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海盐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的公示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海盐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的公示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县2022年度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定价成本审核情况予以公开。
一、成本监审基本情况
海盐县现有公办幼儿园23所(共27个园区), (略) 一级幼儿园10所(园区)、省二级幼儿园16所(园区)、省三级幼儿园1所。前期海盐县发改局会同县教育局在有评级的 所公办幼儿园范围内,筛选符合成本监审条件的4所公办幼儿园作为样本园。县发改局成立了成本监审组对4所样本园2022年度的保育教育定价成本开展了调查审核。本次公办幼儿园生均保教定价成本核算公式为:生均保教成本 = 保教总成本÷该教育层次折算标准人数÷实际保教月份数(按全年10个月计算),其中保教总成本由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固定资产折旧构成,不含财务费用。
二、成本监审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略) 价格条例》;
3.《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4.《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5.《 (略) 定价成本监审目录》;
6.《 (略)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三、成本监审结论
1.海盐县机关幼儿园(省一级)2022年度保教总成本为17,289,390.67元,生均保教成本为2,815.86元。
2.海盐县万禄幼儿园(省一级)2022年度保教总成本为15,344,330.39元,生均保教成本为2,759.77元。
3.海盐县百步中心幼儿园(省二级)2022年度保教总成本为11,413,422.75元,生均保教成本为1,967.83元。
4.海盐县核电南苑幼儿园(省三级)2022年度保教总成本为4,710,106.24元,生均保教成本为2,492.12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定价成本监审结论仅为政府价格决策服务,不作其他用途;
2.成本监审为抽查性质的核验工作,并不能完全覆盖每笔成本支出。
3.本定价成本监审结论所采信的基础数据、文字材料均系海盐县机关幼儿园(省一级)、海盐县万禄幼儿园(省一级)、海盐县百步中心幼儿园(省二级)、海盐县核电南苑幼儿园(省三级)等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提供,其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由其负责。
4.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20天,凡在公示期间有意见建议的,请和海盐县发改局联系,联系电话:0573-*。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2日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县2022年度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定价成本审核情况予以公开。
一、成本监审基本情况
海盐县现有公办幼儿园23所(共27个园区), (略) 一级幼儿园10所(园区)、省二级幼儿园16所(园区)、省三级幼儿园1所。前期海盐县发改局会同县教育局在有评级的 所公办幼儿园范围内,筛选符合成本监审条件的4所公办幼儿园作为样本园。县发改局成立了成本监审组对4所样本园2022年度的保育教育定价成本开展了调查审核。本次公办幼儿园生均保教定价成本核算公式为:生均保教成本 = 保教总成本÷该教育层次折算标准人数÷实际保教月份数(按全年10个月计算),其中保教总成本由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固定资产折旧构成,不含财务费用。
二、成本监审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略) 价格条例》;
3.《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4.《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5.《 (略) 定价成本监审目录》;
6.《 (略)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三、成本监审结论
1.海盐县机关幼儿园(省一级)2022年度保教总成本为17,289,390.67元,生均保教成本为2,815.86元。
2.海盐县万禄幼儿园(省一级)2022年度保教总成本为15,344,330.39元,生均保教成本为2,759.77元。
3.海盐县百步中心幼儿园(省二级)2022年度保教总成本为11,413,422.75元,生均保教成本为1,967.83元。
4.海盐县核电南苑幼儿园(省三级)2022年度保教总成本为4,710,106.24元,生均保教成本为2,492.12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定价成本监审结论仅为政府价格决策服务,不作其他用途;
2.成本监审为抽查性质的核验工作,并不能完全覆盖每笔成本支出。
3.本定价成本监审结论所采信的基础数据、文字材料均系海盐县机关幼儿园(省一级)、海盐县万禄幼儿园(省一级)、海盐县百步中心幼儿园(省二级)、海盐县核电南苑幼儿园(省三级)等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提供,其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由其负责。
4.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20天,凡在公示期间有意见建议的,请和海盐县发改局联系,联系电话:0573-*。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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