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浦政办〔2023〕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漳浦盐场,绥安工业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顺利推进我县农村产 (略) 场建设试点工作,切实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监督管理,确保农村产 (略) 场健康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漳浦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志元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 斌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林志盛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少坚 县发改局二级主任科员
蔡明辉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戴浦雄 县自然资源局四级主任科员
蔡传勇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张庆新 县水利局二级主任科员
胡发屏 县林业局一级主任科员
林建明 县海洋与渔业局二级主任科员
杨艺东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李仕坤 漳浦银保监组组长
林建南 人行漳浦县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陈斌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分工和人事变动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调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县农业农村局代章。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承担农村产 (略) 场建设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召开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农村产 (略) 场试点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农村产 (略) 场建设有关事项;出台农村产 (略) 场建设相关文件,督促指导做好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业务整合、引导进场交易工作等。工作中遇有重大事项,及时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解决。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及运行过程的监督指导;落实领导小组作出的重大决策等工作。
(三)组成部门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指导和完善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四荒地”使用权、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使用权等产权流转交易等相关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贯彻落实我县农村产权各交易品种流转收费标准。
县财政局:负责在县级农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农村产 (略) 场监督管理所需工作经费,推动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的农村建设项目进场交易。制定和完善农村产 (略) 场建设的财政支持政策等相关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办证工作,确保不动产登记簿和证书记载内容与承包合同内容一致,切实维护好群众土地承包权益;指导出台集体经营性 (略) 工作意见,引导和规范宅基地、集体经营性 (略) 交易;负责海域(包括虾池,浅海、滩涂)使用权承包期突破10年的核实工作。
县住建局:配合做好农户宅基地审批中规划手续补办相关工作;引导本部门管理的 (略) (流转交易、抵押、质押、招投标)并做好前置审批。
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完善不涉及公共安全的小型水利设施的所有权、承包权、 (略) (流转交易、抵押、质押、招投标)并做好前置审批。
县林业局:负责指导指导农村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的流转工作;推广使用国家林草局2020年出版的《集体林地承包合同》和《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
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指导涉农主体拥有的渔业资源、水产种质资源和水生动植物等的交易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指导农村产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指导涉农专利和商标转让交易工作,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在部门联合监管中按职责对农村产 (略) 场主体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漳浦银保监组、人行漳浦县支行:配合农村产权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对农村产 (略) 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引导和鼓励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与产权交易中心建立合作机制,探索适合各类农村产权的抵押融资模式。
各乡镇场(工业区):组织本辖区各村(社区)达到一定标的额以上的集体资产资源、公共设施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货物和服务采购等统一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流转交易。
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浦政办〔2023〕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漳浦盐场,绥安工业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顺利推进我县农村产 (略) 场建设试点工作,切实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监督管理,确保农村产 (略) 场健康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漳浦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志元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 斌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林志盛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少坚 县发改局二级主任科员
蔡明辉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戴浦雄 县自然资源局四级主任科员
蔡传勇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张庆新 县水利局二级主任科员
胡发屏 县林业局一级主任科员
林建明 县海洋与渔业局二级主任科员
杨艺东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李仕坤 漳浦银保监组组长
林建南 人行漳浦县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陈斌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分工和人事变动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调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县农业农村局代章。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承担农村产 (略) 场建设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召开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农村产 (略) 场试点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农村产 (略) 场建设有关事项;出台农村产 (略) 场建设相关文件,督促指导做好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业务整合、引导进场交易工作等。工作中遇有重大事项,及时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解决。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及运行过程的监督指导;落实领导小组作出的重大决策等工作。
(三)组成部门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指导和完善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四荒地”使用权、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使用权等产权流转交易等相关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贯彻落实我县农村产权各交易品种流转收费标准。
县财政局:负责在县级农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农村产 (略) 场监督管理所需工作经费,推动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的农村建设项目进场交易。制定和完善农村产 (略) 场建设的财政支持政策等相关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办证工作,确保不动产登记簿和证书记载内容与承包合同内容一致,切实维护好群众土地承包权益;指导出台集体经营性 (略) 工作意见,引导和规范宅基地、集体经营性 (略) 交易;负责海域(包括虾池,浅海、滩涂)使用权承包期突破10年的核实工作。
县住建局:配合做好农户宅基地审批中规划手续补办相关工作;引导本部门管理的 (略) (流转交易、抵押、质押、招投标)并做好前置审批。
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完善不涉及公共安全的小型水利设施的所有权、承包权、 (略) (流转交易、抵押、质押、招投标)并做好前置审批。
县林业局:负责指导指导农村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的流转工作;推广使用国家林草局2020年出版的《集体林地承包合同》和《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
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指导涉农主体拥有的渔业资源、水产种质资源和水生动植物等的交易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指导农村产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指导涉农专利和商标转让交易工作,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在部门联合监管中按职责对农村产 (略) 场主体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漳浦银保监组、人行漳浦县支行:配合农村产权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对农村产 (略) 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引导和鼓励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与产权交易中心建立合作机制,探索适合各类农村产权的抵押融资模式。
各乡镇场(工业区):组织本辖区各村(社区)达到一定标的额以上的集体资产资源、公共设施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货物和服务采购等统一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流转交易。
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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