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气象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宜昌市气象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气象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单位: (略) 气象局
建设地点: (略) 三峡坝区、兴山县、长阳县、秭归县、远安县、夷陵区、 (略)
项目投资:总投资7986万元
建设内容:包含区域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网、区域风廓线天气雷达网、灾害性天气智能识别预警系统三大部分。拟在三峡近坝区、兴山县、长阳县、秭归县、远安县、夷陵区邓雷达监测盲区和灾害性天气影响区,建设6部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拟在东部平原大风易发区远安县、 (略) 建设2部风廓线雷达,与现有的宜昌、秭归风廓线雷达共同组成覆盖三峡近坝区、沿江河谷和东部平原的区域三维立体监测网;建设基于雷达和垂直气象观测网邓新型观测系统的短时灾害性天气智能识别预警系统。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气象局
建设地点: (略) 白龙井路3号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湖北天顺 (略)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发展大道57-5号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717-*
电子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综合分析、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专家评审、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单位对本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收集当地水文、地质、气象等资料;
(2)以公示的形式向项目范围内的民众介绍拟建项目情况;
(3)环评单位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进行分析预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4)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环境防治措施;
(5)再次对项目区民众进行公示,较为详细地向民众公布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并征求民众对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
(6)向生态环境部门上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主要是征求公众的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相关的建议和意见。
《公众意见表》附件链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气象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单位: (略) 气象局
建设地点: (略) 三峡坝区、兴山县、长阳县、秭归县、远安县、夷陵区、 (略)
项目投资:总投资7986万元
建设内容:包含区域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网、区域风廓线天气雷达网、灾害性天气智能识别预警系统三大部分。拟在三峡近坝区、兴山县、长阳县、秭归县、远安县、夷陵区邓雷达监测盲区和灾害性天气影响区,建设6部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拟在东部平原大风易发区远安县、 (略) 建设2部风廓线雷达,与现有的宜昌、秭归风廓线雷达共同组成覆盖三峡近坝区、沿江河谷和东部平原的区域三维立体监测网;建设基于雷达和垂直气象观测网邓新型观测系统的短时灾害性天气智能识别预警系统。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气象局
建设地点: (略) 白龙井路3号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湖北天顺 (略)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发展大道57-5号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717-*
电子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综合分析、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专家评审、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单位对本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收集当地水文、地质、气象等资料;
(2)以公示的形式向项目范围内的民众介绍拟建项目情况;
(3)环评单位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进行分析预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4)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环境防治措施;
(5)再次对项目区民众进行公示,较为详细地向民众公布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并征求民众对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
(6)向生态环境部门上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主要是征求公众的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相关的建议和意见。
《公众意见表》附件链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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