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曲靖市麒麟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曲靖市麒麟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 关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现将《 (略) 麒麟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印发 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略) 麒麟区委 (略) 麒麟区人民政府 2016 年 12 月 27 (略) 麒麟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革除丧葬陋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保障 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坚持以人为本、生态文明、节约资源、 保护环境的基本理念,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节约资 — 2 —源、保护环境,注重引导、创新发展,分类指导、统筹推进” 的基本原则,强化政府在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中的统筹规划、 基础建设、政策激励、典型示范、监督管理等职能,尊重、 引导、发挥好丧葬毁等措施,实现见树不见墓。取缔行政区域 内棺木、不规范墓碑等土葬用品制售点。杜绝临街搭设灵堂 和游丧等不文明现象。 (六)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 新型媒体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法规政策,积极倡 导厚养薄葬、文明治丧、低碳祭扫、生态安葬,树立科学、 文明、节俭的殡葬理念。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在保障民生、减 轻群众负担、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公众关注、参与、支持殡葬改革工 — 7 —作,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 调动和发挥广大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积极性,注重发挥基层 自治组织、基层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 (七)大力倡导文明治丧。推行庄重节约治丧方式,引 导广大群众采取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踏青遥祭、 家庭追思会等方式缅怀故人。开展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 代祭祀活动,创新丧葬礼仪,引导群众文明治丧。将文明治 丧、低碳祭扫纳入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 位等各类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测评体系。 (八)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殡仪馆、烈士陵园、公墓等 殡葬服务机构要树立“以人为本、丧属至上”的理念,创新 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多层 次、个性化殡葬服务。认真落实殡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 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收费标准“六公开”制度, 提升殡葬服务诚信度。加强标准化建设,强化殡葬从业人员 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 (九)形成整体联动合力。建立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 “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制度、区级领导挂包镇(街道) 制度。实行“两包两带三结合”联动机制,“两包”即单位 包职工(含离退休人员)、职工包家属;“两带”即共产党 员干部带头执行殡葬改革政策、带动群众执行殡葬改革政策; “三结合”即单位将开展殡葬改革工作的情况同年终考核、 — 8 —评优评先相结合,领导干部抓殡葬改革工作成绩同绩效考核、 提拔任用相结合,干部职工执行殡葬改革政策与选拔任用、 评优评先相结合。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强大合力。 各镇(街道)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由民政、公安、 林业、国土、城管执法、村建、综治、司法、信访等部门组 成的殡葬联合执法队*,依法对殡葬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十)严格实行考核奖惩。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 考核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督查内容,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 及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殡 葬改革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在殡葬改 革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 力、推诿扯皮,导致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完成殡葬改革目标任 务的,由区纪检监察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责任。 附件: (略) 麒麟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 9 —— 10 — 附件 (略) 麒麟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朱家甫 区委书记 解天云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侯文利 区委副书记 牛 祥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李金林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饶 丹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范全应 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 张 臻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李 昆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杨 刚 区委常委、区人武部政委 *东平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益宁街道党工委书记 杨俊青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赵卫东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余志柏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冯明祥 区政协副主席 成 员:赵华邦 越州镇党委书记 董保才 南宁街道党工委书记— 11 — 杨 波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李宏彦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理平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李 坤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 琼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老干部局局长 李 能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彭志新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外宣办主任、区记者站站长 雷 文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维稳办主任 陈关生 区委督查室主任 赵 勇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刘祥华 区民政局局长 顾宝祥 区发改局局长 桂竟程 区财政局局长 吕元平 区人社局局长 代云良 区教育局局长 高建所 区审计局局长 许泰聪 区环保局局长 傅光健 区规划分局局长 李旭东 区林业局局长 蒋红林 区卫计局局长 高 康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缪东胜 区文体局局长— 12 — *红明 区司法局局长 唐海波 区信访局局长 唐德良 区民宗侨务局局长 管玉斌 区广电分局局长 田子仟 团区委书记 杨万萍 区妇联主席 彭 琳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代葆森 (略) 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张兴波 (略)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聂吉友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绍芬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刘 云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科员 付晓源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马铖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 清 东山镇党委书记 孔令德 东山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琪 越州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自正 茨营镇党委书记 陈学俊 茨营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文龙 三宝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兴才 三宝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盛 岗 沿江街道党工委书记— 13 — 宋勇泉 沿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汤华波 珠街街道党工委书记 刘兴丽 珠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毕文荣 南宁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颜叶艳 益宁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陈国鸿 寥廓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 宏 寥廓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冯东平 潇湘街道党工委书记 *连高 潇湘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曹 维 白石江街道党工委书记 赵小见 白石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徐俊先 文华街道党工委书记 温荣让 文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崔吉友 建宁街道党工委书记 赵鸿鹄 建宁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富祥 太和街道党工委书记 杨云全 太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统筹安排部署全区殡葬改革工作,制定 殡葬改革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研究解决殡葬改革工作 中的重大问题,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局长刘祥华 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殡葬改革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全区殡葬改革工作实现突破、取 得实效。 二、工作职责 (一)镇(街道) 1.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改 革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建章立制等工作,加强行政区域内 丧葬活动管理; 2.组建殡葬改革联合执法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 葬执法工作,加强对各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干部 的责任考核; 3.指导督促好村(居)委会建立殡葬改革工作机制,把 殡葬改革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社区) 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主 任及村(居)民小组干部的具体责任,负责村(居)委会、 村(居)民小组范围内殡葬改革工作的政策宣传、信息收集、 联络沟通等工作; 4.把殡葬管理服务纳入到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中,建立殡葬监督信息员制度和遗体火化、骨灰安葬跟踪处 置机制; 5.依法开展殡葬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 14 —(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统筹、协调、配合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殡葬 改革办文、办会、检查、考核等工作。 (三)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 负责对全区殡葬改革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并向区殡葬改 革领导小组报告督查情况,对全区殡葬改革推进不力的单位 和个人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四)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是全区殡葬改革和管理的主管部门,同时承担 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1.起草殡葬改革相关文件,拟订全区殡葬改革实施方案 及相关配套文件,指导督促全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2.指导全区殡葬改革业务工作,抓好殡葬行业队*建设, 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提高殡葬服务质量; 3.配合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对各镇(街道)、区 直相关部门的殡葬改革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4.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推广绿色环保和少占或者不占土 地的骨灰处理方式; 5.负责经营性公墓建设的初审、上报工作及公益性公墓 的审批工作,指导、督促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强公墓的规范 化建设和管理; 6.完成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 15 —(五)区纪委、区监察局 1.牵头制定全区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规政策问 责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对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执行殡葬改革政策 的监督检查; 3.牵头做好全区所有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签订“带头执 行殡葬改革承诺书”,填写殡葬改革个人事项报告表,并统 一进行报备。 (六)区委组织部 1.把殡葬改革纳入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的内容; 2.把干部执行殡葬改革的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任用的重 要内容; 3.按照殡葬改革法规政策相关规定,按干管权限对相关 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进行 审批。 (七)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1.制定殡葬改革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 2.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法规政策, 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推动殡葬改革,加强对殡葬管理服务和 破除丧葬陋间的管理,配合殡葬管 理部门做好尸体管理和接运,配合查处非法运输尸体的行为, 杜绝尸源从太平间流入社会导致的乱埋乱葬; 2.病人患传染病死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 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做好人口死亡登记,按规定开具 死亡医学证明。 (二十六)区市场监管局 1.加强 (略) 场的监管, (略) 场准入,坚决取 缔无照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经营活动,收缴销毁非法丧葬 用品,取缔墓碑等土葬石材制售点,配合林业部门依法取缔 棺木制售点; 2.认真受理群众对生产、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等行为 的举报,并及时查处。 (二十七)区教育局 在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校及教职员工中广泛开展殡葬 改革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倡导文明节俭治丧。 (二十八)区文体局 1.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 — 20 —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工作; 2.加强对从事殡葬活动的民间乐队、艺人的管理。 (二十九)区信访局 1.负责排查、收集、汇总因殡葬改革工作引发的不稳定 因素,提出预警性工作信息,提前采取措施预防信访问题发 生,维护社会稳定; 2.配合相关镇(街道)做好因殡葬改革引发的各类上访 工作。 (三十)区人武部 发动和组织民兵配合公安部门妥善处理殡葬改革工作中 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十一)区审计局 负责全区殡葬改革各项专项资金的监督、审计。 (三十二)区总工会 利用工会宣传教育阵地,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殡葬 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工会会员,形成舆论声势,引导广大职 工支持参与殡葬改革工作。 (三十三)团区委 1.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和宣传优势,在广大团员、青 年中积极宣传殡葬改革的法规政策; 2.发挥团员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树立团员、青年在丧事 办理中移风易俗、文明节俭的新风尚。 — 21 —— 22 — (三十四)区妇联 组织带领全区妇女干部和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到殡葬改革 工作之中,发挥妇女典型在殡葬改革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略) 麒麟区委办公室 2016 年 12 月 27 日印发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 关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现将《 (略) 麒麟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印发 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略) 麒麟区委 (略) 麒麟区人民政府 2016 年 12 月 27 (略) 麒麟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革除丧葬陋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保障 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坚持以人为本、生态文明、节约资源、 保护环境的基本理念,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节约资 — 2 —源、保护环境,注重引导、创新发展,分类指导、统筹推进” 的基本原则,强化政府在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中的统筹规划、 基础建设、政策激励、典型示范、监督管理等职能,尊重、 引导、发挥好丧葬毁等措施,实现见树不见墓。取缔行政区域 内棺木、不规范墓碑等土葬用品制售点。杜绝临街搭设灵堂 和游丧等不文明现象。 (六)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 新型媒体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法规政策,积极倡 导厚养薄葬、文明治丧、低碳祭扫、生态安葬,树立科学、 文明、节俭的殡葬理念。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在保障民生、减 轻群众负担、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公众关注、参与、支持殡葬改革工 — 7 —作,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 调动和发挥广大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积极性,注重发挥基层 自治组织、基层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 (七)大力倡导文明治丧。推行庄重节约治丧方式,引 导广大群众采取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踏青遥祭、 家庭追思会等方式缅怀故人。开展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 代祭祀活动,创新丧葬礼仪,引导群众文明治丧。将文明治 丧、低碳祭扫纳入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 位等各类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测评体系。 (八)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殡仪馆、烈士陵园、公墓等 殡葬服务机构要树立“以人为本、丧属至上”的理念,创新 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多层 次、个性化殡葬服务。认真落实殡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 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收费标准“六公开”制度, 提升殡葬服务诚信度。加强标准化建设,强化殡葬从业人员 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 (九)形成整体联动合力。建立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 “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制度、区级领导挂包镇(街道) 制度。实行“两包两带三结合”联动机制,“两包”即单位 包职工(含离退休人员)、职工包家属;“两带”即共产党 员干部带头执行殡葬改革政策、带动群众执行殡葬改革政策; “三结合”即单位将开展殡葬改革工作的情况同年终考核、 — 8 —评优评先相结合,领导干部抓殡葬改革工作成绩同绩效考核、 提拔任用相结合,干部职工执行殡葬改革政策与选拔任用、 评优评先相结合。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强大合力。 各镇(街道)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由民政、公安、 林业、国土、城管执法、村建、综治、司法、信访等部门组 成的殡葬联合执法队*,依法对殡葬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十)严格实行考核奖惩。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 考核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督查内容,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 及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殡 葬改革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在殡葬改 革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 力、推诿扯皮,导致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完成殡葬改革目标任 务的,由区纪检监察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责任。 附件: (略) 麒麟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 9 —— 10 — 附件 (略) 麒麟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朱家甫 区委书记 解天云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侯文利 区委副书记 牛 祥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李金林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饶 丹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范全应 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 张 臻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李 昆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杨 刚 区委常委、区人武部政委 *东平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益宁街道党工委书记 杨俊青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赵卫东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余志柏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冯明祥 区政协副主席 成 员:赵华邦 越州镇党委书记 董保才 南宁街道党工委书记— 11 — 杨 波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李宏彦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理平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李 坤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 琼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老干部局局长 李 能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彭志新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外宣办主任、区记者站站长 雷 文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维稳办主任 陈关生 区委督查室主任 赵 勇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刘祥华 区民政局局长 顾宝祥 区发改局局长 桂竟程 区财政局局长 吕元平 区人社局局长 代云良 区教育局局长 高建所 区审计局局长 许泰聪 区环保局局长 傅光健 区规划分局局长 李旭东 区林业局局长 蒋红林 区卫计局局长 高 康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缪东胜 区文体局局长— 12 — *红明 区司法局局长 唐海波 区信访局局长 唐德良 区民宗侨务局局长 管玉斌 区广电分局局长 田子仟 团区委书记 杨万萍 区妇联主席 彭 琳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代葆森 (略) 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张兴波 (略)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聂吉友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绍芬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刘 云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科员 付晓源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马铖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 清 东山镇党委书记 孔令德 东山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琪 越州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自正 茨营镇党委书记 陈学俊 茨营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文龙 三宝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兴才 三宝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盛 岗 沿江街道党工委书记— 13 — 宋勇泉 沿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汤华波 珠街街道党工委书记 刘兴丽 珠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毕文荣 南宁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颜叶艳 益宁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陈国鸿 寥廓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 宏 寥廓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冯东平 潇湘街道党工委书记 *连高 潇湘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曹 维 白石江街道党工委书记 赵小见 白石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徐俊先 文华街道党工委书记 温荣让 文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崔吉友 建宁街道党工委书记 赵鸿鹄 建宁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富祥 太和街道党工委书记 杨云全 太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统筹安排部署全区殡葬改革工作,制定 殡葬改革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研究解决殡葬改革工作 中的重大问题,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局长刘祥华 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殡葬改革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全区殡葬改革工作实现突破、取 得实效。 二、工作职责 (一)镇(街道) 1.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改 革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建章立制等工作,加强行政区域内 丧葬活动管理; 2.组建殡葬改革联合执法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 葬执法工作,加强对各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干部 的责任考核; 3.指导督促好村(居)委会建立殡葬改革工作机制,把 殡葬改革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社区) 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主 任及村(居)民小组干部的具体责任,负责村(居)委会、 村(居)民小组范围内殡葬改革工作的政策宣传、信息收集、 联络沟通等工作; 4.把殡葬管理服务纳入到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中,建立殡葬监督信息员制度和遗体火化、骨灰安葬跟踪处 置机制; 5.依法开展殡葬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 14 —(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统筹、协调、配合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殡葬 改革办文、办会、检查、考核等工作。 (三)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 负责对全区殡葬改革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并向区殡葬改 革领导小组报告督查情况,对全区殡葬改革推进不力的单位 和个人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四)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是全区殡葬改革和管理的主管部门,同时承担 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1.起草殡葬改革相关文件,拟订全区殡葬改革实施方案 及相关配套文件,指导督促全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2.指导全区殡葬改革业务工作,抓好殡葬行业队*建设, 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提高殡葬服务质量; 3.配合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对各镇(街道)、区 直相关部门的殡葬改革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4.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推广绿色环保和少占或者不占土 地的骨灰处理方式; 5.负责经营性公墓建设的初审、上报工作及公益性公墓 的审批工作,指导、督促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强公墓的规范 化建设和管理; 6.完成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 15 —(五)区纪委、区监察局 1.牵头制定全区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规政策问 责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对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执行殡葬改革政策 的监督检查; 3.牵头做好全区所有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签订“带头执 行殡葬改革承诺书”,填写殡葬改革个人事项报告表,并统 一进行报备。 (六)区委组织部 1.把殡葬改革纳入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的内容; 2.把干部执行殡葬改革的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任用的重 要内容; 3.按照殡葬改革法规政策相关规定,按干管权限对相关 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进行 审批。 (七)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1.制定殡葬改革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 2.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法规政策, 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推动殡葬改革,加强对殡葬管理服务和 破除丧葬陋间的管理,配合殡葬管 理部门做好尸体管理和接运,配合查处非法运输尸体的行为, 杜绝尸源从太平间流入社会导致的乱埋乱葬; 2.病人患传染病死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 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做好人口死亡登记,按规定开具 死亡医学证明。 (二十六)区市场监管局 1.加强 (略) 场的监管, (略) 场准入,坚决取 缔无照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经营活动,收缴销毁非法丧葬 用品,取缔墓碑等土葬石材制售点,配合林业部门依法取缔 棺木制售点; 2.认真受理群众对生产、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等行为 的举报,并及时查处。 (二十七)区教育局 在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校及教职员工中广泛开展殡葬 改革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倡导文明节俭治丧。 (二十八)区文体局 1.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 — 20 —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工作; 2.加强对从事殡葬活动的民间乐队、艺人的管理。 (二十九)区信访局 1.负责排查、收集、汇总因殡葬改革工作引发的不稳定 因素,提出预警性工作信息,提前采取措施预防信访问题发 生,维护社会稳定; 2.配合相关镇(街道)做好因殡葬改革引发的各类上访 工作。 (三十)区人武部 发动和组织民兵配合公安部门妥善处理殡葬改革工作中 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十一)区审计局 负责全区殡葬改革各项专项资金的监督、审计。 (三十二)区总工会 利用工会宣传教育阵地,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殡葬 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工会会员,形成舆论声势,引导广大职 工支持参与殡葬改革工作。 (三十三)团区委 1.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和宣传优势,在广大团员、青 年中积极宣传殡葬改革的法规政策; 2.发挥团员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树立团员、青年在丧事 办理中移风易俗、文明节俭的新风尚。 — 21 —— 22 — (三十四)区妇联 组织带领全区妇女干部和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到殡葬改革 工作之中,发挥妇女典型在殡葬改革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略) 麒麟区委办公室 2016 年 12 月 2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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