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煤汨罗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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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煤汨罗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发布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开展“陕煤汨罗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现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二、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陕煤汨罗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

  2、建设地点: (略) 白水镇

  3、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新建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脱销设施,并留有2×1000MW机组再扩条件;电厂厂区围墙内占地39.32hm2,灰场占地11.80hm2;本期建筑工程包括热力工程、燃烧制粉系统、除灰渣系统、烟气脱硫系统、烟气脱硝系统、运煤系统、电气系统、水处理系统、仪表与控制系统、信息系统,供排水系统、贮灰渣场、附属工程、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含灰场)。工程总投资*万元,计划2024年9月土建开工,2026年11月1号机组投产,2027年2月2号机组投产。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安 (略)

  通信地址: (略) 天心区湘府西路鑫远国际大厦B座4楼

  联系人:杨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国际 (略)

  通信地址: (略) 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202室

  联系人:蒋定坤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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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长安 (略)

  2023年8月22日

  一、发布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开展“陕煤汨罗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现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二、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陕煤汨罗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

  2、建设地点: (略) 白水镇

  3、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新建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脱销设施,并留有2×1000MW机组再扩条件;电厂厂区围墙内占地39.32hm2,灰场占地11.80hm2;本期建筑工程包括热力工程、燃烧制粉系统、除灰渣系统、烟气脱硫系统、烟气脱硝系统、运煤系统、电气系统、水处理系统、仪表与控制系统、信息系统,供排水系统、贮灰渣场、附属工程、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含灰场)。工程总投资*万元,计划2024年9月土建开工,2026年11月1号机组投产,2027年2月2号机组投产。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安 (略)

  通信地址: (略) 天心区湘府西路鑫远国际大厦B座4楼

  联系人:杨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国际 (略)

  通信地址: (略) 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202室

  联系人:蒋定坤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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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长安 (略)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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