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朗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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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朗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朗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寮步镇寮步金兴路396号4栋301室
建设单位 东莞市朗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czwtitl (略) (略) 寮步镇寮步金兴路396号4栋301室。中心坐标:北纬22°59"51.590" ,东经113°54"26.530",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800 m2,建筑面积800 m2,主要从事包装袋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包装袋247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印刷、复合、切袋工序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略) 政污水管 (略) 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雨污分流: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项目雨水经厂区的雨水收集 (略) 政雨水管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为减小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企业应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①对于设备选型方面,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项目应将高噪声设备放置在远离环境保护目标的位置,再通过墙体的阻隔作用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③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除必要的消防门、物流门之外,在生产时项目将车间门窗关闭。 ④使用中要加强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剂防止设备老化,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⑤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根据上表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5)中3类标准要求,在做好噪声防护工作后,预计达标排放的噪声对项目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设置危废仓,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设置一般固废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3-08-23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寮步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寮步镇富兴路149号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环评文件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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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东莞市朗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寮步镇寮步金兴路396号4栋301室
建设单位 东莞市朗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czwtitl (略) (略) 寮步镇寮步金兴路396号4栋301室。中心坐标:北纬22°59"51.590" ,东经113°54"26.530",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800 m2,建筑面积800 m2,主要从事包装袋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包装袋247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印刷、复合、切袋工序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略) 政污水管 (略) 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雨污分流: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项目雨水经厂区的雨水收集 (略) 政雨水管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为减小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企业应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①对于设备选型方面,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项目应将高噪声设备放置在远离环境保护目标的位置,再通过墙体的阻隔作用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③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除必要的消防门、物流门之外,在生产时项目将车间门窗关闭。 ④使用中要加强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剂防止设备老化,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⑤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根据上表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5)中3类标准要求,在做好噪声防护工作后,预计达标排放的噪声对项目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设置危废仓,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设置一般固废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3-08-23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寮步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寮步镇富兴路149号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环评文件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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