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庆市独秀园布局提升工程一期先导区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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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庆市独秀园布局提升工程一期先导区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独秀园管理处:
你处《关于申 (略) 独秀园布局提升工程一期先导区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庆园〔2023〕1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项目初步设计已经专家评估审查,结合专家审查意见,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 (略) 独秀园布局提升工程一期先导区初步设计。
项目代码:2307-*-04-01-*。
二、建设地点: (略) 大观区独秀园。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主展馆,停车场,旅游公厕,周边绿化、道路等设施。项目新建主展馆一栋,地上2层,包含展厅、报告厅、服务配套、后勤办公等功能;半地下1层, (略) 落主要设后勤办公、辅助用房、库房、卫生间及设备间等。地上建筑面积4786.67平方米,半地下建筑面积1118.65平方米。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四、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984.8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地方政府财政配套资金、社会募集资金等。
五、注意事项:
(一)请依据初步设计批复进行施工图设计,结合场地条件和工期要求优化施工方案,合理控制工程投资。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
(二)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要求,项目单位须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三)项目实施要落实《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国办函〔2022〕58号)相关要求。
(四)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此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0日
(略) 独秀园管理处:
你处《关于申 (略) 独秀园布局提升工程一期先导区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庆园〔2023〕1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项目初步设计已经专家评估审查,结合专家审查意见,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 (略) 独秀园布局提升工程一期先导区初步设计。
项目代码:2307-*-04-01-*。
二、建设地点: (略) 大观区独秀园。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主展馆,停车场,旅游公厕,周边绿化、道路等设施。项目新建主展馆一栋,地上2层,包含展厅、报告厅、服务配套、后勤办公等功能;半地下1层, (略) 落主要设后勤办公、辅助用房、库房、卫生间及设备间等。地上建筑面积4786.67平方米,半地下建筑面积1118.65平方米。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四、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984.8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地方政府财政配套资金、社会募集资金等。
五、注意事项:
(一)请依据初步设计批复进行施工图设计,结合场地条件和工期要求优化施工方案,合理控制工程投资。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
(二)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要求,项目单位须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三)项目实施要落实《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国办函〔2022〕58号)相关要求。
(四)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此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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