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24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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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24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4日~2023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29-*

传真:042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延链生产石墨坩埚项目

(略) (略)

(略) 南票循环产业园区

沈阳铝 (略)

该项目 (略) 南票循环产业园区,在现有厂区东北侧的空地上建设一条石墨坩埚生产线,除煅后焦石墨化工序利用现有的石墨化炉外,主要的生产及辅助生产设施均新建。工程内容包括:煅烧车间、混捏压型车间、焙烧车间、机加车间、原料及半成品库、成品库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16罐煅烧炉2座(共32罐)、导热油炉、预热混捏机、坩埚模压成型机及控制系统、沥青储罐、原料破碎、筛分设备、36室环式焙烧炉、数控加工机床等及配套公辅、环保设备等。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0万元,占总投资的5.5%。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煅烧烟气、煅烧炉下料口粉尘、石油焦和煅后焦在库内装卸、焙烧后坩埚清理过程产生含物料粉尘、焙烧烟气、填充料装卸粉尘、原料的破碎和筛分及磨粉等工序产生物料粉尘、成品液体沥青加热保温暂存过程产生废气、物料混捏废气、机加工产生粉尘和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产生的VOCs等。其煅烧烟气采取“炉内SN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除雾器”+28m烟囱排放;焙烧废气采取2台全蒸发冷却塔+两级电捕焦油器+36m烟囱排放;沥青储罐采取2级电捕焦油器+15m烟囱排放;混捏及压型工序采取1套焦粉吸附+20m烟囱排放;混捏压型车间的破碎、筛分、磨粉及下料系统产生粉尘分别采取收集至混捏成型车间的高效覆膜滤袋的布袋除尘器+20m烟囱排放;机加工序粉尘采取各数控机床均设置“集气罩+高效布袋除尘+ 15m 烟囱排放;石油焦、煅后焦在库内装卸、坩埚清理过程产生含物料粉尘采取配套集气装置及布袋除尘器+15m烟囱排放;原料的破碎、筛分及磨粉等工序产生物料粉尘采取集气装置收集+高效布袋除尘器+15m烟囱排放;煅烧炉下料口粉尘采取集气装置+1套布袋除尘+15m烟囱排放;焙烧车间下料粉尘、物料和填充料装卸粉尘均采用布袋除尘+15m烟尘排放;坩埚清理工序粉尘采取集气装置+布袋除尘器+15m烟尘排放。

3、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成型坩埚冷却水和煅烧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筛分机、磨粉机、混捏成型、机加工设备,以及除尘风机等。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为压滤滤饼、蒸馏釜残、废滤布、废包装桶/袋/瓶、废活性炭、化验室废物、酸性废水处理废渣和污泥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建设、贮存和运输。

6、地下水及土壤: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7、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网络、报纸等公示方式开展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4日~2023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29-*

传真:042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延链生产石墨坩埚项目

(略) (略)

(略) 南票循环产业园区

沈阳铝 (略)

该项目 (略) 南票循环产业园区,在现有厂区东北侧的空地上建设一条石墨坩埚生产线,除煅后焦石墨化工序利用现有的石墨化炉外,主要的生产及辅助生产设施均新建。工程内容包括:煅烧车间、混捏压型车间、焙烧车间、机加车间、原料及半成品库、成品库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16罐煅烧炉2座(共32罐)、导热油炉、预热混捏机、坩埚模压成型机及控制系统、沥青储罐、原料破碎、筛分设备、36室环式焙烧炉、数控加工机床等及配套公辅、环保设备等。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0万元,占总投资的5.5%。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煅烧烟气、煅烧炉下料口粉尘、石油焦和煅后焦在库内装卸、焙烧后坩埚清理过程产生含物料粉尘、焙烧烟气、填充料装卸粉尘、原料的破碎和筛分及磨粉等工序产生物料粉尘、成品液体沥青加热保温暂存过程产生废气、物料混捏废气、机加工产生粉尘和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产生的VOCs等。其煅烧烟气采取“炉内SN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除雾器”+28m烟囱排放;焙烧废气采取2台全蒸发冷却塔+两级电捕焦油器+36m烟囱排放;沥青储罐采取2级电捕焦油器+15m烟囱排放;混捏及压型工序采取1套焦粉吸附+20m烟囱排放;混捏压型车间的破碎、筛分、磨粉及下料系统产生粉尘分别采取收集至混捏成型车间的高效覆膜滤袋的布袋除尘器+20m烟囱排放;机加工序粉尘采取各数控机床均设置“集气罩+高效布袋除尘+ 15m 烟囱排放;石油焦、煅后焦在库内装卸、坩埚清理过程产生含物料粉尘采取配套集气装置及布袋除尘器+15m烟囱排放;原料的破碎、筛分及磨粉等工序产生物料粉尘采取集气装置收集+高效布袋除尘器+15m烟囱排放;煅烧炉下料口粉尘采取集气装置+1套布袋除尘+15m烟囱排放;焙烧车间下料粉尘、物料和填充料装卸粉尘均采用布袋除尘+15m烟尘排放;坩埚清理工序粉尘采取集气装置+布袋除尘器+15m烟尘排放。

3、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成型坩埚冷却水和煅烧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筛分机、磨粉机、混捏成型、机加工设备,以及除尘风机等。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为压滤滤饼、蒸馏釜残、废滤布、废包装桶/袋/瓶、废活性炭、化验室废物、酸性废水处理废渣和污泥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建设、贮存和运输。

6、地下水及土壤: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7、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网络、报纸等公示方式开展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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