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山悦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PVC高透明颗粒、4000万根PVC透明芯片保护套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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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山悦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PVC高透明颗粒、4000万根PVC透明芯片保护套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黄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年产2500吨PVC高透明颗粒、4000万根PVC透明芯片保护套管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书》 (略) 郁青 (略) 编制的《黄 (略) 年产2500吨PVC高透明颗粒、4000万根PVC透明芯片保护套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专家技术函审, (略) 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我局经研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祁门县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科创数据中心3#楼。本项目租赁面积6000m2,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购置双螺杆挤出造粒机、高低速混合机组、自动上料机、单螺杆挤出机、牵引机等设备,建设PVC高透明颗粒生产线一条,PVC透明芯片保护套管生产线50条,配套新建相应的环保设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公用、辅助、储运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生产PVC高透明颗粒2500t,PVC透明芯片保护套管4000万根(约1000t)。

二、根据《报告表》结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祁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拟建项目施工及运营期所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治理后能实现达标排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及生产废水(浸泡废水及冷却水)。废水排放应采取雨污分流、污污分流, (略) 政雨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中pH、COD、氨氮、BOD5、SS等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行业标准中未作规定指标应经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证明中执行标准限值,再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金东河。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规定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本项目生产产生的废气应收集处理,颗粒生产过程产生的加热挤出废气(非*烷总烃、氯*烯)、套管生产过程产生的加热压出、印刷废气(非*烷总烃)、浸泡废气(非*烷总烃),需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四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应当定期更换活性炭,做到挥发性有机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粉尘需经集气罩收集应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处理后的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氯*烯排放浓度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应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和收集处理系统要求、监控要求及各项控制要求;氯*烯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运营期排放的餐饮油烟须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标准中的小型规模标准后通过屋顶高空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应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3.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按规定设置工业固废贮存场所,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生活 (略)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环氧大豆油桶、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暂存于一层西北角建筑面积为15m2的一般固废间,废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环氧大豆油桶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特别规定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储存于专用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配备专用储存容器进行收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不得随意处置;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将管理计划及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资料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4.做好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分区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和其它区域的一般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和建设用地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防止地下水、土壤受到污染。

5.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加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机加工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建设单位应合理布局,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夜间不生产,采用设备基础减振、车间墙体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排放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6.施工期应按《报告表》要求及相关规定落实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绿化、美化工作,在施工区域建设绿化隔离带,减少噪声和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做好固体废物管理,确保施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

7.建设单位需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设置环保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加强员工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环境意识。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完善各类环保工作档案。

8.做好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的配套设施、设备的落实;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要求将应急物质配置到位;在生产中要严格执行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制度和措施,做好运输、贮存和生产等环节的环境风险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加强环境风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正常投入使用。

三、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项目应从运输、储存、生产等环节全过程抓好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建设、运行和维护各类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超过五年方才建设的,应依法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国家对本项目应执行的环境标准作出修订或新颁布的,执行新标准和新要求。

六、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应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和验收信息报送工作。

七、该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登记。

八、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污染防治股负责该项目固体废物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略) 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8月23日

抄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污染防治股

黄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年产2500吨PVC高透明颗粒、4000万根PVC透明芯片保护套管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书》 (略) 郁青 (略) 编制的《黄 (略) 年产2500吨PVC高透明颗粒、4000万根PVC透明芯片保护套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专家技术函审, (略) 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我局经研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祁门县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科创数据中心3#楼。本项目租赁面积6000m2,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购置双螺杆挤出造粒机、高低速混合机组、自动上料机、单螺杆挤出机、牵引机等设备,建设PVC高透明颗粒生产线一条,PVC透明芯片保护套管生产线50条,配套新建相应的环保设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公用、辅助、储运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生产PVC高透明颗粒2500t,PVC透明芯片保护套管4000万根(约1000t)。

二、根据《报告表》结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祁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拟建项目施工及运营期所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治理后能实现达标排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及生产废水(浸泡废水及冷却水)。废水排放应采取雨污分流、污污分流, (略) 政雨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中pH、COD、氨氮、BOD5、SS等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行业标准中未作规定指标应经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证明中执行标准限值,再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金东河。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规定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本项目生产产生的废气应收集处理,颗粒生产过程产生的加热挤出废气(非*烷总烃、氯*烯)、套管生产过程产生的加热压出、印刷废气(非*烷总烃)、浸泡废气(非*烷总烃),需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四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应当定期更换活性炭,做到挥发性有机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粉尘需经集气罩收集应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处理后的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氯*烯排放浓度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应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和收集处理系统要求、监控要求及各项控制要求;氯*烯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运营期排放的餐饮油烟须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标准中的小型规模标准后通过屋顶高空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应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3.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按规定设置工业固废贮存场所,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生活 (略)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环氧大豆油桶、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暂存于一层西北角建筑面积为15m2的一般固废间,废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环氧大豆油桶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特别规定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储存于专用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配备专用储存容器进行收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不得随意处置;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将管理计划及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资料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4.做好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分区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和其它区域的一般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和建设用地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防止地下水、土壤受到污染。

5.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加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机加工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建设单位应合理布局,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夜间不生产,采用设备基础减振、车间墙体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排放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6.施工期应按《报告表》要求及相关规定落实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绿化、美化工作,在施工区域建设绿化隔离带,减少噪声和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做好固体废物管理,确保施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

7.建设单位需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设置环保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加强员工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环境意识。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完善各类环保工作档案。

8.做好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的配套设施、设备的落实;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要求将应急物质配置到位;在生产中要严格执行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制度和措施,做好运输、贮存和生产等环节的环境风险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加强环境风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正常投入使用。

三、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项目应从运输、储存、生产等环节全过程抓好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建设、运行和维护各类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超过五年方才建设的,应依法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国家对本项目应执行的环境标准作出修订或新颁布的,执行新标准和新要求。

六、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应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和验收信息报送工作。

七、该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登记。

八、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污染防治股负责该项目固体废物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略) 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8月23日

抄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污染防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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