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南街道乌江社区秀四队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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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南街道乌江社区秀四队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关于平南街道乌江社区秀四队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3-08-23 10:45 来源:平南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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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2019-*-04-05-*

平水审批〔2023〕22号

关于平南街道乌江社区秀四队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略) :

报来《平南街道乌江 (略) 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平南街道乌江 (略) 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结论和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平南街道乌江 (略) 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方案。现特出具《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平南县水利局

2023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平南县水利局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审核,同意平南街道乌江 (略) 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方案,主要核定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单位: (略) (略)

二、工程名称:平南街道乌江 (略) 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三、工程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平南县平南街道乌江社区秀四队。

四、工程建设规模及建设方案:

平南街道乌江 (略) 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包括7条道路,分别为A、B、C、D、E、F和G段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其中C段路涉及乌江河道管理范围。

C段路起点CK0+000接D段路,终点BK0+591.421与环城路相连,实施长度470.901m,红线宽度20m,设计速度20km/h,路幅为单幅路,双向两车道,道 (略) 支路。设计路面高程为31.608m~33.67m,路基迎水面坡比为1:1.5。

工程建设占用乌江河道管理范围面积2579m2

五、防洪及其他要求

(一)拟建道路工程位于平南县城区,道路工程应选用20年一遇防洪标准,满足《防洪标准》(GB*-2014)的要求。

(二)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工期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并指定合理的施工进度,应避免在汛期施工,保证河道防洪安全。

(三)为防止施工期发生大洪水出现险情,对施工期破坏的河道护岸,施工单位应编制相关度汛方案及防汛应急预案。

(四)涉水建筑物严格控制枯水期施工,汛期积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做好安全度汛工作。

(五)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杂物、废料,不得污染水体。施工完毕后,要及时进行河床清理,避免对河道行洪造成不利影响。

(六)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所核定的内容和要求执行,如有变更应及时函告我局,在征得我局同意后方可施工。有重大变更时应重新办理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七)工程建设对第三者合法权益有影响的,由你司负责协调并承担相应责任。

(八)本决定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逾期未使用,本书自行失效。

六、附图

(一)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1)

(二)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2)

(三)行洪断面图(附图3)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3 行洪断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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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南街道乌江社区秀四队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3-08-23 10:45 来源:平南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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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2019-*-04-05-*

平水审批〔2023〕22号

关于平南街道乌江社区秀四队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略) :

报来《平南街道乌江 (略) 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平南街道乌江 (略) 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结论和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平南街道乌江 (略) 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方案。现特出具《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平南县水利局

2023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平南县水利局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审核,同意平南街道乌江 (略) 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方案,主要核定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单位: (略) (略)

二、工程名称:平南街道乌江 (略) 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三、工程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平南县平南街道乌江社区秀四队。

四、工程建设规模及建设方案:

平南街道乌江 (略) 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包括7条道路,分别为A、B、C、D、E、F和G段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其中C段路涉及乌江河道管理范围。

C段路起点CK0+000接D段路,终点BK0+591.421与环城路相连,实施长度470.901m,红线宽度20m,设计速度20km/h,路幅为单幅路,双向两车道,道 (略) 支路。设计路面高程为31.608m~33.67m,路基迎水面坡比为1:1.5。

工程建设占用乌江河道管理范围面积2579m2

五、防洪及其他要求

(一)拟建道路工程位于平南县城区,道路工程应选用20年一遇防洪标准,满足《防洪标准》(GB*-2014)的要求。

(二)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工期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并指定合理的施工进度,应避免在汛期施工,保证河道防洪安全。

(三)为防止施工期发生大洪水出现险情,对施工期破坏的河道护岸,施工单位应编制相关度汛方案及防汛应急预案。

(四)涉水建筑物严格控制枯水期施工,汛期积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做好安全度汛工作。

(五)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杂物、废料,不得污染水体。施工完毕后,要及时进行河床清理,避免对河道行洪造成不利影响。

(六)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所核定的内容和要求执行,如有变更应及时函告我局,在征得我局同意后方可施工。有重大变更时应重新办理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七)工程建设对第三者合法权益有影响的,由你司负责协调并承担相应责任。

(八)本决定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逾期未使用,本书自行失效。

六、附图

(一)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1)

(二)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2)

(三)行洪断面图(附图3)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3 行洪断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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