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亿平米包装纸箱项目
年产1亿平米包装纸箱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年产1亿平米包装纸箱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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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海榆中线8.8公里处狮子岭工业园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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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亿平米包装纸箱项目 | |
海南中 (略) " | |
(略) 秀英区永兴镇狮子岭工业园区光伏南路9号 | |
海南 (略) | |
租用海 (略) (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狮子岭工业园区光伏南路9号的3#号厂房,租赁面积9561平方米。拟在厂房内设置一条用于生产纸板、纸箱、纸盒的生产线 | |
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及建设布局合理,只要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严格按照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只要项目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控的,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本项目主要作为纸板、纸箱、纸盒的生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对照《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和限制类两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省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 |
项目建设与《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 (略) 狮子岭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等相关规划相符。 | |
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主要使用能源为电能,属于清洁能源,能有效地减少能源的浪费,从而产生间接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项目通过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减低了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更好地保护了环境。评价认为本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条件。 | |
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总量控制指标,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确定为CODcr、氨氮、NOx和挥发性有机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排放至狮子岭污水处理厂,因此,CODcr、氨氮总量指标纳入其外排总量指标。无需向相关部门申请总量指标。 本项目运营期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5325t/a,有组织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535t/a。需向相关部门申请总量指标。 | |
①废水:锅炉浓水、树脂再生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直接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锅炉排水部分回用于地面清洗,部分直接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印刷工序设备清洗废水经WS-10油墨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混凝+吸附脱色)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淀粉胶设备清洗废水经1个淀粉废水沉淀罐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淀粉胶制作;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②大气:项目针对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同时设置一根40m高排气筒排放;针对预印、印刷废气,设置有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同时设置二级活性炭吸附对收集的废气进行处理,而后经1根40高的排气筒排放。 ③噪声:对产噪设备采取厂房隔音、基础减振及加装消声器等措施。 ④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 |
项目环境空气质量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周边东城水库水质状况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 |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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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年产1亿平米包装纸箱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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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海榆中线8.8公里处狮子岭工业园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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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秀英区永兴镇狮子岭工业园区光伏南路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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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海 (略) (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狮子岭工业园区光伏南路9号的3#号厂房,租赁面积9561平方米。拟在厂房内设置一条用于生产纸板、纸箱、纸盒的生产线 | |
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及建设布局合理,只要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严格按照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只要项目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控的,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本项目主要作为纸板、纸箱、纸盒的生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对照《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和限制类两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省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 |
项目建设与《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 (略) 狮子岭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等相关规划相符。 | |
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主要使用能源为电能,属于清洁能源,能有效地减少能源的浪费,从而产生间接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项目通过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减低了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更好地保护了环境。评价认为本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条件。 | |
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总量控制指标,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确定为CODcr、氨氮、NOx和挥发性有机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排放至狮子岭污水处理厂,因此,CODcr、氨氮总量指标纳入其外排总量指标。无需向相关部门申请总量指标。 本项目运营期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5325t/a,有组织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535t/a。需向相关部门申请总量指标。 | |
①废水:锅炉浓水、树脂再生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直接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锅炉排水部分回用于地面清洗,部分直接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印刷工序设备清洗废水经WS-10油墨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混凝+吸附脱色)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淀粉胶设备清洗废水经1个淀粉废水沉淀罐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淀粉胶制作;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②大气:项目针对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同时设置一根40m高排气筒排放;针对预印、印刷废气,设置有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同时设置二级活性炭吸附对收集的废气进行处理,而后经1根40高的排气筒排放。 ③噪声:对产噪设备采取厂房隔音、基础减振及加装消声器等措施。 ④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 |
项目环境空气质量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周边东城水库水质状况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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