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儿童科普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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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儿童科普教育基地

东莞植物园:
  报来《关于再次报送东莞市儿童科普教育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东植函〔2023〕23号)收悉。 (略) 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东莞市儿童科普教育基地项目(项目代码:2210-*-04-01-*)。
  二、项目建设地 (略) 南城街道绿色路99号东莞植物园西南部。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约750亩),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建筑17600平方米(含科普教育馆、水岸餐厅、服务中心、公厕和管理用房等)、室外建设工程(含土石方、水体、植被、道路广场、停车场等)、配套工程以及相关户外活动设施。
  四、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2078.9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6772.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868.39万元、预备费1982.04万元、社会代建管理费456.23万元。 (略) 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由东莞植物园负责组织实施。
六、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请按相关节能措施做好节能工作。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依据文件:《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十七届〔2023〕26号)、《关于东莞市儿童科普教育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意见的复函》(东自然资复〔2022〕3215号)、《关于再 (略) 儿童公园建设项目投资规模的反馈意见》(东财函〔2022〕1117号)。
  九、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书面函告我局,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复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东莞植物园:
  报来《关于再次报送东莞市儿童科普教育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东植函〔2023〕23号)收悉。 (略) 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东莞市儿童科普教育基地项目(项目代码:2210-*-04-01-*)。
  二、项目建设地 (略) 南城街道绿色路99号东莞植物园西南部。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约750亩),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建筑17600平方米(含科普教育馆、水岸餐厅、服务中心、公厕和管理用房等)、室外建设工程(含土石方、水体、植被、道路广场、停车场等)、配套工程以及相关户外活动设施。
  四、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2078.9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6772.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868.39万元、预备费1982.04万元、社会代建管理费456.23万元。 (略) 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由东莞植物园负责组织实施。
六、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请按相关节能措施做好节能工作。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依据文件:《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十七届〔2023〕26号)、《关于东莞市儿童科普教育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意见的复函》(东自然资复〔2022〕3215号)、《关于再 (略) 儿童公园建设项目投资规模的反馈意见》(东财函〔2022〕1117号)。
  九、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书面函告我局,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复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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