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万平方米水泥预制件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年产10万平方米水泥预制件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平方米水泥预制件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望城街道办事处前冯北村西侧 | |
建设单位: | 青岛金新潮特 (略) 莱西分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8月18日 至 2023年08月24日 | |
项目概况: | 青岛金新潮特 (略) 莱西分公 (略) (略) 望城街道办事处前冯北村西侧,租赁前冯北村土地及厂房,新建“年产10万平方米水泥预制件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3333.33m2,建筑面积3300m2,建设2条水泥预制件生产线。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施工期间由于场地平整,地基开挖,道路硬化施工,车辆运输等过程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地面扬尘。这些扬尘尽管是短期行为,但会对附近区域带来不利的影响,所以在施工期间,应采取以下积极的措施来尽量减少扬尘的产生: (1)施工作业区配备专人负责,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在基础施工期间,尽可能采取措施加快工程进度,并将土石方及时外运到指定地点,缩短堆放的危害周期。 (2)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适当地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小起尘量,施工便道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减少起尘量。 (3)场地内土堆、料堆要加遮盖,防止扬尘的扩散。 (4)运土方和砂石等时不宜装载过满,同时采取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对不慎洒落的沙土和杂物,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 (5)在建设场地的四周设置围护装备,房屋建筑实行封闭施工以防止扬尘扩散。 以上措施的采取可有效减少施工期间扬尘的产生量,另外,施工期间扬尘多为大颗粒尘粒,易于沉降,所以在管理到位、措施落实的前提下,建筑施工期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可限制在较小的范围内,施工期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属可接受范围。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清洗产生的少量清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清洗废水产生量较少,全部蒸发,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由于施工期较短、产生的废水水量较少,且水质简单,故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过程中会使用多种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噪声,但强噪声设备在整个施工期内的使用时间较短,经隔声、遮挡、距离衰减后,所产生的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标准限值要求,由于项目夜间不进行施工,且项目距离周围村庄有一定距离,因此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由于各种设备的运行均属间断操作,其对环境的影响属于不连续的间断影响,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结合工程的特点,拟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1)从规范施工秩序着手,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良好的施工设备,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的噪声,建立临时隔声障减少噪声污染。 (2)采用局部隔声降噪技术 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采取临时围障措施,以达到降噪效果。 以上措施的采用,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施工过程中的噪声强度,由于施工期较短且施工量不大,因此该影响属可接受范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的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施工废物,对环境无害,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固体废物委托有关部门及时外运。另外,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会产生少量生活垃圾,厂区内应设置垃圾收集装置,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在合理处置、分类利用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环境所产生的影响属于可接受范围 (二)营运期 废水:项目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砂石原料装卸、贮存、上料喷淋抑尘用水、厂区道路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搅拌机及运输车辆冲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政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危废:废脱模剂桶、废机油、废机油桶等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重点污染因素主要为废气。 废气:焊接、搅拌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厂房及道路地面硬化;厂区设置水喷淋装置。运输车辆用篷布覆盖,按规范设置洗车台,道路及时清扫。厂界主风向东南、西北侧设扬尘在线监测,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长岛路148号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平方米水泥预制件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望城街道办事处前冯北村西侧 | |
建设单位: | 青岛金新潮特 (略) 莱西分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8月18日 至 2023年08月24日 | |
项目概况: | 青岛金新潮特 (略) 莱西分公 (略) (略) 望城街道办事处前冯北村西侧,租赁前冯北村土地及厂房,新建“年产10万平方米水泥预制件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3333.33m2,建筑面积3300m2,建设2条水泥预制件生产线。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施工期间由于场地平整,地基开挖,道路硬化施工,车辆运输等过程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地面扬尘。这些扬尘尽管是短期行为,但会对附近区域带来不利的影响,所以在施工期间,应采取以下积极的措施来尽量减少扬尘的产生: (1)施工作业区配备专人负责,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在基础施工期间,尽可能采取措施加快工程进度,并将土石方及时外运到指定地点,缩短堆放的危害周期。 (2)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适当地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小起尘量,施工便道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减少起尘量。 (3)场地内土堆、料堆要加遮盖,防止扬尘的扩散。 (4)运土方和砂石等时不宜装载过满,同时采取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对不慎洒落的沙土和杂物,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 (5)在建设场地的四周设置围护装备,房屋建筑实行封闭施工以防止扬尘扩散。 以上措施的采取可有效减少施工期间扬尘的产生量,另外,施工期间扬尘多为大颗粒尘粒,易于沉降,所以在管理到位、措施落实的前提下,建筑施工期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可限制在较小的范围内,施工期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属可接受范围。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清洗产生的少量清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清洗废水产生量较少,全部蒸发,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由于施工期较短、产生的废水水量较少,且水质简单,故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过程中会使用多种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噪声,但强噪声设备在整个施工期内的使用时间较短,经隔声、遮挡、距离衰减后,所产生的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标准限值要求,由于项目夜间不进行施工,且项目距离周围村庄有一定距离,因此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由于各种设备的运行均属间断操作,其对环境的影响属于不连续的间断影响,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结合工程的特点,拟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1)从规范施工秩序着手,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良好的施工设备,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的噪声,建立临时隔声障减少噪声污染。 (2)采用局部隔声降噪技术 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采取临时围障措施,以达到降噪效果。 以上措施的采用,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施工过程中的噪声强度,由于施工期较短且施工量不大,因此该影响属可接受范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的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施工废物,对环境无害,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固体废物委托有关部门及时外运。另外,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会产生少量生活垃圾,厂区内应设置垃圾收集装置,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在合理处置、分类利用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环境所产生的影响属于可接受范围 (二)营运期 废水:项目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砂石原料装卸、贮存、上料喷淋抑尘用水、厂区道路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搅拌机及运输车辆冲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政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危废:废脱模剂桶、废机油、废机油桶等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重点污染因素主要为废气。 废气:焊接、搅拌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厂房及道路地面硬化;厂区设置水喷淋装置。运输车辆用篷布覆盖,按规范设置洗车台,道路及时清扫。厂界主风向东南、西北侧设扬尘在线监测,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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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略) 长岛路14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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