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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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3年8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5日-2023年8月3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 (略) 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层H区228办公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湖州 (略) 年产6000套自动化数控机床外套

(略) (略) 镇慈姑桥村湖盐公路南侧

湖州 (略)

本项目 (略) (略) (略) 镇慈姑桥村湖盐公路南侧,租用湖州贝妮 (略) 现有空闲车间,并购置划片机、磨边机、立式数控机床、车床等设备30台套(原材料平板玻璃需外购),形成年产6000套自动化数控机床外套生产能力。

本项目敏感点慈姑桥村公示栏、大虹桥村公示栏处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2023年5月8日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磨边、钻孔粉尘,磨砂粉尘,金属粉尘,胶水废气。磨边、钻孔工序采用湿法工艺,产生的玻璃粉尘进均入喷水中,故磨边、钻孔过程不会有粉尘排放到大气中;金属粉尘比重也较大,基本可在操作点附近沉降收集,无组织排放甚微;磨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硅酮密封胶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基胶、胶片生产过程中非*烷总烃产生量极少,呈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能达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废水:本项目玻璃磨边、钻孔废水、玻璃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加药淀处理后回用于玻璃磨边、钻孔,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慈姑桥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终端处理。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废水处置措施及管理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噪声:加强设备维护、加强员工生产培训等。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桶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劳保用品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其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玻璃边角料、收集的金属粉尘、金属边角料、废铝条收集 (略) ,收集的玻璃粉尘、沉淀池污泥收集后作一般固废处置,胶片边角料原厂家回收。所产生的固废分类堆放,并设置专门的防雨棚、场地进行堆放,固废应及时清运。经过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做到有效处置,周围环境能维持现状。


*-55155-34-南浔分局

2023年8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5日-2023年8月3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 (略) 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层H区228办公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湖州 (略) 年产6000套自动化数控机床外套

(略) (略) 镇慈姑桥村湖盐公路南侧

湖州 (略)

本项目 (略) (略) (略) 镇慈姑桥村湖盐公路南侧,租用湖州贝妮 (略) 现有空闲车间,并购置划片机、磨边机、立式数控机床、车床等设备30台套(原材料平板玻璃需外购),形成年产6000套自动化数控机床外套生产能力。

本项目敏感点慈姑桥村公示栏、大虹桥村公示栏处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2023年5月8日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磨边、钻孔粉尘,磨砂粉尘,金属粉尘,胶水废气。磨边、钻孔工序采用湿法工艺,产生的玻璃粉尘进均入喷水中,故磨边、钻孔过程不会有粉尘排放到大气中;金属粉尘比重也较大,基本可在操作点附近沉降收集,无组织排放甚微;磨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硅酮密封胶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基胶、胶片生产过程中非*烷总烃产生量极少,呈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能达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废水:本项目玻璃磨边、钻孔废水、玻璃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加药淀处理后回用于玻璃磨边、钻孔,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慈姑桥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终端处理。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废水处置措施及管理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噪声:加强设备维护、加强员工生产培训等。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桶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劳保用品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其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玻璃边角料、收集的金属粉尘、金属边角料、废铝条收集 (略) ,收集的玻璃粉尘、沉淀池污泥收集后作一般固废处置,胶片边角料原厂家回收。所产生的固废分类堆放,并设置专门的防雨棚、场地进行堆放,固废应及时清运。经过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做到有效处置,周围环境能维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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