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田心中学改扩建项目新增用地原联诚集团部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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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田心中学改扩建项目新增用地原联诚集团部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土地利用类型从工业用地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故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要求,并参考《建设场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2018)开展了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现将调查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田心中学改扩建项目新增用地(原联诚集团部分地块)

占地面积:28661.62m2

地理位置: (略) 石峰区田心大道与横塘坡路交叉口,

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3.*°,北纬27.*°。

地块范围:东至横塘坡路,西至原联城集团钢结构中厂房,南至田心中学,北至原联城集团门卫室。

地块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如下所述:

①1971年之前:地块土地利用类型为农用地,主要为林地。

1971~2023.3期间:调查地块自1971年开发以来,一直为联诚集团生产用地,厂房地面均已硬化,期间地块平面布局和生产情况基本不变,期间地块土地利用类型为工业用地。

③2022年4月15日,地 (略) 土地储备中心(编号:株土储收(2022)3号)。

规划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中小学用地(A33),属于第一类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湖南 (略)

二、调查概况

第一阶段调查于2023年3月中旬完成,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形式,调查地块变迁历史、生产运营、相邻及周边地块污染影响,识别本地块的潜在土壤特征污染因子为石油烃。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于2023年4月中旬完成,共布设LCJT 1、LCJT 2…LCJT 7七个土壤点位,计划每个点位采样深度为:表层0-0.5m、下层0.5-2m、2~4m、4~6m,共采集土壤样品28个。但在现场实际采样过程中,由于LCJT 1、LCJT 3、LCJT 5、LCJT 6、LCJT 7点位所在区域原有地势较高,钻孔深度1.5~3m就已至风化岩层,因此实际采集土壤样品20个。每个土壤样品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检测方法,检测表1基本项目45项和表2石油烃,共计46项检测因子。

此外,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本次初步采样选取LCJT4、LCJT 5、LCJT 7三个点位进行地下水水质监测。其中,LCJT 5点位位于地下水流向上游,LCJT 4、LCJT 7点位位于地下水流向下游。每个点位采集1个样品,计划采集3个地下水样品。但在现场实际采样过程中,由于LCJT 5、LCJT 7点位所在区域地势较高,地下水潜水赋存条件较差,LCJT 5点位钻孔至2.5m处为风化岩层,LCJT7点位钻孔至0.6m处为风化岩层,两个点位实际钻孔深度约11m,仍未采集到地下水样品。因此,实际仅采集了LCJT 4点位1个地下水样品,检测铁、铝、石油烃、苯、*苯、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共计6项检测因子。

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和评价,LCJT 1、LCJT 2…LCJT 7七个点位所采集的20个土壤样品46项检测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说明调查地块范围内土壤受到污染的风险较小,土壤环境质量可接受。LCJT4点位所采集的地下水样品铁、铝、苯、*苯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5项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石油烃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说明调查地块地下水受到污染的风险较小,地下水环境质量可以接受。

三、调查结论

经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调查地块范围内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的风险较小,环境质量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文件要求,此次调查工作已经完成,地块不需要再做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地块满足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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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土地利用类型从工业用地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故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要求,并参考《建设场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2018)开展了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现将调查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田心中学改扩建项目新增用地(原联诚集团部分地块)

占地面积:28661.62m2

地理位置: (略) 石峰区田心大道与横塘坡路交叉口,

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3.*°,北纬27.*°。

地块范围:东至横塘坡路,西至原联城集团钢结构中厂房,南至田心中学,北至原联城集团门卫室。

地块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如下所述:

①1971年之前:地块土地利用类型为农用地,主要为林地。

1971~2023.3期间:调查地块自1971年开发以来,一直为联诚集团生产用地,厂房地面均已硬化,期间地块平面布局和生产情况基本不变,期间地块土地利用类型为工业用地。

③2022年4月15日,地 (略) 土地储备中心(编号:株土储收(2022)3号)。

规划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中小学用地(A33),属于第一类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湖南 (略)

二、调查概况

第一阶段调查于2023年3月中旬完成,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形式,调查地块变迁历史、生产运营、相邻及周边地块污染影响,识别本地块的潜在土壤特征污染因子为石油烃。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于2023年4月中旬完成,共布设LCJT 1、LCJT 2…LCJT 7七个土壤点位,计划每个点位采样深度为:表层0-0.5m、下层0.5-2m、2~4m、4~6m,共采集土壤样品28个。但在现场实际采样过程中,由于LCJT 1、LCJT 3、LCJT 5、LCJT 6、LCJT 7点位所在区域原有地势较高,钻孔深度1.5~3m就已至风化岩层,因此实际采集土壤样品20个。每个土壤样品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检测方法,检测表1基本项目45项和表2石油烃,共计46项检测因子。

此外,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本次初步采样选取LCJT4、LCJT 5、LCJT 7三个点位进行地下水水质监测。其中,LCJT 5点位位于地下水流向上游,LCJT 4、LCJT 7点位位于地下水流向下游。每个点位采集1个样品,计划采集3个地下水样品。但在现场实际采样过程中,由于LCJT 5、LCJT 7点位所在区域地势较高,地下水潜水赋存条件较差,LCJT 5点位钻孔至2.5m处为风化岩层,LCJT7点位钻孔至0.6m处为风化岩层,两个点位实际钻孔深度约11m,仍未采集到地下水样品。因此,实际仅采集了LCJT 4点位1个地下水样品,检测铁、铝、石油烃、苯、*苯、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共计6项检测因子。

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和评价,LCJT 1、LCJT 2…LCJT 7七个点位所采集的20个土壤样品46项检测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说明调查地块范围内土壤受到污染的风险较小,土壤环境质量可接受。LCJT4点位所采集的地下水样品铁、铝、苯、*苯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5项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石油烃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说明调查地块地下水受到污染的风险较小,地下水环境质量可以接受。

三、调查结论

经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调查地块范围内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的风险较小,环境质量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文件要求,此次调查工作已经完成,地块不需要再做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地块满足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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