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8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邹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8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4日-2023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3-* 0543-*
通讯地址: (略) 鹤伴三路388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竣鹏油脂(山东)有限公司精炼棉籽油节能提质技改项目 | (略) 韩店镇小白村村委向西150米处 | 德州 (略) | 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3300平方米,建设规模为:对生产设备进行节能提质改造,形成年产非食用植物油450万吨,原有年产450万吨产能保持不变。 | 该项目废气主要是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原料调制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硫酸雾。本项目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设备自带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原料调制工序产生的废气出口上方设置封闭式收集装置,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水喷淋+活性氧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有组织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植物油加工行业-Ⅱ时段标准限值、《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同时,项目须加强管理、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VOCS厂界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全部蒸发损耗;锅炉定期排水和软水制备排水用于水喷淋补充水;冷凝水用于凉水塔补水;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挖用作农肥,不得外排。该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及合理布局等噪声控制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油渣、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油渣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更换单位带走回收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依法依规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均不得外排。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4日-2023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3-* 0543-*
通讯地址: (略) 鹤伴三路388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竣鹏油脂(山东)有限公司精炼棉籽油节能提质技改项目 | (略) 韩店镇小白村村委向西150米处 | 德州 (略) | 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3300平方米,建设规模为:对生产设备进行节能提质改造,形成年产非食用植物油450万吨,原有年产450万吨产能保持不变。 | 该项目废气主要是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原料调制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硫酸雾。本项目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设备自带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原料调制工序产生的废气出口上方设置封闭式收集装置,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水喷淋+活性氧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有组织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植物油加工行业-Ⅱ时段标准限值、《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同时,项目须加强管理、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VOCS厂界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全部蒸发损耗;锅炉定期排水和软水制备排水用于水喷淋补充水;冷凝水用于凉水塔补水;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挖用作农肥,不得外排。该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及合理布局等噪声控制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油渣、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油渣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更换单位带走回收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依法依规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均不得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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