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南部湾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络公示
平潭南部湾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络公示
平潭南部湾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络公示
平潭南部湾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络公示
根据区管委会关于创建平潭南部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规定,平潭综合实验区 (略) 委托福州 (略) 承担“平潭南部湾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为广泛征询公众对该规划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规划有关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平潭南部湾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
规划实施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 (略)
规划年限:2022-2035年
规划范围:本规划总面积6.6平方公里。东至磹角尾村寨顶,南至将军山景区青观顶村,西至翠园南路、敖东路与环岛南路,北抵海坛古城景区秦岚大街。
规划任务:以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工作目标和路径,提升平潭南部湾旅游度假区综合服务水平,助力建设“旅游体验舒心岛”;确定旅游度假区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及配套设施等,确保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提高各区域间的协调性;制定旅游度假区内各类度假业态的发展规划,包括旅游景点、酒店、娱乐设施、文化体验项目等,推动度假产品多元化发展;合理安排度假区内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内容。指导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推动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目标的实现。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 (略)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1-*
通讯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12层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6号五四北泰禾广场5号楼509单元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0591-*
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等相关法律、条例、技术规范开展。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总则、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评价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
提取码:jq3s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至平潭综合实验区 (略) ,反映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七、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平潭南部湾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络公示
平潭南部湾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络公示
根据区管委会关于创建平潭南部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规定,平潭综合实验区 (略) 委托福州 (略) 承担“平潭南部湾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为广泛征询公众对该规划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规划有关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平潭南部湾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
规划实施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 (略)
规划年限:2022-2035年
规划范围:本规划总面积6.6平方公里。东至磹角尾村寨顶,南至将军山景区青观顶村,西至翠园南路、敖东路与环岛南路,北抵海坛古城景区秦岚大街。
规划任务:以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工作目标和路径,提升平潭南部湾旅游度假区综合服务水平,助力建设“旅游体验舒心岛”;确定旅游度假区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及配套设施等,确保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提高各区域间的协调性;制定旅游度假区内各类度假业态的发展规划,包括旅游景点、酒店、娱乐设施、文化体验项目等,推动度假产品多元化发展;合理安排度假区内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内容。指导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推动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目标的实现。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 (略)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1-*
通讯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12层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6号五四北泰禾广场5号楼509单元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0591-*
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等相关法律、条例、技术规范开展。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总则、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评价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
提取码:jq3s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至平潭综合实验区 (略) ,反映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七、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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