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2023年8月22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青海泽库33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一新建泽库330千伏变电站。新建变电站位于黄南州泽库县泽曲镇果什则村。新建2×360兆伏安主变压器、330千伏出线1回、110千伏出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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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2023年8月22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青海泽库33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一新建泽库330千伏变电站。新建变电站位于黄南州泽库县泽曲镇果什则村。新建2×360兆伏安主变压器、330千伏出线1回、110千伏出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青海泽库33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南山东路116号

邮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

电话

1

青海泽库33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


黄南州泽库县、河南县和海南州同德县



(略)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 (略)

(一)新建泽库330千伏变电站。新建变电站位于黄南州泽库县泽曲镇果什则村。新建2×360兆伏安主变压器、330千伏出线1回、110千伏出线8回,在本期330千伏泽库-玛尔挡出线侧安装1组39兆乏高压并联电抗器,在本期每台主变低压侧配置2组±45兆乏动态无功补偿装置。(二)完善玛尔挡750千伏变电站330千伏间隔。玛尔挡变电站(现为330千伏开关站)位于海南州同德县河北乡。本工程接入的330千伏出线间隔(至泽库变)包含在玛尔挡330千伏升压工程中(属于国能青海黄河玛 (略) 建设内容,不属于本期建设内容),本期仅在站内进行一次引接线连接及二次保护设备安装工程,不进行土建施工。(三)新建玛尔挡-泽库330千伏输电线路。线路起于玛尔挡变电站330千伏出线间隔(属于国能青海黄河玛 (略) 建设内容),止于泽库变电站330千伏进线构架,线路全长约99.5千米,采用单回路架设,新建铁塔234基(其中,直线塔186基,转角塔48基)。线路途经海南州同德县51.5千米,黄南州河南县33.7千米、泽库县14.3千米。

(一)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抬升导线对地高度,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玛尔挡-泽库330千伏输电线路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距离不得小于13.5米,通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距离不得小于7.5米,确保工程变电站和沿线区域及电磁辐射环境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千伏/米,牧草地、畜禽饲养地、道路等场所控制限值10千伏/米,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微特斯拉。(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变电站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防振、减振等降噪措施。变电站和沿线施工场所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类别要求。变电站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输电线路经乡村居住区时,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确保变电站和输电线路周围区域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三)加强生态环境敏感区保护。项目穿越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铁-军功保护分区实验区、青海同德石藏丹霞国家地质公园、 (略) 级森林公园以及黄河源汇水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环境敏感区。须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条例》《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及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等规定,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同意穿越意见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进一步优化方案设计,合理避让和减少对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占用,规范设置相关警示标志。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生态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取土场、弃土场、施工营地等各类临时设施。压缩生态环境敏感区内施工时间,减轻对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线路施工期严禁向生态环境敏感区排污倾废。施工结束后结合生态环境敏感区主要保护对象生境保护需求及时开展生态恢复。强化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监测,及时对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补救措施。工程线路穿越青海同德石藏丹霞国家地质公园及其他敏感景观时,应开展景观设计,确保工程与周围自然环境相协调。穿越 (略) 级森林公园和青海同德石藏丹霞国家地质公园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对森林景观、地质遗迹的影响。穿越黄河源汇水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时,应主动与生态保护红线主管部门做好衔接,依法依规处理好线路建设与生态保护红线关系。(四)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做好取弃土场、砂石料场、牵张场、施工场地的优化整合,减少临时占地数量和面积。优化全线挖填方平衡设计,采取强化土石方管理、加强综合利用等方式减少弃渣,弃渣排向指定弃渣场,避免产生次生生态破坏。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设计,采取永临结合方式统筹布设沿线临时工程,优先利用永久占地布设,通过优先使用现有道路、控制新建塔基面积、加大档距减少塔基数量、加强边坡支护等措施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施工中做好工程施工场地草皮和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及养护工作,用于后期生态恢复。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对野生动物活动频繁区采取优化措施减缓影响。施工过程中具备条件的同步开展生态修复,施工结束后全面清理平整临时占地,根据沿线生态环境特征,进行生态、景观恢复,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五)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场地控尘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控尘要求,对塔基开挖土方等裸露场地,应加盖防尘网并定期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施工期间使用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使用达标排放且经编码登记的车辆,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易产尘施工作业。(六)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变电站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定期清运至就近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禁止外排。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弃土弃渣及时外运,减少对水源保护区的扰动影响。输电线路跨越河流时,应高塔一跨过河,禁止扰动水体。(七)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变电站施工土方不得随意弃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施工现场布设垃圾收集装置,严禁随意丢弃。变电站运行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在站内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废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现场及时回收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规定。(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事故油池,做好事故油池及贮油坑防渗处理,防止事故工况下设备溢油进入外环境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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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青海泽库33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南山东路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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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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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1

青海泽库33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


黄南州泽库县、河南县和海南州同德县



(略)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 (略)

(一)新建泽库330千伏变电站。新建变电站位于黄南州泽库县泽曲镇果什则村。新建2×360兆伏安主变压器、330千伏出线1回、110千伏出线8回,在本期330千伏泽库-玛尔挡出线侧安装1组39兆乏高压并联电抗器,在本期每台主变低压侧配置2组±45兆乏动态无功补偿装置。(二)完善玛尔挡750千伏变电站330千伏间隔。玛尔挡变电站(现为330千伏开关站)位于海南州同德县河北乡。本工程接入的330千伏出线间隔(至泽库变)包含在玛尔挡330千伏升压工程中(属于国能青海黄河玛 (略) 建设内容,不属于本期建设内容),本期仅在站内进行一次引接线连接及二次保护设备安装工程,不进行土建施工。(三)新建玛尔挡-泽库330千伏输电线路。线路起于玛尔挡变电站330千伏出线间隔(属于国能青海黄河玛 (略) 建设内容),止于泽库变电站330千伏进线构架,线路全长约99.5千米,采用单回路架设,新建铁塔234基(其中,直线塔186基,转角塔48基)。线路途经海南州同德县51.5千米,黄南州河南县33.7千米、泽库县14.3千米。

(一)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抬升导线对地高度,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玛尔挡-泽库330千伏输电线路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距离不得小于13.5米,通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距离不得小于7.5米,确保工程变电站和沿线区域及电磁辐射环境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千伏/米,牧草地、畜禽饲养地、道路等场所控制限值10千伏/米,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微特斯拉。(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变电站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防振、减振等降噪措施。变电站和沿线施工场所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类别要求。变电站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输电线路经乡村居住区时,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确保变电站和输电线路周围区域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三)加强生态环境敏感区保护。项目穿越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铁-军功保护分区实验区、青海同德石藏丹霞国家地质公园、 (略) 级森林公园以及黄河源汇水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环境敏感区。须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条例》《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及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等规定,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同意穿越意见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进一步优化方案设计,合理避让和减少对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占用,规范设置相关警示标志。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生态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取土场、弃土场、施工营地等各类临时设施。压缩生态环境敏感区内施工时间,减轻对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线路施工期严禁向生态环境敏感区排污倾废。施工结束后结合生态环境敏感区主要保护对象生境保护需求及时开展生态恢复。强化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监测,及时对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补救措施。工程线路穿越青海同德石藏丹霞国家地质公园及其他敏感景观时,应开展景观设计,确保工程与周围自然环境相协调。穿越 (略) 级森林公园和青海同德石藏丹霞国家地质公园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对森林景观、地质遗迹的影响。穿越黄河源汇水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时,应主动与生态保护红线主管部门做好衔接,依法依规处理好线路建设与生态保护红线关系。(四)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做好取弃土场、砂石料场、牵张场、施工场地的优化整合,减少临时占地数量和面积。优化全线挖填方平衡设计,采取强化土石方管理、加强综合利用等方式减少弃渣,弃渣排向指定弃渣场,避免产生次生生态破坏。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设计,采取永临结合方式统筹布设沿线临时工程,优先利用永久占地布设,通过优先使用现有道路、控制新建塔基面积、加大档距减少塔基数量、加强边坡支护等措施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施工中做好工程施工场地草皮和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及养护工作,用于后期生态恢复。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对野生动物活动频繁区采取优化措施减缓影响。施工过程中具备条件的同步开展生态修复,施工结束后全面清理平整临时占地,根据沿线生态环境特征,进行生态、景观恢复,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五)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场地控尘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控尘要求,对塔基开挖土方等裸露场地,应加盖防尘网并定期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施工期间使用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使用达标排放且经编码登记的车辆,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易产尘施工作业。(六)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变电站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定期清运至就近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禁止外排。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弃土弃渣及时外运,减少对水源保护区的扰动影响。输电线路跨越河流时,应高塔一跨过河,禁止扰动水体。(七)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变电站施工土方不得随意弃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施工现场布设垃圾收集装置,严禁随意丢弃。变电站运行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在站内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废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现场及时回收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规定。(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事故油池,做好事故油池及贮油坑防渗处理,防止事故工况下设备溢油进入外环境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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