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玉环鼎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80万只汽车零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玉环鼎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80万只汽车零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 (略) 年产480万只汽车零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3]1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 (略) 年产480万只汽车零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480万只汽车零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负责人 | 郭文华 | |||||
环评机构 | 浙江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627万元 | ||
建设地点 | (略) 坎门街道里澳小微企业园一期8幢102、302、402室 | 用 地 | 租赁建筑面积2010平方米 | |||||
项目概况 | (略) (略) 、 (略) 坎门亨达橡胶制品厂、 (略) 炎辰塑胶厂和 (略) 的现有已建厂房作为生产车间从事汽车橡胶配件的搬迁技改生产。主要购置注塑机、硫化机、烘箱、涂胶机、修边机等国产设备。主要原辅材料PVC塑料粒子(新料)、天然橡胶、*腈橡胶、金属件、胶粘剂等。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涂胶、硫化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480万只汽车零配件的生产能力。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略) (略) (略) 坎门街道里澳小微企业园一期8幢,项目厂界东侧和北侧为工业区其他企业厂房,厂界南侧和西侧为空地。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南侧的南沙村(150 m)。项目周边500米内敏感点为厂界南侧150 m处的南沙村、北侧160 m处的里澳社区居民区等。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略) (略) 统一处理《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地表水Ⅳ类)后排放。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1)废气:破碎废气、注塑废气、涂胶废气、烘胶废气、硫化废气。 (2)废水:生活污水。 (3)固废:一般废包装、废橡胶边角料、橡胶次品、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胶粘剂废包装、废液压油、废油桶。 (4)噪声: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工作,本项目注塑机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无生产废水外排,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纳管标准 (略) (略) , (略) (略) 统一处理达《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地表水Ⅳ类)后排放。 2、本项目破碎颗粒物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涂胶、硫化生产区域进行密闭设置,车间进出口设置软帘,注塑废气、涂胶废气、烘胶废气、硫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不低于15 m排气筒高空排放。 3、企业应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底部加减震垫;定期对设备进行养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夜间不生产。 4、一般废包装、废橡胶边角料、橡胶次品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胶粘剂废包装、废液压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厂区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有关要求设置贮存场所,严禁乱堆乱放和随便倾倒,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立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台账与记录,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5、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对策要求进行治理,及时将“三废”处理情况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一、公告时间:( 2023年8月23日 ~ 2023年8月30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示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3日
关于拟对 (略) 年产480万只汽车零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3]1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 (略) 年产480万只汽车零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480万只汽车零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负责人 | 郭文华 | |||||
环评机构 | 浙江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627万元 | ||
建设地点 | (略) 坎门街道里澳小微企业园一期8幢102、302、402室 | 用 地 | 租赁建筑面积2010平方米 | |||||
项目概况 | (略) (略) 、 (略) 坎门亨达橡胶制品厂、 (略) 炎辰塑胶厂和 (略) 的现有已建厂房作为生产车间从事汽车橡胶配件的搬迁技改生产。主要购置注塑机、硫化机、烘箱、涂胶机、修边机等国产设备。主要原辅材料PVC塑料粒子(新料)、天然橡胶、*腈橡胶、金属件、胶粘剂等。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涂胶、硫化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480万只汽车零配件的生产能力。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略) (略) (略) 坎门街道里澳小微企业园一期8幢,项目厂界东侧和北侧为工业区其他企业厂房,厂界南侧和西侧为空地。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南侧的南沙村(150 m)。项目周边500米内敏感点为厂界南侧150 m处的南沙村、北侧160 m处的里澳社区居民区等。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略) (略) 统一处理《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地表水Ⅳ类)后排放。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1)废气:破碎废气、注塑废气、涂胶废气、烘胶废气、硫化废气。 (2)废水:生活污水。 (3)固废:一般废包装、废橡胶边角料、橡胶次品、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胶粘剂废包装、废液压油、废油桶。 (4)噪声: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工作,本项目注塑机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无生产废水外排,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纳管标准 (略) (略) , (略) (略) 统一处理达《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地表水Ⅳ类)后排放。 2、本项目破碎颗粒物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涂胶、硫化生产区域进行密闭设置,车间进出口设置软帘,注塑废气、涂胶废气、烘胶废气、硫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不低于15 m排气筒高空排放。 3、企业应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底部加减震垫;定期对设备进行养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夜间不生产。 4、一般废包装、废橡胶边角料、橡胶次品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胶粘剂废包装、废液压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厂区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有关要求设置贮存场所,严禁乱堆乱放和随便倾倒,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立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台账与记录,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5、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对策要求进行治理,及时将“三废”处理情况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一、公告时间:( 2023年8月23日 ~ 2023年8月30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示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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