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梨树煤矿一区主井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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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梨树煤矿一区主井西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7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

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生态环境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略) 选煤厂项目

(略) (略) 梨树区梨树煤矿一区主井西侧

(略) (略)

新建120万吨/年选煤生产线,选煤厂原料 (略) (略) 所承包的梨树煤矿一区、城子河煤矿九采区六井、二道河子九采区八井及选煤厂附近矿井原料煤。

(1)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破碎、筛分工序未被收集的粉尘采用在尘点设置洒水装置措施,堆场扬尘采用防风抑尘网+防尘布苫盖+洒水降尘措施,卸车产生的扬尘及运输粉尘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厂界浓度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经专用烟道由楼顶排放,油烟排放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洗煤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经处理后作循环水使用,不外排。食堂污水经油水分离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排入梨树煤矿一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矿井生产,不外排。项目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危废暂存间、浓缩车间循环水池、事故池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应符合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7cm/s,其中危废暂存间要求防渗等级不大于1.0×10-10cm/s。生产车间、初期雨水收集池、卸料点及产品堆场采取一般防渗措施,一般防渗区应符合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10-7cm/s的要求。办公室及生产辅助用房及道路采取简单防渗措施,进行一般硬化地面。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的优质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安装基础减振垫、设备软连接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煤泥全部外售,不外排。矸石部分用于回填矿井采空区,其余部分外售作为建筑材料。破碎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收集后统一作为废品外售。员工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给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处置。废矿物油经专用容器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7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

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生态环境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略) 选煤厂项目

(略) (略) 梨树区梨树煤矿一区主井西侧

(略) (略)

新建120万吨/年选煤生产线,选煤厂原料 (略) (略) 所承包的梨树煤矿一区、城子河煤矿九采区六井、二道河子九采区八井及选煤厂附近矿井原料煤。

(1)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破碎、筛分工序未被收集的粉尘采用在尘点设置洒水装置措施,堆场扬尘采用防风抑尘网+防尘布苫盖+洒水降尘措施,卸车产生的扬尘及运输粉尘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厂界浓度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经专用烟道由楼顶排放,油烟排放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洗煤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经处理后作循环水使用,不外排。食堂污水经油水分离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排入梨树煤矿一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矿井生产,不外排。项目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危废暂存间、浓缩车间循环水池、事故池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应符合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7cm/s,其中危废暂存间要求防渗等级不大于1.0×10-10cm/s。生产车间、初期雨水收集池、卸料点及产品堆场采取一般防渗措施,一般防渗区应符合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10-7cm/s的要求。办公室及生产辅助用房及道路采取简单防渗措施,进行一般硬化地面。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的优质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安装基础减振垫、设备软连接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煤泥全部外售,不外排。矸石部分用于回填矿井采空区,其余部分外售作为建筑材料。破碎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收集后统一作为废品外售。员工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给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处置。废矿物油经专用容器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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