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环行审〔2023〕45号关于《G344太和桑营至清浅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太环行审〔2023〕45号关于《G344太和桑营至清浅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太环行审〔2023〕45号 签发人:高铜涛

关于《G344太和桑营至清浅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太和县 (略) :

你公司报来《G344太和桑营至清浅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212-*-04-01-*)收悉。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授权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承担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的通知》(阜环函〔2019〕534号)和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位于太和县境内,总投资5028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17万元,项目基本沿现状G344太和桑营至清浅段布线,改建后项目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为6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为12米,路面宽度为9米。全线共设置桥梁10座,另设置线外桥2座。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线全长约30.2公里,其中改建实施段长22.9公里(改建实施桩号:K0+000~K16+054.276,K23+382.739~K30+227),完全利用段长7.3公里(完全利用桩号:K16+054.276~K23+382.739)。本次环评内容不包含钢筋加工场、桥梁预制场以及水稳拌合站评价内容,待其选址、建设内容及规模明确后,须另行履行环评手续。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及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应按照《 (略) 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实行围档封闭,设置洒水降尘设施,落实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等措施。

2、加强废水收集处理。加强项目施工期间废水的收集与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地所在村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生产废水采取隔油、沉淀后回用。

3、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公路建设项目要按照交通部门“1234工作法”针对扬尘污染等源头,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措施具体落实到位。项目沥青铺设采用封闭性较好的沥青摊铺车,要加强对建设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采取防尘、抑尘、路面洒水、运输车辆防遗撒等措施。营运期加强道路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保障道路畅通,提升道路的整体服务水平。采取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通行,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等措施抑制大气环境污染。

4、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加强工程建设期间施工机械的管理,使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防治措施使噪声影响降至最低程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声应避开夜间的休息时间,禁止强噪声的机械夜间作业。提高工程质量,加强道路和维修养护,保证路面的平整度,以减少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振动和噪音。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按国家标准和规定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最终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措施,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并做好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须及时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转移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6、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项目运营期应充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危险品运输意外事件对环境和人身造成的影响或伤害,严禁各种泄漏及散装载重车辆上路,严禁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停靠在沿线上环境敏感点处。要建立完善、畅通的信息系统,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以便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不利影响。

7、生态保护:工程要尽量减少临时占地,缩短占用时间,取土、弃土(渣)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植被或复垦。尽可能综合利用、消化所产生的弃土,严禁乱倾倒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避免污染土壤。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你公司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太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

六、以上审批意见仅限于本《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略) 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8月21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局,太和县交通运输局,太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安徽 (略)


太环行审〔2023〕45号 签发人:高铜涛

关于《G344太和桑营至清浅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太和县 (略) :

你公司报来《G344太和桑营至清浅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212-*-04-01-*)收悉。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授权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承担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的通知》(阜环函〔2019〕534号)和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位于太和县境内,总投资5028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17万元,项目基本沿现状G344太和桑营至清浅段布线,改建后项目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为6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为12米,路面宽度为9米。全线共设置桥梁10座,另设置线外桥2座。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线全长约30.2公里,其中改建实施段长22.9公里(改建实施桩号:K0+000~K16+054.276,K23+382.739~K30+227),完全利用段长7.3公里(完全利用桩号:K16+054.276~K23+382.739)。本次环评内容不包含钢筋加工场、桥梁预制场以及水稳拌合站评价内容,待其选址、建设内容及规模明确后,须另行履行环评手续。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及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应按照《 (略) 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实行围档封闭,设置洒水降尘设施,落实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等措施。

2、加强废水收集处理。加强项目施工期间废水的收集与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地所在村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生产废水采取隔油、沉淀后回用。

3、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公路建设项目要按照交通部门“1234工作法”针对扬尘污染等源头,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措施具体落实到位。项目沥青铺设采用封闭性较好的沥青摊铺车,要加强对建设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采取防尘、抑尘、路面洒水、运输车辆防遗撒等措施。营运期加强道路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保障道路畅通,提升道路的整体服务水平。采取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通行,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等措施抑制大气环境污染。

4、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加强工程建设期间施工机械的管理,使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防治措施使噪声影响降至最低程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声应避开夜间的休息时间,禁止强噪声的机械夜间作业。提高工程质量,加强道路和维修养护,保证路面的平整度,以减少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振动和噪音。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按国家标准和规定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最终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措施,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并做好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须及时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转移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6、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项目运营期应充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危险品运输意外事件对环境和人身造成的影响或伤害,严禁各种泄漏及散装载重车辆上路,严禁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停靠在沿线上环境敏感点处。要建立完善、畅通的信息系统,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以便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不利影响。

7、生态保护:工程要尽量减少临时占地,缩短占用时间,取土、弃土(渣)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植被或复垦。尽可能综合利用、消化所产生的弃土,严禁乱倾倒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避免污染土壤。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你公司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太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

六、以上审批意见仅限于本《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略) 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8月21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局,太和县交通运输局,太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安徽 (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