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公示
二次公示
(略) 实现高质量发展钢铁产能置换技术改造升级(一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略) 洪实 (略) 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实现高质量发展钢铁产能置换技术改造升级(一期)项目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址: (略) (略) 东丰县横道河镇东丰冶金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
(1)炼铁工序:原址大修1260m3高炉,退出1座480m3高炉,新建一座1350m3高炉,配套建设生产设施、公辅设施和环保设施等设施,年产238万吨铁水。
(2)炼钢工序:退出1号65吨转炉和2号65吨转炉,新建1座100吨转炉,配套建设1套在线吹氩站、1套KR脱硫站、2座LF精炼炉,1台10机10流方坯连铸机、1台6机6流板坯连铸机等生产设施、公辅设施和环保设施等设施,年产115万吨钢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三、纸质版查阅途径: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民众、有关单位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意见填写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等方式进行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可电话咨询。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王部长
电话:0437-*
2、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 (略) 洪实 (略)
联系人:李工
电话:0431-*
邮箱:*@*q.com
(略) 实现高质量发展钢铁产能置换技术改造升级(一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略) 洪实 (略) 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实现高质量发展钢铁产能置换技术改造升级(一期)项目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址: (略) (略) 东丰县横道河镇东丰冶金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
(1)炼铁工序:原址大修1260m3高炉,退出1座480m3高炉,新建一座1350m3高炉,配套建设生产设施、公辅设施和环保设施等设施,年产238万吨铁水。
(2)炼钢工序:退出1号65吨转炉和2号65吨转炉,新建1座100吨转炉,配套建设1套在线吹氩站、1套KR脱硫站、2座LF精炼炉,1台10机10流方坯连铸机、1台6机6流板坯连铸机等生产设施、公辅设施和环保设施等设施,年产115万吨钢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三、纸质版查阅途径: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民众、有关单位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意见填写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等方式进行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可电话咨询。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王部长
电话:0437-*
2、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 (略) 洪实 (略)
联系人:李工
电话:0431-*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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