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大学组织编制怀密医学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公众参与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关于北京大学组织编制怀密医学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公众参与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1日,我分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批前公众参与的通知(试行)》(京规自发[2022]319号)文件要求,就北京大学组织编制怀密医学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了为期8个工作日的网上和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份。经研究,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关于公众反馈意见
1.公众反馈意见:公示范围东部的主要楼群以一个大方形体量架在四个小方形体量上,两个连廊各自竟然均 (略) 政道路,中部MY00-0502-0018竟然是另一地块。公示内容未说明该连桥下方净高、是否影响“规划云西支十街”通行。从公示效果图来看,被上跨道路显然被视为校园内部路; (略) 政道路应为政府行使 (略) 公共空间,围入校园本身即不合理;若按理想情况真的作为公共道路处理,则校园管理有明显难度。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经核,规划云西 (略) 支路。综合主楼连廊下方净高为29.35m,不影响“规划云西支十街”的通行。
我分局意见:根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供资料,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关于后续管理问题不在本次方案公示范畴,但已反馈建设单位北京大学,请北京大学统筹研究。
2.公众反馈意见:公示范围东部的四个小方形体量(2-12、2-13、2-15、2-16号楼)均将地下车库出入口置于远离建筑群体中心的位置,而该处连接主体建筑与地下车库出入口的地 (略) 政道路以下。公示内容未说明该地下连通 (略) 政道路管线设置要求。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考虑上述建筑周边的机动车库出入口远离建筑主体,因此设置的汽车坡道足够长, (略) 政路段以前就能到达地下1层标高(-6.00m), (略) 政道路管线的设置要求。
我分局意见:根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供资料,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反馈意见:建筑密度的计量单位应为百分数,请建设单位予以纠正。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建筑密度数值为百分数,已在设计图纸中纠正。
我分局意见:公众反馈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关于公众相关建议
1.公众反馈建议:建设单位应补充说明校园安防边界(即校园围墙和校门)的设计位置,是否 (略) 政道路纳入校园内部管理;并应 (略) 政道路是否在本项目实施范围内,若否则 (略) 政道路的实施主体及设计情况。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按照怀柔科学城街 (略) 设计相关要求,鼓励高校采用开放式校园布局,同时考虑学校校园管理模式,本次公示方案中未表示围墙,后续方案深化过程中对校园安防边界进行深化研究与补充。
我分局意见:根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供资料,关于围墙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反馈建议:强烈建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本次公示涉及到的MY00-0502-0013、0014、0015、0017、0018、0019、0020、0021、0022诸地块进行合并,取消地块中间的两横两环支路,改为地块内部道路。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MY00-0502-0013、0014、0015、0017、0018、0019、0020、0021、0022地块间的支路,是为落实街区控规中按照功能构建路网体系,分区域差别化优化路网密度,因地制宜加密路网,构建开放街区相关要求设置的。
我分局意见:根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供资料,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反馈建议:建设单位应分地块核算经济技术指标。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目前是按分地块经济技术指标核算,鉴于项目包含地块较多,故未在公示文件中逐一展示。
我分局意见:公众反馈意见属实,予以采信。请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后续予以落实。
特此通告。
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1日,我分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批前公众参与的通知(试行)》(京规自发[2022]319号)文件要求,就北京大学组织编制怀密医学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了为期8个工作日的网上和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份。经研究,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关于公众反馈意见
1.公众反馈意见:公示范围东部的主要楼群以一个大方形体量架在四个小方形体量上,两个连廊各自竟然均 (略) 政道路,中部MY00-0502-0018竟然是另一地块。公示内容未说明该连桥下方净高、是否影响“规划云西支十街”通行。从公示效果图来看,被上跨道路显然被视为校园内部路; (略) 政道路应为政府行使 (略) 公共空间,围入校园本身即不合理;若按理想情况真的作为公共道路处理,则校园管理有明显难度。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经核,规划云西 (略) 支路。综合主楼连廊下方净高为29.35m,不影响“规划云西支十街”的通行。
我分局意见:根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供资料,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关于后续管理问题不在本次方案公示范畴,但已反馈建设单位北京大学,请北京大学统筹研究。
2.公众反馈意见:公示范围东部的四个小方形体量(2-12、2-13、2-15、2-16号楼)均将地下车库出入口置于远离建筑群体中心的位置,而该处连接主体建筑与地下车库出入口的地 (略) 政道路以下。公示内容未说明该地下连通 (略) 政道路管线设置要求。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考虑上述建筑周边的机动车库出入口远离建筑主体,因此设置的汽车坡道足够长, (略) 政路段以前就能到达地下1层标高(-6.00m), (略) 政道路管线的设置要求。
我分局意见:根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供资料,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反馈意见:建筑密度的计量单位应为百分数,请建设单位予以纠正。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建筑密度数值为百分数,已在设计图纸中纠正。
我分局意见:公众反馈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关于公众相关建议
1.公众反馈建议:建设单位应补充说明校园安防边界(即校园围墙和校门)的设计位置,是否 (略) 政道路纳入校园内部管理;并应 (略) 政道路是否在本项目实施范围内,若否则 (略) 政道路的实施主体及设计情况。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按照怀柔科学城街 (略) 设计相关要求,鼓励高校采用开放式校园布局,同时考虑学校校园管理模式,本次公示方案中未表示围墙,后续方案深化过程中对校园安防边界进行深化研究与补充。
我分局意见:根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供资料,关于围墙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反馈建议:强烈建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本次公示涉及到的MY00-0502-0013、0014、0015、0017、0018、0019、0020、0021、0022诸地块进行合并,取消地块中间的两横两环支路,改为地块内部道路。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MY00-0502-0013、0014、0015、0017、0018、0019、0020、0021、0022地块间的支路,是为落实街区控规中按照功能构建路网体系,分区域差别化优化路网密度,因地制宜加密路网,构建开放街区相关要求设置的。
我分局意见:根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供资料,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反馈建议:建设单位应分地块核算经济技术指标。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目前是按分地块经济技术指标核算,鉴于项目包含地块较多,故未在公示文件中逐一展示。
我分局意见:公众反馈意见属实,予以采信。请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后续予以落实。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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