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美洁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东莞市美洁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美洁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寮步镇西溪大进路5号1栋801室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略) 寮步镇西溪大进路5号1栋801室。 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3°0"24.050",东经113°54"14.36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8U。 经营范围:产销:塑胶制品;销售:塑胶模具;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迁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1800m2,建筑面积3600m2。项目主要从事非复合包装袋、复合包装袋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非复合包装袋约52吨/年、复合包装袋48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拌料工序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项目通过加强车间管理降低其影响。项目拟将吹膜、制袋、印刷、复合、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其进行有效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制袋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截污管网,最 (略) 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项目厂界采用消声、降噪、隔音的措施以及距离的衰减,项目营运期噪声源对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能够保证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塑胶边角料、塑胶次品、废包装 (略) 回收处理;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废原料桶、废抹布、废手套、废印版、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承诺做好相关环保治理措施,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3-08-24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寮步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寮步镇富兴路149号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环评文件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美洁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寮步镇西溪大进路5号1栋801室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略) 寮步镇西溪大进路5号1栋801室。 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3°0"24.050",东经113°54"14.36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8U。 经营范围:产销:塑胶制品;销售:塑胶模具;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迁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1800m2,建筑面积3600m2。项目主要从事非复合包装袋、复合包装袋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非复合包装袋约52吨/年、复合包装袋48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拌料工序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项目通过加强车间管理降低其影响。项目拟将吹膜、制袋、印刷、复合、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其进行有效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制袋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截污管网,最 (略) 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项目厂界采用消声、降噪、隔音的措施以及距离的衰减,项目营运期噪声源对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能够保证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塑胶边角料、塑胶次品、废包装 (略) 回收处理;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废原料桶、废抹布、废手套、废印版、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承诺做好相关环保治理措施,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3-08-24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寮步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寮步镇富兴路149号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环评文件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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