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湘华五金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次扩建项目
东莞市湘华五金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次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湘华五金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次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清溪镇浮岗村委会南区二排E座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czwtitl (略) 清溪镇浮岗村委会南区二排E座(东经114°8"5.393"",北纬22°50"53.208""),为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项目拟在 (略) (略) 清溪镇厦坭致力街1号(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4°8′37.542″,北纬:22°49′9.749″)新增一个新厂区。即本次扩建内容涉及两个厂区,现有厂区进行原址扩建,以及在异地扩建新厂区,并新增加机箱外壳和设备外壳的生产工艺及相关设备配置。本项目建成后两个厂区总占地面积为96000m2,总建筑面积*m2,全厂总投资3800万元,主要从事通讯机柜、产品机架、盒体、底座/支架、机箱外壳和设备外壳的加工生产,通讯机柜年生产为8万套、产品机架年生产为5.5万个、盒体年生产为10万个、底座/支架年生产为5万个、机箱外壳年生产为39.9万件/年,设备外壳年生产为35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项目异地厂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清溪厦坭污水处理厂。熔化、保温、压铸工序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烤粉工序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收集的零星废水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 废气:项目焊接、喷砂、喷粉、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无组织排放(厂界)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熔炉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烟尘(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可达《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化)中燃气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熔化、保温、压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处理由DA009排气筒高考排放,有组织排放可达《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化)”“浇注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烤粉工序和烤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汇入“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DA011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无组织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厂区内VOCs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烤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燃烧废气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要求。本项目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中型标准,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75%。 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两个厂区产生的噪声四周厂界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 固废:项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各项环保政策要求,履行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
公示时间 | 2023-08-23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清溪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清溪镇清凤路98号城建国土大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一、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二、环境保护目标分析不全。 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湘华五金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次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清溪镇浮岗村委会南区二排E座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czwtitl (略) 清溪镇浮岗村委会南区二排E座(东经114°8"5.393"",北纬22°50"53.208""),为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项目拟在 (略) (略) 清溪镇厦坭致力街1号(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4°8′37.542″,北纬:22°49′9.749″)新增一个新厂区。即本次扩建内容涉及两个厂区,现有厂区进行原址扩建,以及在异地扩建新厂区,并新增加机箱外壳和设备外壳的生产工艺及相关设备配置。本项目建成后两个厂区总占地面积为96000m2,总建筑面积*m2,全厂总投资3800万元,主要从事通讯机柜、产品机架、盒体、底座/支架、机箱外壳和设备外壳的加工生产,通讯机柜年生产为8万套、产品机架年生产为5.5万个、盒体年生产为10万个、底座/支架年生产为5万个、机箱外壳年生产为39.9万件/年,设备外壳年生产为35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项目异地厂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清溪厦坭污水处理厂。熔化、保温、压铸工序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烤粉工序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收集的零星废水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 废气:项目焊接、喷砂、喷粉、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无组织排放(厂界)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熔炉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烟尘(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可达《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化)中燃气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熔化、保温、压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处理由DA009排气筒高考排放,有组织排放可达《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化)”“浇注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烤粉工序和烤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汇入“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DA011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无组织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厂区内VOCs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烤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燃烧废气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要求。本项目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中型标准,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75%。 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两个厂区产生的噪声四周厂界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 固废:项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各项环保政策要求,履行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
公示时间 | 2023-08-23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清溪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清溪镇清凤路98号城建国土大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一、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二、环境保护目标分析不全。 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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