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南城县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南城县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服务能力提升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3日(3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4-* 通讯地址:南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服务能力提升扩建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南城县盱江北大道与迎宾路交汇处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为扩建,不新增用地,在现有用地上建设一座康复综合大楼,占地面积3192m2,总建筑面积13924.40m2。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占总投资0.19%)。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康复综合楼)、辅助工程(地下室)、公用工程(供电、排水、供水)、环保工程(废水工程、废气工程、噪声工程、20㎡一般固废暂存间、50㎡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和70m3事故池(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兼为事故池),其中废气工程、一般固废暂存家和医疗废物暂存间依托现有项目,废水工程进行设备改造,处理能力由120m3/d增加至250m3/d)。项目建设一栋10层楼高的康复综合大楼,在每层楼设置办公室、值班室、急救室、药房、护士站、茶水间及新增300张床位,不新增洗衣房、中药煎制房、纯水设备、化验室等。医院放射科设置CT机等辐射设备,建设单位需按照相关辐射防护要求进行建设,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不包含CT等放射性设备辐射环境影响内容,需另行委托有辐射环评技术能力的单位对项目辐射的环境影响进行专题评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主要为门诊废水、住院部废水、陪护人员废水、医务人员生活污水、洗衣房废水及食堂餐饮废水。门诊废水、住院部废水、陪护人员废水、医务人员生活污水、洗衣房废水及食堂餐饮废水依托现有项目化粪池+改建后的污水处理站经化粪池+格栅+调节+初沉淀池+接触氧化池+使用次氯酸钠消毒的接触反应池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预处理排放标准及南城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从严值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南城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排入盱江。 废气主要为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和食堂油烟。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的标准限值;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选用紫外线、静电吸附、臭氧、熏蒸或喷雾消毒等工艺装置对各类用房落实室内消毒处理, (略) 内交叉感染的可能,满足《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及《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现有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通过经绿化、隔臭、吸味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废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标准限值。 噪声主要为医护人员与病人活动产生的社会噪声和部分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及交通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购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通过隔声、消声材料、弹簧隔振器、建筑物隔声、加强内部管理、合理控制喇叭、警笛等措施,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未被污染的医用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污水处理站污泥、格栅渣和生活垃圾。未被污染的医用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 (略) 处理;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格栅渣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防渗透、防雨淋、防扬尘的要求,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满足《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污水处理站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标准。 |
南城县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服务能力提升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3日(3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4-* 通讯地址:南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服务能力提升扩建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南城县盱江北大道与迎宾路交汇处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为扩建,不新增用地,在现有用地上建设一座康复综合大楼,占地面积3192m2,总建筑面积13924.40m2。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占总投资0.19%)。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康复综合楼)、辅助工程(地下室)、公用工程(供电、排水、供水)、环保工程(废水工程、废气工程、噪声工程、20㎡一般固废暂存间、50㎡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和70m3事故池(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兼为事故池),其中废气工程、一般固废暂存家和医疗废物暂存间依托现有项目,废水工程进行设备改造,处理能力由120m3/d增加至250m3/d)。项目建设一栋10层楼高的康复综合大楼,在每层楼设置办公室、值班室、急救室、药房、护士站、茶水间及新增300张床位,不新增洗衣房、中药煎制房、纯水设备、化验室等。医院放射科设置CT机等辐射设备,建设单位需按照相关辐射防护要求进行建设,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不包含CT等放射性设备辐射环境影响内容,需另行委托有辐射环评技术能力的单位对项目辐射的环境影响进行专题评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主要为门诊废水、住院部废水、陪护人员废水、医务人员生活污水、洗衣房废水及食堂餐饮废水。门诊废水、住院部废水、陪护人员废水、医务人员生活污水、洗衣房废水及食堂餐饮废水依托现有项目化粪池+改建后的污水处理站经化粪池+格栅+调节+初沉淀池+接触氧化池+使用次氯酸钠消毒的接触反应池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预处理排放标准及南城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从严值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南城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排入盱江。 废气主要为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和食堂油烟。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的标准限值;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选用紫外线、静电吸附、臭氧、熏蒸或喷雾消毒等工艺装置对各类用房落实室内消毒处理, (略) 内交叉感染的可能,满足《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及《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现有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通过经绿化、隔臭、吸味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废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标准限值。 噪声主要为医护人员与病人活动产生的社会噪声和部分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及交通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购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通过隔声、消声材料、弹簧隔振器、建筑物隔声、加强内部管理、合理控制喇叭、警笛等措施,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未被污染的医用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污水处理站污泥、格栅渣和生活垃圾。未被污染的医用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 (略) 处理;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格栅渣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防渗透、防雨淋、防扬尘的要求,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满足《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污水处理站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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