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公示问题16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公示问题16
(略) 生态环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16项问题整改。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验收,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2020年12月8日,安肇新河污染问题被央视媒体曝光,截至督察时,流域总体治理工作才刚刚起动,市辖流域内有关部门工作合力和企业治理合力还没有形成。
二、整改目标: (略) 安肇新河流域治理方案,明确治理任务,落实治理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流域治理。
三、整改措施:1. 编制安肇新河流域治理方案和任务推进表, (略) 城管、水务、农业农村、林草等相关部门实施截污治污、提标改造、生活污水并网、清淤补水、生态修复等措施,合力推动安肇新河系统治理。2. 建立安肇新河流域治理部门联席会议机制,落实治理责任,开展现场督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安肇新河各项治理任务落实落靠。3. 强化安肇新河流域治理调度管理制度,跟踪推进安肇新河流域治理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聘 (略) 专家团队,编制《 (略) “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结合实际逐年制定安肇新河治理实施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略) 安肇新河流域治理领导小组, (略) 直部门、各县区以及中直企业协同发力,推动流域治理。对流域治理任务推进情况实施周调度,动态掌握治理进展,对未能按时完成的责任单位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督导推进。
五、验收情况: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12月16对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验收,于2022年12月16形成验收销号意见并通过验收;2023年8月18日,2 (略) 生态文明建设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核同意验收销号意见。
六、公示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9月5日
七、受理部门: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9—*
九、受理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3日???
(略) 生态环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16项问题整改。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验收,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2020年12月8日,安肇新河污染问题被央视媒体曝光,截至督察时,流域总体治理工作才刚刚起动,市辖流域内有关部门工作合力和企业治理合力还没有形成。
二、整改目标: (略) 安肇新河流域治理方案,明确治理任务,落实治理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流域治理。
三、整改措施:1. 编制安肇新河流域治理方案和任务推进表, (略) 城管、水务、农业农村、林草等相关部门实施截污治污、提标改造、生活污水并网、清淤补水、生态修复等措施,合力推动安肇新河系统治理。2. 建立安肇新河流域治理部门联席会议机制,落实治理责任,开展现场督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安肇新河各项治理任务落实落靠。3. 强化安肇新河流域治理调度管理制度,跟踪推进安肇新河流域治理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聘 (略) 专家团队,编制《 (略) “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结合实际逐年制定安肇新河治理实施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略) 安肇新河流域治理领导小组, (略) 直部门、各县区以及中直企业协同发力,推动流域治理。对流域治理任务推进情况实施周调度,动态掌握治理进展,对未能按时完成的责任单位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督导推进。
五、验收情况: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12月16对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验收,于2022年12月16形成验收销号意见并通过验收;2023年8月18日,2 (略) 生态文明建设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核同意验收销号意见。
六、公示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9月5日
七、受理部门: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9—*
九、受理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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