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关于拟批复河南铭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万吨特种干粉砂浆和3万吨腻子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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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关于拟批复河南铭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万吨特种干粉砂浆和3万吨腻子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铭 (略) 扩建年产3万吨特种干粉砂浆和3万吨腻子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拟对河南铭 (略) 扩建年产3万吨特种干粉砂浆和3万吨腻子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4日-2023年8月29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河南铭 (略) 扩建年产3万吨特种干粉砂浆和3万吨腻子粉建设项目

尉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建业路与国福路交叉口东南角100米

河南铭 (略)

(略) (略)

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投资44.5万元

1、废气。本项目卸料粉尘设置半封闭式集气罩+提升机料斗密闭罩+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粉料入仓粉尘经仓顶袋式除尘器+集气管道+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设置半封闭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入待混仓、搅拌粉尘分别经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包装粉尘经回料系统进行收集+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 2020)表1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标准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水泥

制品”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

2、废水。本项目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及设备清洗废水依托现有工程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进入新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废包装袋定期外售;除尘灰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现有工程设备清洗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依托现有工程危废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尉氏县行政服务中心

(略) 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铭 (略) 扩建年产3万吨特种干粉砂浆和3万吨腻子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拟对河南铭 (略) 扩建年产3万吨特种干粉砂浆和3万吨腻子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4日-2023年8月29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河南铭 (略) 扩建年产3万吨特种干粉砂浆和3万吨腻子粉建设项目

尉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建业路与国福路交叉口东南角100米

河南铭 (略)

(略) (略)

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投资44.5万元

1、废气。本项目卸料粉尘设置半封闭式集气罩+提升机料斗密闭罩+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粉料入仓粉尘经仓顶袋式除尘器+集气管道+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设置半封闭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入待混仓、搅拌粉尘分别经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包装粉尘经回料系统进行收集+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 2020)表1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标准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水泥

制品”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

2、废水。本项目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及设备清洗废水依托现有工程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进入新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废包装袋定期外售;除尘灰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现有工程设备清洗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依托现有工程危废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尉氏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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