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高新区汽车产业园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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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区高新区汽车产业园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公示

榆阳区高新区(汽车产业园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例《 (略) 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14号]中的相关公示要求。

现将本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榆阳区高新区(汽车产业园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二、建设单位: (略) 榆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青云镇色草湾村,地理坐标东经109°51′2.60″、北纬38°18′56.75″。

四、公示内容:竣工日期公示,竣工日期为:2023年1月3日

五、公示情况说明

废气:格栅间进行全密闭;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调节池、污泥浓缩池等池体地下设置,液面以上设置废气收集管道,恶臭气体经管道收集后,臭气经处理生物除臭装置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清除的栅渣及时运走处置,定期对污泥脱水机周身及内部进行彻底清洗,以降低恶臭影响。

废水: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已安装在线监测装置,项目未列入重点排污单位监管,经与环保部门协调,目前不具备联网条件,待后期条件成熟后,及时进行联网。

噪声:泵类、搅拌机等设备置于液面以下,风机等置于室内,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

固废:栅渣、废膜组件送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污泥经脱水机、污泥低温干化装置处理后外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机油、在线监测废酸液由专用收集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略) 榆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3日

,榆阳区

榆阳区高新区(汽车产业园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例《 (略) 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14号]中的相关公示要求。

现将本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榆阳区高新区(汽车产业园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二、建设单位: (略) 榆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青云镇色草湾村,地理坐标东经109°51′2.60″、北纬38°18′56.75″。

四、公示内容:竣工日期公示,竣工日期为:2023年1月3日

五、公示情况说明

废气:格栅间进行全密闭;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调节池、污泥浓缩池等池体地下设置,液面以上设置废气收集管道,恶臭气体经管道收集后,臭气经处理生物除臭装置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清除的栅渣及时运走处置,定期对污泥脱水机周身及内部进行彻底清洗,以降低恶臭影响。

废水: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已安装在线监测装置,项目未列入重点排污单位监管,经与环保部门协调,目前不具备联网条件,待后期条件成熟后,及时进行联网。

噪声:泵类、搅拌机等设备置于液面以下,风机等置于室内,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

固废:栅渣、废膜组件送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污泥经脱水机、污泥低温干化装置处理后外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机油、在线监测废酸液由专用收集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略) 榆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3日

,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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