殖代码。

4、已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养殖场(户)配备完善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装备并正常运行,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

(二)补贴标准。每头已配种或经产母猪年补贴额不超过80元,具体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度及需补贴的母猪数量确定,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补贴方式。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直接发放给能繁母猪养殖场(户)。

三、实施程序

(一)宣传发动及组织申报(8月22日至8月31日)。我局组织发动及安排部署项目实施有关工作, (略) 政府网站公布《阳春市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各镇(街道)组织发动养殖场(户)填写《 (略) 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养殖场(户)申报表》(附件1),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到当地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核查(9月1日至10月13日)。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根据养殖场(户)申报的情况,采取“现场+视频”检查等多种形式,对申报养殖场(户)的已配种或经产母猪存栏量、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等情况进行核查。经养殖场(户)和统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一场(户)一册、一猪一号登记造册,连同检查视频、照片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并留存档案。

(三)公示(10月13日至10月20日)。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根据确认后的申报情况,填写《 (略) 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养殖场(户)登记表》(附件2),在养殖场(户)周边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的登记表经镇政府(街道办)审核盖章后(纸质及电子版)送我局汇总,我局经审核后将补贴养殖场(户)的名称、已配种或经产母猪存栏量、拟补贴金 (略) 政府官方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发放。我局将公示无异议后的补贴养殖场(户)的名称、已配种或经产母猪存栏量、拟补贴金 (略) 财政局,由财政局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养殖场(户)。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各镇(街道)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政策,使广大养殖场户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并积极申报。同时加强标准化养殖、人工授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等实用养殖技术的宣传培训,提高养殖场(户)生产水平,大力促进生猪生产发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将该项 (略) 加快生猪稳产保供的重要任务来抓,按时间节点要求,认真及时开展项目实施工作,确保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落实好生猪良种补贴政策,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资金监管。各养殖场(户)要对申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我局将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生猪良种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1: (略) 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养猪场(户)申报表。

附件2: (略) 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养猪场(户)登记表。


(略) 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2日


附件资料点击下载.docx



为进一步稳定生猪生产,加快生猪品种改良, (略) 农业农村厅《关 (略) 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 (略) 生猪人工授精和生猪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为了加快生猪品种改良,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减少生猪疫病传播,提高生猪养殖效益,促进养猪业持续健康发展, (略) (略) 财政资金164万元,优先 (略) 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 (略) 级标准化示范场,确保年底实现补贴已配种或经产母猪不少于20500头的目标。

二、项目内容

(一)补贴对象条件为:

1、 (略) 范围内使用良种猪精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存栏50头以上(含50头)的养殖场(户)。

2、养殖场(户)养殖地址位于非禁养区范围。

3、2023年7月31日前在国家畜禽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上备案,获得养殖代码。

4、已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养殖场(户)配备完善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装备并正常运行,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

(二)补贴标准。每头已配种或经产母猪年补贴额不超过80元,具体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度及需补贴的母猪数量确定,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补贴方式。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直接发放给能繁母猪养殖场(户)。

三、实施程序

(一)宣传发动及组织申报(8月22日至8月31日)。我局组织发动及安排部署项目实施有关工作, (略) 政府网站公布《阳春市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各镇(街道)组织发动养殖场(户)填写《 (略) 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养殖场(户)申报表》(附件1),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到当地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核查(9月1日至10月13日)。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根据养殖场(户)申报的情况,采取“现场+视频”检查等多种形式,对申报养殖场(户)的已配种或经产母猪存栏量、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等情况进行核查。经养殖场(户)和统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一场(户)一册、一猪一号登记造册,连同检查视频、照片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并留存档案。

(三)公示(10月13日至10月20日)。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根据确认后的申报情况,填写《 (略) 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养殖场(户)登记表》(附件2),在养殖场(户)周边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的登记表经镇政府(街道办)审核盖章后(纸质及电子版)送我局汇总,我局经审核后将补贴养殖场(户)的名称、已配种或经产母猪存栏量、拟补贴金 (略) 政府官方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发放。我局将公示无异议后的补贴养殖场(户)的名称、已配种或经产母猪存栏量、拟补贴金 (略) 财政局,由财政局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养殖场(户)。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各镇(街道)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政策,使广大养殖场户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并积极申报。同时加强标准化养殖、人工授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等实用养殖技术的宣传培训,提高养殖场(户)生产水平,大力促进生猪生产发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将该项 (略) 加快生猪稳产保供的重要任务来抓,按时间节点要求,认真及时开展项目实施工作,确保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落实好生猪良种补贴政策,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资金监管。各养殖场(户)要对申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我局将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生猪良种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1: (略) 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养猪场(户)申报表。

附件2: (略) 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养猪场(户)登记表。


(略) 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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