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水湾二期B1区-揭阳市泰禾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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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水湾二期B1区-揭阳市泰禾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略) 泰禾 (略)
工程名称 榕水湾二期(B1区)
建设地址 (略) 榕城区东兴街道临江北路西以西、江华街西北
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平方米,计容面积80506.48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20263.93平方米(包含地下室和架空层),建筑基底面积3003.12平方米,总投资额30000万元,层数地上1-33层,地下2层,高度99.45米,共7栋。平方米 合同价格 30000 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湖北华宇高科 (略)
设计单位 深圳和华国 (略)
施工单位 (略) (略)
监理单位 (略) (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何文彬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孙宪明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王晓明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勾科 总监理工程师 张鹤松
合同工期 2023.08.01 ~ 2025.08.31
状态 正常
备注 质量监督注册号:质*;安全监督注册号:安*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定予以处罚。
建设单位 (略) 泰禾 (略)
工程名称 榕水湾二期(B1区)
建设地址 (略) 榕城区东兴街道临江北路西以西、江华街西北
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平方米,计容面积80506.48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20263.93平方米(包含地下室和架空层),建筑基底面积3003.12平方米,总投资额30000万元,层数地上1-33层,地下2层,高度99.45米,共7栋。平方米 合同价格 30000 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湖北华宇高科 (略)
设计单位 深圳和华国 (略)
施工单位 (略) (略)
监理单位 (略) (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何文彬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孙宪明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王晓明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勾科 总监理工程师 张鹤松
合同工期 2023.08.01 ~ 2025.08.31
状态 正常
备注 质量监督注册号:质*;安全监督注册号:安*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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