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源市百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矿山专用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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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源市百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矿山专用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辽源市百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矿山专用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8-23 14:54 信息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辽环东审字〔2023〕22号

关于辽源市百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矿山专用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申请》 (略) 林昌 (略) 编制的《 (略) (略) 年产4000吨矿山专用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并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东辽县云顶镇中泉村。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铸造生产线一条,年产矿山专用设备4000t。占地面积 5700m2,其中建筑面积 1165m2。总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项目施工期要按照环评报告表的要求,采取相应防治措施,降低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2、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车间顶部设置集气装置及通风管道,车间造型、浇注、落砂、精整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与熔炼工序中频炉收集的颗粒物一并经风机抽送至车间外,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 15m高(内径 0.5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 1 排放限值。

对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采取物料袋装、苫布覆盖、场区及车间洒水降尘、车间密闭等措施,场区内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 A 中表A.1 排放限值;场区周界外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浓度限值要求。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5、炉渣(含废耐火材料)、收尘灰、废砂(5%)外售处置;废砂(95%)、浇冒口及化验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废布袋暂存于厂区内垃圾箱,由环卫部门清运,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暂存废机油和含油抹布,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6、厂区内要采取硬化及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7、项目所用废钢为钢圈边角料,废钢表面不得含有锈、油、杂质,不得涉及危险废物。

8、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排污许可登记或申领排污许可证,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东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2023年8月23日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综合行政审批办 2023年8月23日

(责任编辑:东辽县环保局孙志田) [纠错]
关于辽源市百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矿山专用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8-23 14:54 信息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辽环东审字〔2023〕22号

关于辽源市百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矿山专用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申请》 (略) 林昌 (略) 编制的《 (略) (略) 年产4000吨矿山专用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并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东辽县云顶镇中泉村。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铸造生产线一条,年产矿山专用设备4000t。占地面积 5700m2,其中建筑面积 1165m2。总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项目施工期要按照环评报告表的要求,采取相应防治措施,降低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2、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车间顶部设置集气装置及通风管道,车间造型、浇注、落砂、精整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与熔炼工序中频炉收集的颗粒物一并经风机抽送至车间外,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 15m高(内径 0.5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 1 排放限值。

对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采取物料袋装、苫布覆盖、场区及车间洒水降尘、车间密闭等措施,场区内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 A 中表A.1 排放限值;场区周界外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浓度限值要求。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5、炉渣(含废耐火材料)、收尘灰、废砂(5%)外售处置;废砂(95%)、浇冒口及化验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废布袋暂存于厂区内垃圾箱,由环卫部门清运,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暂存废机油和含油抹布,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6、厂区内要采取硬化及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7、项目所用废钢为钢圈边角料,废钢表面不得含有锈、油、杂质,不得涉及危险废物。

8、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排污许可登记或申领排污许可证,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东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2023年8月23日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综合行政审批办 2023年8月23日

(责任编辑:东辽县环保局孙志田)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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