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夏云天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航空发动机维修项目一期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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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夏云天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航空发动机维修项目一期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芜辐射环审〔2023〕29号

华夏云天航 (略) :

《华夏云天航 (略) 航空发动机维修项目(一期)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结合分局意见、专家评审意见和评估意见,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华夏云天航 (略) 原有华夏云天航空发动机维修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已通过环评审批(环行审〔2023〕5号)。现拟于芜宣机场跑道北侧华夏云天航 (略) 维修厂房内建设1座单层探伤室,包括曝光室、控制室及洗片室,拟购置1台型号COMET YXLON MGi225型X射线探伤机(射线管固定在射线管支撑架上,出束方向固定向下或者东南侧),用于开展航空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的无损检测。其额定管电压225kV,额定电流为15mA,最大功率1.6kw。项 (略) (略) 湾沚区芜宣机场新建跑道北侧,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5万元,占比10%。

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审批意见的要求建设。

二、建设单位须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辐射防护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工业X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250-2014)和《报告表》提出的辐射防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公众照射和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水平需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限值规定。

2、健全辐射安全防护管理机构,明确成员职责;制订具体可行的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监测计划;做好日常自行监测工作,建立监测台账;检修和使用情况应有详细记录;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

3、加强射线装置安全管理。从事探伤作业前,须仔细检查探伤装置的性能、门机联锁装置的有效性、警告标志的状态、人员逗留等情况,设置控制区域,确保射线装置使用安全。

4、做好安全防护知识考试取证。辐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人员的配备须能满足X射线探伤工作的要求;操作人员须按要求佩带个人剂量计,公司应建立相关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辐射防护知识、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与考核;配置剂量报警仪,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开展职业体检,提高辐射环境管理水平和自我防护意识。

5、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显(定)影液、废胶片等属于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

6、每年1月31日前须按要求通过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提交上一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评估报告。

三、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手续,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辐射工作。

四、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湾沚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辖区内项目施工、运营期间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报批稿)》及批复文件送湾沚区生态环境分局备存,并按规定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8ND9KL79)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4日

芜辐射环审〔2023〕29号

华夏云天航 (略) :

《华夏云天航 (略) 航空发动机维修项目(一期)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结合分局意见、专家评审意见和评估意见,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华夏云天航 (略) 原有华夏云天航空发动机维修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已通过环评审批(环行审〔2023〕5号)。现拟于芜宣机场跑道北侧华夏云天航 (略) 维修厂房内建设1座单层探伤室,包括曝光室、控制室及洗片室,拟购置1台型号COMET YXLON MGi225型X射线探伤机(射线管固定在射线管支撑架上,出束方向固定向下或者东南侧),用于开展航空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的无损检测。其额定管电压225kV,额定电流为15mA,最大功率1.6kw。项 (略) (略) 湾沚区芜宣机场新建跑道北侧,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5万元,占比10%。

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审批意见的要求建设。

二、建设单位须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辐射防护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工业X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250-2014)和《报告表》提出的辐射防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公众照射和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水平需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限值规定。

2、健全辐射安全防护管理机构,明确成员职责;制订具体可行的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监测计划;做好日常自行监测工作,建立监测台账;检修和使用情况应有详细记录;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

3、加强射线装置安全管理。从事探伤作业前,须仔细检查探伤装置的性能、门机联锁装置的有效性、警告标志的状态、人员逗留等情况,设置控制区域,确保射线装置使用安全。

4、做好安全防护知识考试取证。辐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人员的配备须能满足X射线探伤工作的要求;操作人员须按要求佩带个人剂量计,公司应建立相关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辐射防护知识、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与考核;配置剂量报警仪,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开展职业体检,提高辐射环境管理水平和自我防护意识。

5、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显(定)影液、废胶片等属于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

6、每年1月31日前须按要求通过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提交上一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评估报告。

三、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手续,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辐射工作。

四、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湾沚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辖区内项目施工、运营期间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报批稿)》及批复文件送湾沚区生态环境分局备存,并按规定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8ND9KL79)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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