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关于2023年8月24日作出衢州润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水性涂料、1000吨腻子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关于2023年8月24日作出衢州润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水性涂料、1000吨腻子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关于2023年8月24日作出衢州润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水性涂料、1000吨腻子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件名称:关于衢 (略) 年产3000吨水性涂料、1000吨腻子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文号:衢环常建〔2023〕31号
时间:2023年8月24日
原文链接:衢环常建〔2023〕31号关于衢 (略) 年产3000吨水性涂料、1000吨腻子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doc
公告期为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关于2023年8月24日作出衢州润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水性涂料、1000吨腻子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件名称:关于衢 (略) 年产3000吨水性涂料、1000吨腻子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文号:衢环常建〔2023〕31号
时间:2023年8月24日
原文链接:衢环常建〔2023〕31号关于衢 (略) 年产3000吨水性涂料、1000吨腻子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doc
公告期为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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