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00t红薯粉丝加工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年产600t红薯粉丝加工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 年产600t红薯粉丝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长沙县江背镇朱桥社区(浏阳河大型 (略) 厂房内) |
建设单位 | 长沙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长沙 (略) (略) 长沙县江背镇朱桥社区(浏阳河大型 (略) 厂房内),租赁3号栋用于生产见附图2,占地面积1080㎡,用于年产600t红薯粉丝加工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从南至北为原材料区、全自动生产线、打包区、成品区、锅炉房、仓库。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①废水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长沙县浏阳河大型 (略) 已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新建企业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总排口排入江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废气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混合搅拌投料粉尘、生物质蒸汽锅炉废气和污水处理站恶臭。混合搅拌在封闭设备内生产,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生物质蒸汽锅炉排放的颗粒物、SO2和 NOx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阶段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外排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③噪声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噪声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距离减衰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在此基础上,不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④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固体废物通过收集后暂存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给废旧单位回收;生物质蒸汽锅炉炉灰交由周围农户作农肥使用;布袋粉尘企业收集后外售处置;办公及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固废均能无害化处置,达到环保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 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3日-8月30日) |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3年8月23日
项目名称 | 年产600t红薯粉丝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长沙县江背镇朱桥社区(浏阳河大型 (略) 厂房内) |
建设单位 | 长沙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长沙 (略) (略) 长沙县江背镇朱桥社区(浏阳河大型 (略) 厂房内),租赁3号栋用于生产见附图2,占地面积1080㎡,用于年产600t红薯粉丝加工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从南至北为原材料区、全自动生产线、打包区、成品区、锅炉房、仓库。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①废水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长沙县浏阳河大型 (略) 已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新建企业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总排口排入江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废气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混合搅拌投料粉尘、生物质蒸汽锅炉废气和污水处理站恶臭。混合搅拌在封闭设备内生产,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生物质蒸汽锅炉排放的颗粒物、SO2和 NOx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阶段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外排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③噪声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噪声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距离减衰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在此基础上,不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④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固体废物通过收集后暂存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给废旧单位回收;生物质蒸汽锅炉炉灰交由周围农户作农肥使用;布袋粉尘企业收集后外售处置;办公及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固废均能无害化处置,达到环保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 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3日-8月30日) |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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