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梅河口市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19号地块
占地面积:5.6367hm2
占地面积:5.6367hm2,其中农用地4.3173hm2,依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吉环土壤字〔2021〕11号), (略) 规划涉及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工业企业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简称“一住两公”)的地块,严格履行“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现状调查”规定,确保净土入库、净土开发。本项目对地块中农用地进行土壤污染调查。
地理位置:项目 (略) 福民街道张家村、永丰村,四至坐标为:X=*.601,Y=*.006;X=*.712,Y=*.138;X=*.688,Y=*.646;X=*.145,Y=*.280。
土地使用权人: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块农用地土地利用现状:水田、坑塘水面
未来规划: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 (略) 众成 (略)
检测单位:北方未蓝(吉林) (略)
调查缘由: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拟变更土地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第一阶段调査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5月。根据调查情况,地块此前为水田、坑塘水面。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相邻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本次调查地块范围内用地性质近年来未曾改变,历史用地性质为农用地。通过现场走访与人员访谈可知,地块内主要种植作物为玉米、水稻,使用化肥为复合肥,农药主要为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我国于1983年停止了六六六和滴滴涕的使用,由于六六六中的主要异构体α-HCH的氢解半衰期为26年,水解半衰期为64年,而它却是六六六所有异构体中最不稳定、降解速率最快的一种。另外,滴滴涕在自然环境中降解95%则需要30年,故本次检测需检测六六六和滴滴涕。调查地块相邻地块用地性质均为农用地,调查地块内及调查地块外的污染物主要为在耕种过程中使用农药、化肥产生的重金属。
综上,根据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对地块进行污染识别可知,本地块和周边区域在历史使用过程中存在潜在的污染源,为确认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的状况是否可接受,需进一步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査工作,即采样分析工作,应关注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有机农药和挥发性有机物等。
三、初步采样调査
经过第一阶段土壤调査后,制定了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工作分析计划,初步采样时间为2023年5月。
在地块内采用判断布点法共布设了6个土壤检测点、1个地下水检测点;在地块边界外设置4个土壤对照检测点、2个地下水对照检测点,共采集了土壤样品10组,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土壤分析项目为59项,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表1所列土壤基本45项、氯丹、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硫丹、七氯、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六氯苯、灭蚁灵;地下水分析项目为22项,包括pH、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总氰化物、耗氧量、氟化物、砷、汞、镉、六价铬、大肠菌群、细菌总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滴滴涕、六六六。
综上,通过对梅河口市2019008-19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调查检测,本次土壤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一类用地筛选值;本次地下水检测项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因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风险水平可接受,符合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地要求。
四、初步调査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采样分析与评价。地块土壤环境中污染物检测值均低于地块风险筛选值,满足一类用地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内污染物的浓度未超过GB36600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并且经过不确定分析确定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略) *-19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査工作结束。不需要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19号地块
占地面积:5.6367hm2
占地面积:5.6367hm2,其中农用地4.3173hm2,依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吉环土壤字〔2021〕11号), (略) 规划涉及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工业企业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简称“一住两公”)的地块,严格履行“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现状调查”规定,确保净土入库、净土开发。本项目对地块中农用地进行土壤污染调查。
地理位置:项目 (略) 福民街道张家村、永丰村,四至坐标为:X=*.601,Y=*.006;X=*.712,Y=*.138;X=*.688,Y=*.646;X=*.145,Y=*.280。
土地使用权人: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块农用地土地利用现状:水田、坑塘水面
未来规划: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 (略) 众成 (略)
检测单位:北方未蓝(吉林) (略)
调查缘由: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拟变更土地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第一阶段调査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5月。根据调查情况,地块此前为水田、坑塘水面。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相邻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本次调查地块范围内用地性质近年来未曾改变,历史用地性质为农用地。通过现场走访与人员访谈可知,地块内主要种植作物为玉米、水稻,使用化肥为复合肥,农药主要为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我国于1983年停止了六六六和滴滴涕的使用,由于六六六中的主要异构体α-HCH的氢解半衰期为26年,水解半衰期为64年,而它却是六六六所有异构体中最不稳定、降解速率最快的一种。另外,滴滴涕在自然环境中降解95%则需要30年,故本次检测需检测六六六和滴滴涕。调查地块相邻地块用地性质均为农用地,调查地块内及调查地块外的污染物主要为在耕种过程中使用农药、化肥产生的重金属。
综上,根据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对地块进行污染识别可知,本地块和周边区域在历史使用过程中存在潜在的污染源,为确认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的状况是否可接受,需进一步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査工作,即采样分析工作,应关注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有机农药和挥发性有机物等。
三、初步采样调査
经过第一阶段土壤调査后,制定了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工作分析计划,初步采样时间为2023年5月。
在地块内采用判断布点法共布设了6个土壤检测点、1个地下水检测点;在地块边界外设置4个土壤对照检测点、2个地下水对照检测点,共采集了土壤样品10组,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土壤分析项目为59项,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表1所列土壤基本45项、氯丹、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硫丹、七氯、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六氯苯、灭蚁灵;地下水分析项目为22项,包括pH、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总氰化物、耗氧量、氟化物、砷、汞、镉、六价铬、大肠菌群、细菌总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滴滴涕、六六六。
综上,通过对梅河口市2019008-19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调查检测,本次土壤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一类用地筛选值;本次地下水检测项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因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风险水平可接受,符合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地要求。
四、初步调査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采样分析与评价。地块土壤环境中污染物检测值均低于地块风险筛选值,满足一类用地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内污染物的浓度未超过GB36600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并且经过不确定分析确定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略) *-19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査工作结束。不需要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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