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东岸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批前公示
英德市东岸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批前公示
(略) 东岸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批前公示
《 (略) 东岸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已完成阶段性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进行规划成果批前公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本局提起申述。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 (略) 东岸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二、公示时间:
从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6日,共30天。
三、公示媒介:
(略) 人民政府网站(http://**)。
四、规划内容及主要图纸:
(一)规划范围
以城镇开发边界为依据,含盖原控规DA10、DA14-DA34管理单元,同时,新增天佑路与东环快速路围合区域,具体范围如下:
北至兵龙岭,南至滃江,东至东环快速路附近,西至北江,规划面积为19.15平方公里。
(二)规划定位
(1) (略) 宜居宜业活力新城
(2) (略) (略) 会客厅
(3) (略) 重要仓储物流中心
(三)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双核两带、三轴三区”的空间结构。
(1)双核两带:双核是产城融合服务核心、大站传统商贸核心;两带分别是通过北江、滃江和沿江的带状绿地形成的北江-滃江景观带,以及依托国道形成的东部物流发展带。
(2)三轴三区:三轴即杨万里大道、北江大道、浈阳东路三条发展轴;三区即新城发展片区、旧城提升片区、产城融合片区。
(四)用地布局
规划区建设用地937.20公顷,占总用地的48.95%。 (略) 建设用地780.97公顷,村庄建设用地117.81公顷,铁路用地25.90公顷,港口用地0.29公顷,安保用地12.24公顷。非建设用地977.36公顷,占总用地的51.05%。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226.82公顷, (略) 建设用地29.04%。其中:二类居住用地224.58公顷,服务设施用地2.24公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54.24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6.94%。其中:行政办公用地11.97公顷;文化活动设施用地0.25公顷;中小学用地37.90公顷;体育场馆用地1.00公顷;医院用地3.12公顷。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0.41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5.17%。其中:商业用地21.79公顷;商务用地0.19公顷;加油加气站用地3.78公顷;其他服务设施用地14.66公顷。
(4)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88.57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11.34%。其中:一类工业用地60.14公顷;二类工业用地28.42公顷。
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33.66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4.31%。其中:一类物流仓储用地7.45公顷;二类物流仓储用地21.86公顷;三类物流仓储用地4.35公顷。
(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03.42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26.05%。其中:城市道路用地188.92公顷;交通枢纽用地12.52公顷;公共交通场站用地0.55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1.43公顷。
(7)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28.62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3.66%。其中:供电用地0.76公顷;供燃气用地0.32公顷;排水用地3.38公顷;环卫用地0.39公顷;消防用地0.46公顷;防洪用地23.31公顷。
(8)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99.06公顷, (略) 建设用地12.68%。其中公园绿地72.93公顷;防护绿地23.71公顷;广场用地2.41公顷。
(9)留白用地
规划留白用地6.17公顷, (略) 建设用地0.79%。
(五)综合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规划
1)铁路系统
(略) 铁路系统较为完善,京广铁路于南北贯穿规划区,并在规划区南部设有英德站,兼具客运和货运的功能,目前正争取实现京广 (略) 郊化,对推动广清深度一 (略) 融入轨道上的大湾区有意义重大; (略) 区西部经过,设有英德西站,距离规划区8km左右。
2)公路系统
规划区对外联系的公路中,东西方向的公路有汕昆高速、国道358,向西可达阳山、肇庆,向东可达河源;南北方向的公路有广乐高速、国道240,向北可达韶关,向南可达广州、清远。目前的公路系统达到 (略) 至少有两条二级以上公路相连接的要求。
规划区内设有一处大站长途客运站,已投入运营使用。
港口系统
(略) 北江航道发达,货轮可直达珠江三角洲及港澳地区,通航能力正常保持运载1000吨级。根据清远港总体规划,规划区周边的货运码头包括明珠码头、大蓝码头、台泥码头、散货码头、河头码头,离规划区约2~6公里;客运码头包括英城旅游码头、宝晶宫旅游码头,离规划区约0.5~6公里。
(2)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区的道路依据现状道路及地形,采用“方格网”的布局形式,形成“四横四纵”干路网结构。规划区道路划分为三个等级, (略) 主干路、城市 (略) 支路。
1)城市主干道
城市主干路是规划区与周边地区、组团间交通联系的主要道路。 (略) 主干路主要为杨万里大道、北江大道、浈阳东路等。道路红线宽度控制为40~60米,设计时速40~60公里/小时。
2)城市次干道
次干路是联系主干路之间的辅助性道路,其辅助规划区内各组团、集散干路网和公共活动中心的交通联系、划分边界和景观过渡的作用。 (略) 次干路主要包括滨湖北路、横北二路、滃江东路等。道路红线宽度控制为21~36米,设计时速30~50公里/小时。
3)城市支路
支路是规划区道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承担短距离交通,支路应避免长距离的机动车交通穿越,但要方便公交车驶入,合理分布公交线路和站点,缩短乘客步行到公交站点的距离,支路承担非机动车和进出街坊的机动车通行,允许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略) 支路红线宽度控制为10~23米,设计车速20~30公里/小时。
(六)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行政办公与社区服务设施共13处,均独立占地,共14.21公顷。其中社区服务设施占地2.24公顷,行政办公设施占地11.97公顷。
片区级设施:主要为现状镇政府,占地1.28公顷。
社区级设施:规划新增2处社区中心,占地面积3.34公顷;保留1处现状司法所和2处现状派出所。
邻里级设施:规划新增6处邻里中心,占地面积2.24公顷。
(2)文化设施
规划文化设施8处,其中1处独立占地,用地面积0.25公顷。
社区级设施:新增1处文化活动中心,在社区中心配置,不独立占地。新增1处大站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占地面积0.25公顷。
邻里级设施:新增6处文化活动站,在邻里中心配置,不独立占地。
(3)教育设施
规划教育设施24处,其中7处独立占地,面积37.96公顷,为中小学用地。
片区级设施:规划2所高中,占地19.89公顷,其中新增1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设60班小学,60班初中,48班高中;扩建田家炳中学,设168班。保留1所完全中学, (略) 第二中学,占地8.99公顷,设初中25班,高中45班。
社区级设施:规划小学共4所,占地9.02公顷,共288班;其中保留2所小学,为联丰小学和大站镇中心小学,分别设有12班、60班;新增2所小学,旧城区新增1所为60班,新区新增1所为60班。
邻里级设施:幼儿园在规划区内根据服务半径,落实每个居住区配建要求,区内设17所幼儿园,共153个班;其中保留7所幼儿园,包含大站中心幼儿园,为15班,其余6所幼儿园均为6个班;规划新增10所幼儿园,包括9班幼儿园6所,12班幼儿园4所。
(4)体育设施
规划体育设施共10处,其中独立占地的2处,用地面积1.00公顷。
社区级设施:新增2处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在社区中心配置,不独立占地;规划2处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占地1.00公顷。
邻里级设施:新增6处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及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在邻里中心配置,不独立占地。
(5)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医疗卫生设施共9处,其中独立占地2处,面积3.12公顷, (略) 用地。
片区级设施:新区规划 (略) ,占地面积2.69公顷,设230床, (略) (略) ,本次规划予以落实。
社区级设施:旧城提升片区现状保留1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地0.42公顷;规划在新城北社区中心配置卫生服务中心1处,不独立占地。
邻里级设施:新增6处卫生服务站,在邻里中心配置,不独立占地。
(6)社会福利设施
规划社会福利设施共8处,均不独立占地。
社区级设施:新增2 (略) ,每处设100床,在社区中心配置,不独立占地。
邻里级设施:规划6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邻里中心配置,不独立占地。
(7)商业服务业设施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占地面积为40.41公顷,其中商业用地面积共21.79公顷,商务用地0.19公顷,加油加气站用地3.78公顷,其他服务设施用地14.66公顷。
片区级设施:规划区设有7处加油站,占地面积3.78公顷,其中2处为规划新增,位于北江大道南侧以及东环路西侧,其余5处为现状保留。其他服务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东环路南段,主要建设货车停车场及汽修厂等货运相关配套设施。
社区级设施:规划区内 (略) 场,其中现状保留2处,规划新增3处。设有3处银行营业网点和3处电信营业网点,其中各有2处为规划新增、1处为现状保留, (略) 场合建;保留1处现状邮政营业场所。
(七)容积率控制
(1)居住用地:新建连片开发的居住小区容积率原则上一般为2.8,特殊地区可适当降低至2.5(如沿江等风貌较好的地区),如需突破(如三旧改造、拆迁安置等)须经专家论证,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调整控规;邻里中心给定1.2上限;已批用地按照已取得的行政许可进行控制;私人自建房(包括城镇及村庄)参照《 (略) 中心城区控规管控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控制。
(2)商业服务业用地:本次规划商业用地容积率上限给定3.0;新建加油站给定0.8容积率上限。
(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社区中心、文化馆、全民健身中心给定1.5上限,条件较好的中小学用地给定1.2上限,位于旧城区条件较差的给定1.8上限,运动场地给定1.0上限, (略) 按规范给定2.0上限。
(4)交通设施用地:汽车客运站给定1.2上限,公交首末站给定0.8上限。
(5)工业用地:大于1.0的容积率下限。
(6)物流仓储用地:大于1.0的容积率下限。
(7)公用设施用地:按常规给定0.8上限。
(八)建筑高度控制
(1)居住用地:新建连片开发的居住小区建筑高度控制在54米以内,如需突破必须进行论证,明确建筑高度;已批用地按照已取得的行政许可进行控制;私人自建房参照《 (略) 中心城区控规管控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控制。
(2)商业服务业用地:本次规划一般商业零售建筑高度一般控制在54米以内,商务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40米以内,新建加油站建筑高度控制在15米以内,已批用地按仍按照历史文件要求建设。
其他综合性用地的建筑高度参照其中用地性质要求建筑高度数值比较大的实施;如有历史文件明确了拆迁安置用地、及其他历史规划用地的建筑高度的,仍按照历史文件要求建设。
五、已批未建用地管控要求:
针对已批未建用地,本次规划原则上落实已批规划许可(或批复文件)的相关内容。但基于规划的前瞻性 (略) 功能布局的合理性,对部分已批未建地块的用地性质与控制指标进行了调整。
已取得规划许可(或批复文件)的地块与本规划控制要求若存在不一致,分为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一、地块权属权利人不愿意按照本次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的,以已批规划许可(或批复文件)设置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二、地块权属权利人愿意按照本次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的,按照相关程序依法依规进行申请办理调整。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 (略) 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并反馈意见:
公示受理部门: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63-*
通信地址: (略) 英州大道自然资源局[来信请在信封注明:《 (略) 东岸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公示反馈意见]。
邮政编码:*
邮箱:*@*ttp://**[邮件注明:《 (略) 东岸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公示反馈意见]。
公示地点: (略) 人民政府网(http://**)
欢迎社会各界对本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并请留下相应的联系方式。 (略) 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8日
(略) 东岸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批前公示
《 (略) 东岸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已完成阶段性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进行规划成果批前公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本局提起申述。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 (略) 东岸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二、公示时间:
从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6日,共30天。
三、公示媒介:
(略) 人民政府网站(http://**)。
四、规划内容及主要图纸:
(一)规划范围
以城镇开发边界为依据,含盖原控规DA10、DA14-DA34管理单元,同时,新增天佑路与东环快速路围合区域,具体范围如下:
北至兵龙岭,南至滃江,东至东环快速路附近,西至北江,规划面积为19.15平方公里。
(二)规划定位
(1) (略) 宜居宜业活力新城
(2) (略) (略) 会客厅
(3) (略) 重要仓储物流中心
(三)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双核两带、三轴三区”的空间结构。
(1)双核两带:双核是产城融合服务核心、大站传统商贸核心;两带分别是通过北江、滃江和沿江的带状绿地形成的北江-滃江景观带,以及依托国道形成的东部物流发展带。
(2)三轴三区:三轴即杨万里大道、北江大道、浈阳东路三条发展轴;三区即新城发展片区、旧城提升片区、产城融合片区。
(四)用地布局
规划区建设用地937.20公顷,占总用地的48.95%。 (略) 建设用地780.97公顷,村庄建设用地117.81公顷,铁路用地25.90公顷,港口用地0.29公顷,安保用地12.24公顷。非建设用地977.36公顷,占总用地的51.05%。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226.82公顷, (略) 建设用地29.04%。其中:二类居住用地224.58公顷,服务设施用地2.24公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54.24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6.94%。其中:行政办公用地11.97公顷;文化活动设施用地0.25公顷;中小学用地37.90公顷;体育场馆用地1.00公顷;医院用地3.12公顷。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0.41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5.17%。其中:商业用地21.79公顷;商务用地0.19公顷;加油加气站用地3.78公顷;其他服务设施用地14.66公顷。
(4)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88.57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11.34%。其中:一类工业用地60.14公顷;二类工业用地28.42公顷。
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33.66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4.31%。其中:一类物流仓储用地7.45公顷;二类物流仓储用地21.86公顷;三类物流仓储用地4.35公顷。
(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03.42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26.05%。其中:城市道路用地188.92公顷;交通枢纽用地12.52公顷;公共交通场站用地0.55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1.43公顷。
(7)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28.62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3.66%。其中:供电用地0.76公顷;供燃气用地0.32公顷;排水用地3.38公顷;环卫用地0.39公顷;消防用地0.46公顷;防洪用地23.31公顷。
(8)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99.06公顷, (略) 建设用地12.68%。其中公园绿地72.93公顷;防护绿地23.71公顷;广场用地2.41公顷。
(9)留白用地
规划留白用地6.17公顷, (略) 建设用地0.79%。
(五)综合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规划
1)铁路系统
(略) 铁路系统较为完善,京广铁路于南北贯穿规划区,并在规划区南部设有英德站,兼具客运和货运的功能,目前正争取实现京广 (略) 郊化,对推动广清深度一 (略) 融入轨道上的大湾区有意义重大; (略) 区西部经过,设有英德西站,距离规划区8km左右。
2)公路系统
规划区对外联系的公路中,东西方向的公路有汕昆高速、国道358,向西可达阳山、肇庆,向东可达河源;南北方向的公路有广乐高速、国道240,向北可达韶关,向南可达广州、清远。目前的公路系统达到 (略) 至少有两条二级以上公路相连接的要求。
规划区内设有一处大站长途客运站,已投入运营使用。
港口系统
(略) 北江航道发达,货轮可直达珠江三角洲及港澳地区,通航能力正常保持运载1000吨级。根据清远港总体规划,规划区周边的货运码头包括明珠码头、大蓝码头、台泥码头、散货码头、河头码头,离规划区约2~6公里;客运码头包括英城旅游码头、宝晶宫旅游码头,离规划区约0.5~6公里。
(2)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区的道路依据现状道路及地形,采用“方格网”的布局形式,形成“四横四纵”干路网结构。规划区道路划分为三个等级, (略) 主干路、城市 (略) 支路。
1)城市主干道
城市主干路是规划区与周边地区、组团间交通联系的主要道路。 (略) 主干路主要为杨万里大道、北江大道、浈阳东路等。道路红线宽度控制为40~60米,设计时速40~60公里/小时。
2)城市次干道
次干路是联系主干路之间的辅助性道路,其辅助规划区内各组团、集散干路网和公共活动中心的交通联系、划分边界和景观过渡的作用。 (略) 次干路主要包括滨湖北路、横北二路、滃江东路等。道路红线宽度控制为21~36米,设计时速30~50公里/小时。
3)城市支路
支路是规划区道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承担短距离交通,支路应避免长距离的机动车交通穿越,但要方便公交车驶入,合理分布公交线路和站点,缩短乘客步行到公交站点的距离,支路承担非机动车和进出街坊的机动车通行,允许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略) 支路红线宽度控制为10~23米,设计车速20~30公里/小时。
(六)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行政办公与社区服务设施共13处,均独立占地,共14.21公顷。其中社区服务设施占地2.24公顷,行政办公设施占地11.97公顷。
片区级设施:主要为现状镇政府,占地1.28公顷。
社区级设施:规划新增2处社区中心,占地面积3.34公顷;保留1处现状司法所和2处现状派出所。
邻里级设施:规划新增6处邻里中心,占地面积2.24公顷。
(2)文化设施
规划文化设施8处,其中1处独立占地,用地面积0.25公顷。
社区级设施:新增1处文化活动中心,在社区中心配置,不独立占地。新增1处大站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占地面积0.25公顷。
邻里级设施:新增6处文化活动站,在邻里中心配置,不独立占地。
(3)教育设施
规划教育设施24处,其中7处独立占地,面积37.96公顷,为中小学用地。
片区级设施:规划2所高中,占地19.89公顷,其中新增1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设60班小学,60班初中,48班高中;扩建田家炳中学,设168班。保留1所完全中学, (略) 第二中学,占地8.99公顷,设初中25班,高中45班。
社区级设施:规划小学共4所,占地9.02公顷,共288班;其中保留2所小学,为联丰小学和大站镇中心小学,分别设有12班、60班;新增2所小学,旧城区新增1所为60班,新区新增1所为60班。
邻里级设施:幼儿园在规划区内根据服务半径,落实每个居住区配建要求,区内设17所幼儿园,共153个班;其中保留7所幼儿园,包含大站中心幼儿园,为15班,其余6所幼儿园均为6个班;规划新增10所幼儿园,包括9班幼儿园6所,12班幼儿园4所。
(4)体育设施
规划体育设施共10处,其中独立占地的2处,用地面积1.00公顷。
社区级设施:新增2处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在社区中心配置,不独立占地;规划2处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占地1.00公顷。
邻里级设施:新增6处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及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在邻里中心配置,不独立占地。
(5)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医疗卫生设施共9处,其中独立占地2处,面积3.12公顷, (略) 用地。
片区级设施:新区规划 (略) ,占地面积2.69公顷,设230床, (略) (略) ,本次规划予以落实。
社区级设施:旧城提升片区现状保留1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地0.42公顷;规划在新城北社区中心配置卫生服务中心1处,不独立占地。
邻里级设施:新增6处卫生服务站,在邻里中心配置,不独立占地。
(6)社会福利设施
规划社会福利设施共8处,均不独立占地。
社区级设施:新增2 (略) ,每处设100床,在社区中心配置,不独立占地。
邻里级设施:规划6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邻里中心配置,不独立占地。
(7)商业服务业设施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占地面积为40.41公顷,其中商业用地面积共21.79公顷,商务用地0.19公顷,加油加气站用地3.78公顷,其他服务设施用地14.66公顷。
片区级设施:规划区设有7处加油站,占地面积3.78公顷,其中2处为规划新增,位于北江大道南侧以及东环路西侧,其余5处为现状保留。其他服务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东环路南段,主要建设货车停车场及汽修厂等货运相关配套设施。
社区级设施:规划区内 (略) 场,其中现状保留2处,规划新增3处。设有3处银行营业网点和3处电信营业网点,其中各有2处为规划新增、1处为现状保留, (略) 场合建;保留1处现状邮政营业场所。
(七)容积率控制
(1)居住用地:新建连片开发的居住小区容积率原则上一般为2.8,特殊地区可适当降低至2.5(如沿江等风貌较好的地区),如需突破(如三旧改造、拆迁安置等)须经专家论证,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调整控规;邻里中心给定1.2上限;已批用地按照已取得的行政许可进行控制;私人自建房(包括城镇及村庄)参照《 (略) 中心城区控规管控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控制。
(2)商业服务业用地:本次规划商业用地容积率上限给定3.0;新建加油站给定0.8容积率上限。
(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社区中心、文化馆、全民健身中心给定1.5上限,条件较好的中小学用地给定1.2上限,位于旧城区条件较差的给定1.8上限,运动场地给定1.0上限, (略) 按规范给定2.0上限。
(4)交通设施用地:汽车客运站给定1.2上限,公交首末站给定0.8上限。
(5)工业用地:大于1.0的容积率下限。
(6)物流仓储用地:大于1.0的容积率下限。
(7)公用设施用地:按常规给定0.8上限。
(八)建筑高度控制
(1)居住用地:新建连片开发的居住小区建筑高度控制在54米以内,如需突破必须进行论证,明确建筑高度;已批用地按照已取得的行政许可进行控制;私人自建房参照《 (略) 中心城区控规管控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控制。
(2)商业服务业用地:本次规划一般商业零售建筑高度一般控制在54米以内,商务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40米以内,新建加油站建筑高度控制在15米以内,已批用地按仍按照历史文件要求建设。
其他综合性用地的建筑高度参照其中用地性质要求建筑高度数值比较大的实施;如有历史文件明确了拆迁安置用地、及其他历史规划用地的建筑高度的,仍按照历史文件要求建设。
五、已批未建用地管控要求:
针对已批未建用地,本次规划原则上落实已批规划许可(或批复文件)的相关内容。但基于规划的前瞻性 (略) 功能布局的合理性,对部分已批未建地块的用地性质与控制指标进行了调整。
已取得规划许可(或批复文件)的地块与本规划控制要求若存在不一致,分为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一、地块权属权利人不愿意按照本次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的,以已批规划许可(或批复文件)设置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二、地块权属权利人愿意按照本次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的,按照相关程序依法依规进行申请办理调整。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 (略) 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并反馈意见:
公示受理部门: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63-*
通信地址: (略) 英州大道自然资源局[来信请在信封注明:《 (略) 东岸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公示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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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ttp://**[邮件注明:《 (略) 东岸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公示反馈意见]。
公示地点: (略) 人民政府网(http://**)
欢迎社会各界对本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并请留下相应的联系方式。 (略) 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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