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代代田佛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食用油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代代田佛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食用油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代代田(佛山) (略) 年产15万吨食用油建设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油脂精炼生产装置、包装生产线,主要设备包括天然气高压蒸汽锅炉、冷冻水系统、空压机等,项目设计年产15万吨食用油。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2987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757.40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65.40万立方米,年蒸汽消耗量不高于11700吨;项目食用油精炼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25.29千克标准煤/吨。
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代代田(佛山) (略) 年产15万吨食用油建设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油脂精炼生产装置、包装生产线,主要设备包括天然气高压蒸汽锅炉、冷冻水系统、空压机等,项目设计年产15万吨食用油。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2987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757.40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65.40万立方米,年蒸汽消耗量不高于11700吨;项目食用油精炼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25.29千克标准煤/吨。
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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