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8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邹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8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3-* 0543-*
通讯地址: (略) 鹤伴三路388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邹 (略) 年产50000吨钢丸、500吨钢砂设备优化改造提升项目 | (略) 青阳镇马埠村西北、邹平 (略) 内 | 山东云 (略) | 总投资20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不新增占地,建设规模为:对原有生产工艺、设备进行优化提升,达到节能降耗、节约用水及环保提升的目的,项目建成后,年产50000吨钢丸、5000吨钢砂产能保持不变。 |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粉尘、熔化烟尘和离心成丸废气,钢丸烘干、除锈、选圆、筛分、风冷废气,钢砂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废气。1#成丸车间上料粉尘、熔化烟尘和离心成丸废气废气收集后通过同一套“旋风除尘器+耐高温袋式除尘器”净化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1#加工车间钢丸烘干、除锈、选圆、筛分、风冷废气和钢砂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通过同一套“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净化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2#成丸车间上料粉尘、熔化烟尘和离心成丸废气废气收集后通过同一套“旋风除尘器+耐高温袋式除尘器”净化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2#加工车间钢丸烘干、除锈、选圆、筛分、风冷废气和钢砂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通过同一套“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净化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项目采取自然沉降、及时清扫等措施,确保项目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全部回用于清洁用水;车间及仓库清洁用水全部蒸发损耗;冷却循环水池、离心水池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得外排。该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通过基础减振、车间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电炉炉渣、氧化铁皮、除尘器收尘、车间落尘、废弃包装物、软水制备废树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电炉炉渣、氧化铁皮、除尘器收尘、车间落尘、废弃包装物、软水制备废树脂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依法依规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均不得外排。 |
2 | (略) 贸达 (略) 年收储铅酸蓄电池8万吨、锂电池8万吨项目 | (略) 长山镇魏桥铝深加工产业园 | 山东量石 (略) | 投资19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用地面积40000平方米,建设规模为:建成后年收集、储存、转运铅酸蓄电池8万吨、锂电池8万吨(本项目仅从事废旧酸铅蓄电池、锂电池的收集、储存和转运,不包含废铅酸蓄电池及锂电池的生产、分解、提炼等再生加工)。 | 该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为废铅酸蓄电池破损区产生的硫酸雾。废气通过负压收入碱喷淋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有机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排放要求。项目通过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相关标准。 该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略) 政污水管网;排出废水水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不得外排。该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设置基础减震、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电解液、碱喷淋塔废液、废防护用品、破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电解液、碱喷淋塔废液、废防护用品、破损包装材料暂存于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依法依规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均不得外排。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3-* 0543-*
通讯地址: (略) 鹤伴三路388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邹 (略) 年产50000吨钢丸、500吨钢砂设备优化改造提升项目 | (略) 青阳镇马埠村西北、邹平 (略) 内 | 山东云 (略) | 总投资20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不新增占地,建设规模为:对原有生产工艺、设备进行优化提升,达到节能降耗、节约用水及环保提升的目的,项目建成后,年产50000吨钢丸、5000吨钢砂产能保持不变。 |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粉尘、熔化烟尘和离心成丸废气,钢丸烘干、除锈、选圆、筛分、风冷废气,钢砂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废气。1#成丸车间上料粉尘、熔化烟尘和离心成丸废气废气收集后通过同一套“旋风除尘器+耐高温袋式除尘器”净化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1#加工车间钢丸烘干、除锈、选圆、筛分、风冷废气和钢砂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通过同一套“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净化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2#成丸车间上料粉尘、熔化烟尘和离心成丸废气废气收集后通过同一套“旋风除尘器+耐高温袋式除尘器”净化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2#加工车间钢丸烘干、除锈、选圆、筛分、风冷废气和钢砂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通过同一套“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净化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项目采取自然沉降、及时清扫等措施,确保项目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全部回用于清洁用水;车间及仓库清洁用水全部蒸发损耗;冷却循环水池、离心水池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得外排。该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通过基础减振、车间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电炉炉渣、氧化铁皮、除尘器收尘、车间落尘、废弃包装物、软水制备废树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电炉炉渣、氧化铁皮、除尘器收尘、车间落尘、废弃包装物、软水制备废树脂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依法依规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均不得外排。 |
2 | (略) 贸达 (略) 年收储铅酸蓄电池8万吨、锂电池8万吨项目 | (略) 长山镇魏桥铝深加工产业园 | 山东量石 (略) | 投资19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用地面积40000平方米,建设规模为:建成后年收集、储存、转运铅酸蓄电池8万吨、锂电池8万吨(本项目仅从事废旧酸铅蓄电池、锂电池的收集、储存和转运,不包含废铅酸蓄电池及锂电池的生产、分解、提炼等再生加工)。 | 该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为废铅酸蓄电池破损区产生的硫酸雾。废气通过负压收入碱喷淋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有机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排放要求。项目通过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相关标准。 该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略) 政污水管网;排出废水水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不得外排。该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设置基础减震、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电解液、碱喷淋塔废液、废防护用品、破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电解液、碱喷淋塔废液、废防护用品、破损包装材料暂存于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依法依规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均不得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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