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市白茅岭农场有限公司长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决算批复意见的函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市白茅岭农场有限公司长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决算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23〕557号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光明食 (略) (略) 长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的请示》(光明企划〔2023〕5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财政局审核,函复如下:
一、同意光明食 (略) (略) 长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决算投资1510.97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32.1644万元,独立费用178.8128万元。
二、根据沪水务〔2021〕855号文的有关规定,在工程决算投资中,市财政专项资金承担1057.6840万元,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承担453.2932万元。
三、接文后,请及时做好工程决算及资料的归档工作。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印发
沪水务〔2023〕557号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光明食 (略) (略) 长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的请示》(光明企划〔2023〕5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财政局审核,函复如下:
一、同意光明食 (略) (略) 长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决算投资1510.97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32.1644万元,独立费用178.8128万元。
二、根据沪水务〔2021〕855号文的有关规定,在工程决算投资中,市财政专项资金承担1057.6840万元,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承担453.2932万元。
三、接文后,请及时做好工程决算及资料的归档工作。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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